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5%以上股东增持达到1%的
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88100 证券简称:威胜信息 公告编号:2022-037
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5%以上股东增持达到1%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增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威胜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将从66.61%增加至67.61%。
● 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25日收到信息披露义务人威胜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胜集团”)的通知,威胜集团自2022年4月20日至2022年8月25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4,999,87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现将其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备注:
1、威胜集团的一致行动人威佳创建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吉为、吉喆在此期间未增持。
2、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4)。截至该公告披露日,威胜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持有公司股份333,047,133股,占公司总股本66.61%。
3、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的情形。
4、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备注:本次权益变动后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三、其他情况说明
(一)本次权益变动是威胜集团基于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及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
(二)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增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4),该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成。
特此公告。
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88100 证券简称:威胜信息 公告编号:2022-036
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结果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增持计划基本情况: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s.com.cn)披露的《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4),公司控股股东威胜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胜集团”)拟自2022年4月20日起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增持公司股份,合计增持股份不低于250万股不超过500万股。
● 增持计划实施结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威胜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增持了公司股份4,999,87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合计增持金额为人民币9770.67万元,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的名称:威胜集团有限公司
(二)本次增持计划公告披露前,威胜集团持有公司股份183,333,70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6.67%。
(三)在本次增持计划公告披露之前12个月内,威胜集团未披露过其他增持计划。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威胜集团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拟自2022年4月20日起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增持公司股份,合计增持股份不低于250万股不超过500万股。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4)。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威胜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增持了公司股份4,999,87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合计增持金额为人民币9770.67万元,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本次增持后,威胜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188,333,58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7.67%。
四、其他说明
(一)增持主体承诺:实施增持公司股份计划过程中,严格遵守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相关规定,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二)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成,不会导致公司股份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五、律师的核查意见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就本次增持事项发表了《关于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专项核查意见》。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认为:
1、增持人具备实施本次增持的主体资格;
2、本次增持的实施情况符合《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3、本次增持符合《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增持人可以免于向中国证监会提出豁免要约收购义务申请的情形;
4、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已就本次增持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尚需就本次增持披露实施结果公告。
特此公告。
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