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
证券代码:688020 证券简称:方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2-064
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第二个归属期归属人数:28人
● 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数量:210,500股
● 本次归属股票上市流通时间:2022年8月30日
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25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完成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的限制性股票股份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公司于2020年6月29日召开了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按照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钟敏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2)。
(3)公司于2020年7月3日至2020年7月12日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公司于2020年7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0-018)。
(4)公司于2020年7月21日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与激励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并于2020年7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0-020)。
(5)公司于2020年8月14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公司于2021年7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7)公司于2021年8月16日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8)公司于2022年8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该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基本情况
(一)本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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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第一个归属期未达到公司业绩考核目标,上述28名激励对象对应的第一个归属期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由公司作废,作废股份总数为210,500股。
2)上表中“已获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剔除已离职等原因导致作废限制性股票后的已获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3)表格中披露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所披露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存在差异的原因是:
公司于2022年2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聘任王作凯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二)本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股份来源情况
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三)本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人数
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人数为28人。
三、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及股份变动情况
(一)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日:2022年8月30日
(二)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210,500股
(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归属股票的限售和转让限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具体内容如下: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激励对象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该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相关规定。
(四)本次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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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参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归属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四、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8月17日出具了《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2]000573),对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出资情况进行了审验。经审验,截至2022年8月16日止,公司已收到28名激励对象以货币资金缴纳的限制性股票认购款合计人民币6,171,860.00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股本)210,500.00元,增资方式为货币出资,剩余部分人民币5,961,360.00元计入资本公积。
公司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0,210,500.00元,股本为80,210,500.00股。
2022年8月24日,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手续已完成,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五、本次归属后新增 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根据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公司2022年1-6月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2,135,195.84元,公司2022年1-6月基本每股收益为-0.40元/股;本次归属后,以归属后总股本80,210,500.00股为基数计算,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不变的情况下,公司2022年1-6月基本每股收益相应摊薄。
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10,500股,占归属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0.26%,对公司最近一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均不构成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