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306 证券简称:中科云网 公告编号:2022-044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七次(临时)会议于2022年8月24日以电子邮件及通讯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2年8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视频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全部董事采用通讯视频会议方式出席会议,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由副董事长兼总裁陈继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吴爱清先生、沈洪秀先生为激励对象,本议案回避表决)。
为推进公司稳健发展,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业务)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增强公司整体凝聚力,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公司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原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拟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本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6,200万股公司限制性股票,占本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7.38%。其中,首次授予4,960万股限制性股票,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5.90%,占本次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量的80%;预留1,240万股限制性股票,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48%,占本次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量的20%。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七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吴爱清先生、沈洪秀先生为激励对象,本议案回避表决)。
为保证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现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在公司业绩层面及个人绩效层面对激励对象进行较为准确、全面的综合评价。公司将根据激励对象前一年度绩效考评结果,确定激励对象个人是否达到解除限售的条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七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吴爱清先生、沈洪秀先生为激励对象,本议案回避表决)。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做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股权激励协议书》;
(5)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解除限售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6)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解除限售;
(7)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除限售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除限售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
(8)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等待/限售事宜;
(9)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办理已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补偿和继承事宜等;
(10)授权董事会对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1)授权董事会按照既定的方法和程序,将限制性股票总额度在各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
(12)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部门、监管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部门、监管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财务顾问、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予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董事会同意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股东大会召开情况另行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002306 证券简称:中科云网 公告编号:2022-045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2022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2022年第六次(临时)会议于2022年8月24日以电子邮件及通讯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2年8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视频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其中现场出席1人,为王青昱先生;通讯出席2人,为王赟先生、刘小麟先生,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赟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业务办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审议激励计划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实施激励计划能够有效调动董事、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的积极性,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可以保证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能够建立股东与公司董事、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之间的利益共享与约束机制,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核查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根据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 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对公示情况的说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监事会2022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002306 证券简称:中科云网 公告编号:2022-046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中科云网,证券代码:002306)于2022年8月23日、24日、25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1.92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向公司控股股东上海臻禧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臻禧”)、实际控制人陈继先生进行了问询。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其他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于2022年8月2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为应对团膳业务经营风险,公司将根据餐饮消费特点,并结合公司在社会餐饮及团膳深耕多年积累的餐饮管理经验、出品研发和人力资源等优势,创新餐饮业态新模式,尝试推出预制菜及新产品。目前公司管理层初步确定了预制菜之品种系列,正就生产方式、推广渠道、供应模式等具体事宜进一步考察及论证。鉴于该领域需要较强的原材料采购、生产与成本控制、供应与销售等业务整合能力,以及需要较大资金投入,公司能否实现团膳业务转型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为提高公司发展能力,公司在巩固餐饮团膳等存量业务的同时,积极拓展增量业务,寻找新的市场机会,于2022年5月成立了杭州中科云网新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为使得存量业务及增量业务得到进一步发展,公司对董事、高管、管理团队及核心人员实施新一轮股权激励计划,具体情况可参见公司于8月26日发布的《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文件。
除前述情况外,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自查和问询,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在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上海臻禧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在此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002306 证券简称:中科云网 公告编号:2022-047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独立董事陈叶秋女士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陈叶秋女士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召开的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政府部门未对本报告书所述内容之真实 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任何意见,对本报告书的内容不负有任何责任,任何与 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一、征集人声明
本人陈叶秋作为征集人,按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就本公司拟召开的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议案征集股东委托投票权而制作并签署本报告书(以下简称“本报告书”)。
征集人保证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 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单独和连带的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投票权 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活动。
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行动以无偿方式公开进行,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或 网站上公告。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征集人作为独立董事的职责,所发布信息未 有虚假、误导性陈述。
征集人本次征集委托权已获得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同意,征集人已签署本报告 书,本报告书的履行不会违反法律、法规、本公司章程或公司内部制度中的任何
条款或与之产生冲突。
二、公司基本情况及本次征集事项
1.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中科云网
股票代码:002306
法定代表人:陈继
董事会秘书:覃检
联系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四合庄路2号院2号楼东旭国际中心C座1006室
联系电话:010-83050986
联系传真:010-83050986
电子邮箱:zkywbgs@sina.com
邮政编码:100070
2.本次征集事项
由征集人针对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审议的以下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
提案一:《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提案二:《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提案三:《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三、本次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关于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情况,请详见公司在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 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四、征集人基本情况
1.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陈叶秋女士,其基本情况如下:
陈叶秋女士,1981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上海华东政法大学法律专业学士学位;2007年至2020年,在上海步界律师事务所任合伙人律师;曾担任多家公司法律顾问,并为多家银行等金融机构提供法律服务,擅长公司组织、股权架构设计、公司投融资交易、资本运作以及公司相关争议解决等业务领域。2018年11月至2021年3月,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1年3月至今,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1年1月至今,任上海逢君商务咨询有限公司法务总监。
2.征集人目前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 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3.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 其作为本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之 间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五、征集人对征集事项的投票
征集人作为本公司的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2022年8月2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对《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投了赞成票。
六、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制定了本次征 集委托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截至2022年9月7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起止时间:2022年9月8日(上午9:30-11:30,下午 14:00-17:00)-2022年9月9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
(三)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公告进行委托投票权征集活动。
(四)征集程序和步骤
第一步: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其应按本报告书附件确定的格式 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 书”)。
第二步:委托投票股东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由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如下: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交的所 有文件,均应由法定代表人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 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 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第三步: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第二步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 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特快专递的方式寄送至本报告书指定地址,采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的,收到时间以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签收时间为准。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如下: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四合庄路2号院2号楼东旭国际中心C座1006室公司会议室。
邮政编码:100070
联系电话:010-83050986
联系传真:010-83050986
联系人:覃检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 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第四步:由见证律师确认有效表决票: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将对 法人股东和个人股东提交的前述所列示的文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审核确认有效的 授权委托将由见证律师提交征集人。
(五)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 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报告书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或寄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报告书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 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六)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 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 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
(七)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 理人出席会议。
(八)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 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 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 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 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 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特此公告。
附件:《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6日
附件: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 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之前,本人/本公司有权随时按独立董事关于股权激励 征集投票权报告书确定的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 本授权委托书内容进行修改。
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陈叶秋女士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如下:
■
注:此委托书表决符号为“√”,请根据授权委托人的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项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超过一项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授权委托书复印有效;单位委托须由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联系方式:
委托日期: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
自签署日至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