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121 证券简称:科陆电子 公告编号:2022108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债券基本信息
■
备注:1、2021年5月,根据《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公司选择下调“19科陆01”债券票面利率,即“19科陆01”债券存续期后1年的票面利率调整为7.00%。
2、“19科陆01”债券已于2022年7月11日兑付兑息并摘牌。
(2) 截至报告期末的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三、重要事项
1、公司股东饶陆华先生持股相关情况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股东饶陆华先生持有公司54,630,561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88%。
饶陆华先生因与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在质押式回购业务违约纠纷,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向法院申请对饶陆华所持5,130万股公司股份启动司法强制执行程序,饶陆华先生所持公司股份面临因司法强制执行导致被动减持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于2020年9月19日、2021年1月21日、2021年12月4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股东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1)、《关于公司股东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04)、《关于公司股东因司法强制执行被动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117)。截至本报告期末,饶陆华上述被动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累计被动减持12,981,173股。
公司于2022年3月3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公司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裁定以股抵债暨股份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16),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裁定饶陆华持有的136,523,474股公司股票作价752,244,341.74元交付万向信托股份公司抵偿部分债务。上述被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以股抵债的饶陆华先生持有的公司136,523,474股股份已于2022年5月6日完成过户登记手续。
2、公司第二大股东持股相关情况
万向信托股份公司通过司法抵债,获得桂国才原持有的24,996,854股公司股份,获得饶陆华原持有的136,523,474股公司股份,截至2022年5月6日,万向信托股份公司合计持有公司161,520,328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1.47%。
2022年5月27日,万向信托股份公司(代“万向信托-星辰37号事务管理类单一资金信托”)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了28,166,300股公司股份,减持完成后持有公司133,354,028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9.47%。
公司于2022年6月8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76),万向信托股份公司(代“万向信托-星辰37号事务管理类单一资金信托”)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含)14,083,4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1%)。2022年7月18日,万向信托股份公司(代“万向信托-星辰37号事务管理类单一资金信托”)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4,083,400股,减持完成后持有公司119,270,628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8.47%,上述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3、关于诉讼有关事项
因与江西科能储能电池系统有限公司存在委托贷款合同纠纷,分宜县城西工业园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及新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宜支行向江西省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了相关起诉材料。在江西省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主持下,公司与原告分宜县城西工业园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及新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宜支行达成诉前和解,各方就公司履行连带担保责任代偿借款本金和逾期利息有关事宜签订了《担保代偿协议书》,约定由公司分期代偿支付本金24,300万元及逾期利息3,732.75万元。2020年12月28日,公司依约向新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宜支行支付了5,000万元,履行了5,000万元的保证责任。公司承担了保证责任后多次向江西科能储能电池系统有限公司、北京国能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郭伟追偿,但均未果,为了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公司向法院起诉,二审已判决。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12月18日、2020年12月26日、2021年5月26日、2022年4月27日、2022年5月14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诉讼有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14)、《关于诉讼有关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115)、《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4)、《关于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7)、《关于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3)。
4、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事项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拟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债券期限为不超过5年(含5年),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8月2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文件。2022年7月11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符合深交所挂牌条件的无异议函》。截至目前,公司已完成5亿元债券的发行。
5、控制权拟发生变更事项
2022年5月23日,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资本”)与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的集团”)签署了《表决权委托协议》,深圳资本将所持公司126,047,248股股份(占协议签署当日公司总股本的8.95%)对应的表决权委托给美的集团行使;美的集团与公司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之认购协议》,公司拟通过非公开方式向美的集团发行A股股票,发行数量为募集资金总额除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不超过422,504,744股(含本数),本次发行股票的数量下限为394,337,761股(含本数);美的集团与深圳资本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转让协议》,深圳资本将其所持公司126,047,248股股份(占协议签署当日公司总股本的8.95%,以下简称“标的股份”)以人民币6.64元/股的价格协议转让给美的集团,过户前标的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已按照《表决权委托协议》的约定委托给美的集团;美的集团与深圳资本亦签署了《股份转让选择权协议》,自本次发行的公司股份登记至美的集团名下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深圳资本有权(但无义务)按照6.64元/股的价格向美的集团继续转让其所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转让的股份数量不超过85,205,123股(含本数,约占协议签署日公司总股本的6.05%,该等股份因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所产生的股份的,数量相应调整),且该等股份转让完成后,美的集团所持公司的股份比例不超过转让完成当时公司总股本的29.96%(含本数)。上述权益变动整体方案实施后,美的集团将成为公司的控股股东,何享健先生将成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5月24日、2022年5月26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文件。截至本报告期末,上述有关事项正在推进中。
6、控股子公司股权挂牌转让事项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及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挂牌转让控股子公司深圳市车电网络有限公司27%股权的议案》,公司拟挂牌转让持有的控股子公司深圳市车电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车电网”)27%股权,以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为定价参考依据,按照不低于评估值的原则,车电网27%股权在产权交易平台的挂牌底价为人民币2.592亿元,具体交易价格将按公开挂牌竞价结果确定,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3月7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挂牌转让控股子公司深圳市车电网络有限公司27%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9)。截至本报告期末,上述车电网股权挂牌转让事项尚未挂牌。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刘标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121 证券简称:科陆电子 公告编号:2022106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8月15日以传真、书面及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22年8月25日在公司行政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刘标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董事经过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做出了保证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书面确认意见。
《2022年半年度报告》刊登在2022年8月26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2108)刊登在2022年8月26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八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能够顺利高效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其职能,公司拟对第八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进行调整,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本次调整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如下:
审计委员会:丘运良先生(独立董事)、张文女士(独立董事)、李才均先生,丘运良先生为召集人;
战略委员会:刘标先生、周云福先生、孙慧荣先生、黄幼平女士、张文女士(独立董事),刘标先生为召集人;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张文女士(独立董事)、丘运良先生(独立董事)、谢华清先生(独立董事)、周云福先生、孙慧荣先生,张文女士为召集人;
提名委员会:谢华清先生(独立董事)、丘运良先生(独立董事)、周云福先生,谢华清先生为召集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因经营需要,公司注册地址由“深圳市光明新区观光路3009号招商局光明科技园A6栋2A”变更为“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田寮社区光侨路高科科技园第1栋425”,须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详见刊登在2022年8月26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09)。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2022年8月)刊登于2022年8月26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关联方申请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详见刊登在2022年8月26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向关联方申请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10)。
本议案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后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关联董事孙慧荣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中关于召开股东大会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定于2022年9月13日(星期二)在公司行政会议室召开公司2022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111)全文详见2022年8月26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121 证券简称:科陆电子 公告编号:2022107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8月15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于2022年8月25日在公司行政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晔东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全体监事对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做出了保证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书面确认意见。
《2022年半年度报告》刊登在2022年8月26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2108)刊登在2022年8月26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关联方申请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向关联方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委托贷款符合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对公司业务的开展起积极的推动作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关联交易价格经双方友好协商确定,符合市场规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公司向关联方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委托贷款事项。
具体详见刊登在2022年8月26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向关联方申请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10)。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二二年八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121 证券简称:科陆电子 公告编号:2022109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公司注册地址情况
因经营需要,公司注册地址由“深圳市光明新区观光路3009号招商局光明科技园A6栋2A”变更为“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田寮社区光侨路高科科技园第1栋425”。
二、修订《公司章程》情况
基于上述,《公司章程》相关条款修订如下:
■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八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121 证券简称:科陆电子 公告编号:2022110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向关联方申请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补充流动资金,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关联方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投集团”)申请新增额度不超过(含)人民币15,000万元的委托贷款,期限不超过1年,公司将根据高新投集团的要求提供相应的抵质押物。高新投集团将委托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向公司发放上述委托贷款。
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黄庆先生及公司董事孙慧荣先生为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高新投集团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关联方申请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关联董事孙慧荣先生已回避表决。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经股东大会批准后,授权公司经营层签署相应的协议等书面文件。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1994年12月29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1,385,210.5万元
法定代表人:刘苏华
企业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桂园街道老围社区深南东路5016号蔡屋围京基一百大厦A座6801-01
经营范围:从事担保业务;投资开发,信息咨询;贷款担保;自有物业租赁。
股权结构: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34.20%股权,深圳市平稳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持有25.56%股权,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持有16.94%股权,深圳市财政金融服务中心持有11.12%股权,深圳市盈达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持有7.08%股权,深圳市罗湖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3.08%股权,深圳市海能达投资有限公司持有1.77%股权,深圳市中小企业服务署持有0.25%股权。
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高新投集团总资产3,884,815.08万元、总负债1,579,219.13万元、净资产2,305,595.06万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281,446.75万元、营业利润172,251.99万元、净利润118,241.95万元。(已经审计)
截至2022年3月31日,高新投集团总资产3,965,277.91万元、总负债1,640,232.14万元、净资产2,325,045.76万元;2022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55,651.19万元、营业利润26,213.37万元、净利润19,449.81万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黄庆先生及公司董事孙慧荣先生为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高新投集团为公司关联方。
经查询,高新投集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委托人: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
2、贷款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3、借款人: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委贷额度:公司拟向高新投集团申请新增不超过(含)人民币15,000万元,2022年累计申请的总额度不超过(含)人民币85,000万元。
5、委托借款期限:不超过12个月
6、委托贷款利率:公司向高新投集团申请新增不超过(含)人民币15,000万元委托贷款的利率为9%/年
7、担保方式:公司将根据高新投集团的要求提供相应的抵质押物。
具体融资方案以公司与高新投集团最终签订的相关协议为准。
四、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通过委托贷款融资符合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对公司业务的开展起积极的推动作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关联交易价格经双方友好协商确定,符合市场规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形。
五、2022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除本次交易外,2022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高新投集团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70,581.11万元。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经对公司向关联方高新投集团申请委托贷款事项进行充分了解,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向关联方高新投集团申请委托贷款符合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对公司业务的开展起积极的推动作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向关联方申请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向关联方高新投集团申请委托贷款符合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对公司业务的开展起积极的推动作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在审议该议案时,公司关联董事已回避了表决,议案的审议及表决程序合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价格经双方友好协商确定,符合市场规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向关联方申请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向关联方高新投集团申请委托贷款符合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对公司业务的开展起积极的推动作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关联交易价格经双方友好协商确定,符合市场规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公司向关联方高新投集团申请委托贷款事项。
八、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121 证券简称:科陆电子 公告编号:2022111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2年9月13日(星期二)召开公司2022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为:2022年9月13日下午14:30开始,会期半天;
网络投票日期、时间为:2022年9月1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9月13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9月13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9月6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饶陆华先生承诺放弃行使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5月15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股东放弃表决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0),饶陆华先生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北区宝深路科陆大厦,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行政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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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和说明:
1、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具体详见公司刊登在2022年8月26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等相关公告。
2、提案1.00应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即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票的2/3以上通过。
3、提案2.00为关联交易,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
4、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及地点:
(1)登记时间:2022年9月7日、9月8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2)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北区宝深路科陆大厦本公司证券部,信函上请注明“参加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须持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进行登记;
(2)自然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进行登记;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和持股证明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者邮件方式办理登记(信函或邮件方式以2022年9月8日17:00前到达本公司为准,通过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的,请致电确认),不接受电话登记。
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费用:出席会议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3、联系方法:
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北区宝深路科陆大厦本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518057
电话:0755-26719528
邮箱:zhangxiaofang@szclou.com
联系人:张小芳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五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说明
1、投票代码:362121。
2、投票简称:“科陆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9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9月13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回 执
截至2022年9月6日,我单位(个人)持有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股,拟参加公司召开的2022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
附注:
回执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出席人姓名:
股东账户:
股东名称:(签章)
日期:
附件三: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单位)参加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9月13日召开的2022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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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注1、请对提案事项根据股东本人的意见选择同意、反对或者弃权并在相应栏内划“√”,三者必选一项,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委托。
注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