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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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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

2022-08-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045、200045 证券简称:深纺织A、深纺织B 公告编号:2022-31

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近期股票交易价格持续上涨,连续10个交易日2次触及异常波动标准。经核实,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信息,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目前未有计划对本公司进行股权转让、资产重组以及其他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资本市场是受多方面因素影响的市场,公司股票价格可能受到宏观经济形势、行业政策、公司生产经营情况、金融市场流动性、资本市场氛围、投资者心理预期等多元因素影响。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公司定期报告中披露的风险因素,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23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2〕第 337 号)(以下简称“关注函”)。公司高度重视,认真对《关注函》所列内容审慎核查。现就书面回复内容公告如下:

我部关注到,近期你公司股票交易价格持续上涨,连续10个交易日内2次触及异常波动标准,请你公司董事会:

1、根据你公司于2022年6月24日、8月18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你公司子公司深圳市盛波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波光电)持股40%的股东一一杭州锦航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对盛波光电提起诉讼,涉及请求解散盛波光电纠纷、董事会决议效力确认纠纷、股东知情权纠纷,相关案件尚在诉讼中。你公司认为上述诉讼事项未对盛波光电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最终判决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对你公司损益的影响暂时无法估计。请结合上述案件情况、拟采取的应对措施说明对上市公司的具体影响,并充分提示可能面临的诉讼风险。

公司回复:

上述诉讼均是由盛波光电股东双方存在分歧和争议未达成一致而引起,但双方股东均从维护盛波光电公司利益出发,保持沟通,全力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目前上述诉讼事项未对盛波光电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公司及盛波光电已委托律师作为专项法律顾问积极应诉,以降低本案可能带来的直接或间接损失。

可能面临的诉讼风险分析:

(1)关于盛波光电公司解散纠纷案件。目前本案尚未作出判决,判决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初步判断,盛波光电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公司法司法解释(二)》第一条规定的应予解散的情形。依据《公司法解释(二)》第五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解散公司诉讼案件,应当注重调解”。为此,公司管理层一直与锦航基金积极沟通,本着合作共赢及双方利益最大化原则,将就盛波光电后续经营发展思路和合作方向进一步探讨,以寻求共识,推动化解纷争,维护盛波光电的持续经营。公司认为,盛波光电解散纠纷案件的诉讼风险较小。

(2)关于盛波光电公司决议效力确认纠纷案件。目前本案尚未开庭审理,判决结果存在不确定性。盛波光电董事会决议涉及银行授信、RTO环保投资、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经营班子预考核结果、更换财务负责人、2022年经营班子考核方案、调整组织架构及更换副总经理等日常经营事项,若法院裁决全部或部分上述董事会决议不成立,将对盛波光电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在公司和锦航基金就董事增补事宜或双方可以接受的决策方式达成一致前,可能会影响董事会决策效率。

(3)关于盛波光电股东知情权纠纷案件。目前本案尚未开庭审理,判决结果存在不确定性。若最终法院的生效判决支持原告锦航基金的全部或部分诉讼请求,盛波光电需要依据法院判决向锦航基金提供其要求查阅、复制的资料,不会影响公司和盛波光电正常生产经营。

2、盛波光电公司治理目前存在较大风险,请详细说明公司目前生产经营状况是否存在不确定性,车载及折叠屏用偏光片项目进展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研发或投产进展、预计量产时间、投入金额、投资回收周期及预计产生的经济效益等,论证分析可能对你公司生产经营和财务业绩的影响,并充分提示可能面临的经营风险。

公司回复:

盛波光电股东双方存在分歧和争议不能达成一致的情形,但双方股东均从维护盛波光电公司利益出发,保持沟通,全力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目前供产销体系和现金流正常运转。根据盛波光电《章程》,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3名由公司委派,2名由锦航基金委派,锦航基金委派的2名董事辞职后盛波光电董事会目前由公司委派的3名董事组成。

公司正在推进的车载和OLED折叠屏用偏光片的技术攻关目前处于研发阶段,产品尚未通过客户认证,投入金额暂时无法确定。该两项技术门槛较高,目前尚未有国内偏光片厂商实现量产,公司技术攻关工作存在研发进度、产品验证不达预期的风险,最终能否实现量产存在不确定性,且实现量产后亦存在未来订单规模、经济效益情况不达预期的风险,预计上述业务未来1年至2年对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影响的占比均低于10%。

3、你公司于2022年7月15日披露《2022年半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22年上半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400万元至5,100万元,较2021年同期下降33.42%至55.61%。请结合2022年上半年生产经营情况,充分提示你公司业绩下降风险。

公司回复:

本报告期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有较大幅度下降的主要原因:一是上年同期产生进出口公司清算收益;二是今年为共同应对新冠疫情,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公司及所属全资企业对符合条件的物业自2022年3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减免物业租金,本期租金收入同比大幅减少;三是上年同期公司超大尺寸电视用偏光片产业化项目(7号线)尚未投产,7号线2021年下半年投产后进入爬坡阶段,较高的固定资产折旧、摊销,导致产品单位成本较高,以及7号线转固后项目贷款利息于本报告期计入损益。

目前,公司正面临市场总需求阶段性下调的压力,导致公司7号线及其他主要产线产品订单量有所下降,以及7号线的量产进程较预期放缓,影响7号线后续经营效益,公司可能存在整体经营业绩下降的风险。

公司已于2022年8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具体经营业绩情况及公司面临的风险可以详见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及“十、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

4、根据本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一一公告格式》的规定,关注、核实相关事项,确认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公司基本面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回复:

经核查,公司确认不存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

5、根据本所相关规定,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书面函询,说明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计划对你公司进行股权转让、资产重组以及其他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要求其书面回复。

公司回复:

根据控股股东书面回函,截至2022年8月24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不存在计划对公司进行股权转让、资产重组以及其他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6、根据本所相关规定,详细说明近期接待机构和个人投资者调研、在互动易上回复投资者问题的情况,是否存在违反公平披露原则的事项。

公司回复:

经核查,公司近期未接待机构和个人投资者调研;在公开披露的信息范围内,真实、客观、准确的在互动易上回复投资者问题,不存在违反信息披露公平性原则或误导投资者的情形。

7、核查你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是否存在买卖你公司股票的行为,是否存在涉嫌内幕交易的情形。

公司回复:

经核查,并依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人及其直系亲属最近一个月内(自2022年7月22日至2022年8月23日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亦不存在涉嫌内幕交易的情形。

8、说明近期公共媒体是否报道了对你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如有,请说明相关报道是否符合你公司生产经营基本情况,是否存在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公司回复:

经核查,公司近期公共媒体未报道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特此公告

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二年八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