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4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2年

8月26日

查看其他日期

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08-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88251 公司简称:井松智能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本

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风险因素”。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3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1.7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251 证券简称:井松智能 公告编号:2022-014

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2年8月13日以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2022年8月24日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许磊先生主持,公司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讨论,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票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

《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票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

《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13)

特此公告。

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88251 证券简称: 井松智能 公告编号:2022-013

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的规定,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合肥井松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503号)同意注册,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485.7116万股,本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35.6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2,921.05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增值税)6,372.13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6,548.92万元。本次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5月31日全部到位,并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2年5月31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2]230Z0109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2,002.00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363,31.98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进行了规定。公司已于2022年5月与保荐机构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于2022年6月与保荐机构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站西路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与保荐机构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与保荐机构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与保荐机构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双岗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的置换情况。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于2022年6月22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2年7月11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5,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使用期限自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6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年半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2022年5月31日至2022年6月1日利息收入。)

(与公司2022-004号公告披露的补充流动资金账户120,000,000.00元差额20,000.00元,系利息收入所致。)

(监管范围内超募资金账户金额为127,113,080.52元,实际超募资金账户金额为144,809,902.75元,差额为存在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