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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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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2-08-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8月25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夏鹏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要求和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其中卢庄司先生、卢泰一先生、杨辉先生、叶旦旺先生、童庆松先生、陈兆迎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其中吴纯桥监事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

3、董事会秘书郑雄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1为特殊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

律师:强高厚、刘影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含股东代理人)、出席及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6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603663 证券简称:三祥新材 公告编号:2022-063

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