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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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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2-08-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075 证券简称:安旭生物 公告编号:2022-042

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8月25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莫干山路1418-50号4幢5楼大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本次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的事项进行了投票表决。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以记名表决的方式对本次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的事项进行了投票表决。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凌世生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吴娅鸿女士出席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2、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3、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4、关于选举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三)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1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议案2-4属于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3.议案2、3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刘入江、方正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6日

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

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安旭生物”)于2022年8月25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于2022年8月9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一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

2022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监事会主席,并聘任公司新一届高级管理人员。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一)董事换届选举情况

2022年8月25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凌世生、姜学英、董文坤、黄银钱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章国标、周娟英、马卫民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次股东大会选举的四名非独立董事和三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上述董事简历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7)。

(二) 董事长、副董事长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选举情况

2022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选举凌世生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选举姜学英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副董事长,并选举产生了第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任期三年,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各专门委员会具体组成如下:

1.战略委员会:凌世生(主任委员)、姜学英、马卫民

2.提名委员会:马卫民(主任委员)、凌世生、周娟英

3.审计委员会:章国标(主任委员)、凌世生、周娟英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周娟英(主任委员)、凌世生、章国标

其中,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占半数以上,并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主任委员),且审计委员会召集人章国标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 的规定。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一)监事换届选举情况

2022年8月25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洪育焰、周拉拉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公司已于2022年8月9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张炯为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上述三名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非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7)。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0)。

(二)监事会主席选举情况

2022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全体监事一致同意选举张炯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与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三、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情况

2022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凌世生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姜学英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董文坤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魏文涛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吴娅鸿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的议案》,同意聘任凌世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姜学英、董文坤、魏文涛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吴娅鸿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魏文涛、吴娅鸿简历见附件)。任期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均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中,董事会秘书吴娅鸿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且其任职资格已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公司独立董事对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部分董事届满离任情况

公司本次换届选举完成后,蒋萍萍女士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公司对任期届满离任的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五、公司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

电话:0571-85391552

邮箱:yahong.wu@diareagent.com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莫干山路1418-50号4幢

特此公告。

杭州安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6日

附件:

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魏文涛先生: 1979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广西大学生物技术专业,本科学历,工程师。2002 年 7 月至 2004 年 4 月,任西大北美基因有限公司技术员;2004 年 4 月至 2013 年 3 月,任艾康生物技术(杭州)有限公司原料研发主管;2013 年 3 月至 2019 年 8 月,任旭科生物原料部总监;2019 年 8 月至今,担任本公司副总经理、旭科生物总经理。

吴娅鸿女士: 1972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中级会计师。1990 年 10 月至 1994 年 11 月,任临安市百货公司主办会计;1994年 12月至2003年12月,任临安市国贸大厦有限公司主办会计;2004 年 1 月至 2010年4 月,任浙江华顺涤纶工业有限公司主办会计、财务主管;2010 年 5 月至 2019年7月,历任浙江华兴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经理、财务总监、副总经理;2016 年 8 月至 2019 年 7 月,历任浙江华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2019 年 8 月至今,担任本公司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

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安旭生物”)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8月16日以邮件方式发出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22年8月25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过半数监事推选职工监事张炯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选举张炯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