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5368 公司简称:蓝天燃气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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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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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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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5368 证券简称:蓝天燃气 公告编号:2022-062
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2年8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8月17日以通讯的方式发出。公司现有董事9人,实际出席并表决的董事9人。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国喜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的议案》,增补岳鹏涛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公司董事发生变动。为保证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稳定性,经董事会审议,公司各专门委员会调整如下:
调整前各专门委员会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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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后各专门委员会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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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半年度报告与摘要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2年上半年的实际情况编制了《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的情况编制了《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5368 证券简称:蓝天燃气 公告编号:2022-063
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2年8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8月17日通过电话等方式发出。公司现有监事3人,实际出席并表决的监事3人。
会议由公司监事主席赵永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半年度报告与摘要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出公司2022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的情况编制了《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5368 证券简称:蓝天燃气 公告编号:2022-064
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151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蓝天燃气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55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4.9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7,988.00万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11,294.00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6,694.00万元。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1月26日出具了德师报(验)字(21)第00042号《验资报告》。
截止2022年6月30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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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公司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施专户存储。
公司及保荐机构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驻马店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子公司河南省豫南燃气有限公司、保荐机构分别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驻马店分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驻马店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上述相关协议对公司及子公司河南省豫南燃气有限公司、保荐机构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的相关责任和义务进行了详细约定。
募集资金在专户中存放情况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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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尾数计算不等系四舍五入造成。
上述四方监管协议及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上述四方监管协议及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详细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见附表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1年5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31,213,750.56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944,604.24元置换以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上述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编号为中兴财光华审专字(2021)第321013号《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止2022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2年3月2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报告期内,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无。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无。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无。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无。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22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况。
特此公告。
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6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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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2:“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