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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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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08-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1.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公司网站(http://www.spdb.com.cn)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于2022年8月25日在上海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报告,全体董事亲自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1.4公司半年度报告中分别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未经审计,但已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分别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阅准则和国际审阅准则审阅,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结论的审阅报告。

2.公司基本信息

2.1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2.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2.2.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注:

(1)基本及稀释每股收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一一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计算:

基本每股收益=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影响)/(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稀释性潜在普通股转化为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加权平均净资产。

(2)2022年3月,公司对浦发优2优先股发放股息人民币7.215亿元(含税)。在计算本报告披露的每股收益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时,公司考虑了优先股股息发放的影响。

(3)非经常性损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年第43号一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的定义计算。

(4)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其他权益工具优先股、永续债部分)/期末普通股股本总数。

(5)平均总资产收益率=净利润/资产平均余额,资产平均余额=(期初资产总额+期末资产总额)/2。

(6)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报告期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期末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

(7)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报告期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期末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

(8)净利差=总生息资产平均收益率-总计息负债平均成本率。

(9)净利息收益率=利息净收入/总生息资产平均余额。

(10)成本收入比=业务及管理费/营业收入。

(11)贷款总额为企业贷款、个人贷款及票据贴现本金余额的合计,存款总额为企业存款、个人存款和其他存款本金余额的合计。

(12)报告期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平均总资产收益率未年化处理。

2.2.2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下会计数据的差异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和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中列示的报告期的本集团净利润、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无差异。

2.3股东持股情况

2.3.1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单位:户

注: 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资格尚须中国银保监会核准。

2.3.2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浦发优1

单位:股

浦发优2

单位:股

2.4可转债持有人及担保人情况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3.1公司总体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面对复杂严峻的形势,公司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上海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及各项监管要求,在公司党委的领导下,聚焦“十四五”战略规划,持续推进轻型化、“双碳”、数字化三大转型,紧紧围绕“坚守长期、夯实基础、整体推进、数字赋能”的经营主线,一手狠抓疫情防控,一手抢抓业务发展,有力推动了各项经营管理工作提质增效。2022年上半年,公司经营实现了营收、利润“双增长”,多个领域稳增长工作进展良好,资产质量稳步夯实。具体情况如下:

经营效益实现“双增”

报告期内,本集团实现营业收入986.44亿元,同比增加12.79亿元,增长1.31%;实现利润总额345.33亿元,同比减少1.89亿元,下降0.54%;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01.74亿元,同比增加3.36亿元,上升1.13%。平均总资产收益率(ROA)为0.37%;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ROE)为5.13%,成本收入比为24.53%。

资产负债规模稳步增长

报告期末,本集团资产总额为85,059.59亿元,比上年末增加3,692.02亿元,增长4.54%;其中,本外币贷款总额(含贴现)为48,783.35亿元,比上年末增加922.95亿元,增长1.93%。本集团负债总额78,120.93亿元,比上年末增加3,535.54亿元,增长4.74%;其中,本外币存款总额为46,845.18亿元,比上年末增加2,814.62亿元,增长6.39%。

业务结构更趋优化

报告期内,本集团持续推进业务结构转型和优化,加大支持实体经济力度,资产投放实现较快增长;对公贷款总额(不含贴现)为25,398.17亿元,较上年末增加1,320.89亿元,增长5.49%;零售贷款总额18,972.79亿元,较上年末增长66.59亿元,增长0.35%。公司实现利息净收入686.81亿元,非利息净收入299.63亿元。

资产质量持续向好

报告期内,本集团坚持风险“控新降旧”并举,持续加大存量不良资产处置力度,风险压降成效显著。截至报告期末,按五级分类口径统计,本集团后三类不良贷款余额为760.01亿元,比上年末减少8.28亿元,不良贷款率1.56%,较上年末下降0.05个百分点;不良贷款的准备金覆盖率达158.49%,较上年末上升14.53个百分点;贷款拨备率(拨贷比)2.47%。

集团化、国际化稳中提质

报告期内,本集团强化协同力度,主要投资企业经营稳中提质,充分利用跨境业务平台,稳步推进国际化经营。截至报告期末,主要投资企业合计实现营收53.35亿元、净利润17.33亿元;国际业务平台资产合计3,681.03亿元;实现营业收入27.54亿元。香港分行持续提升公司业务专业优势,上半年债券承销、银团贷款业务位居在港中资股份制银行前列,新加坡分行持续强化大宗商品融资业务,带来分行结算业务、贸融业务双增长,伦敦分行聚焦中资赴欧客户需求,实现战略客户业务合作再突破。

3.2利润表分析

报告期内,本集团实现营业收入986.44亿元,同比增加12.79亿元,上升1.31%;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01.74亿元,同比增加3.36亿元,上升1.13%。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3.2.1营业收入

下表列示出本集团营业收入构成及占比情况:

报告期内,本集团实现业务总收入1,844.93亿元,同比增加0.51亿元,增长0.03%。

下表列示出本集团业务总收入变动情况: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下表列示出本集团营业收入地区分部的情况: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注:作为本报告的用途,本集团地区分部的定义为:

(1)总行:总行本部(总行本部及直属机构)

(2)长三角地区: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地区分行

(3)珠三角及海西地区:广东、福建地区分行

(4)环渤海地区:北京、天津、河北、山东地区分行

(5)中部地区:山西、河南、湖北、湖南、江西、海南地区分行

(6)西部地区:重庆、四川、贵州、云南、广西、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内蒙古、西藏地区分行

(7)东北地区:辽宁、吉林、黑龙江地区分行

(8)境外及附属机构:境外分行及境内外子公司

3.2.2利息净收入

报告期内,集团实现利息净收入686.81亿元,同比增加10.19亿元,上升1.51%。

下表列出所示期间本集团资产负债项目利息收支、平均收益和成本情况:

生息资产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计息负债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3.2.2.1利息收入

报告期内,集团实现利息收入1,502.78亿元,同比增加9.17亿元,上升0.61%;其中,公司贷款、零售贷款平均收益率分别为3.94%、6.02%,较去年同期分别持平和同比下降0.22个百分点。

贷款及垫款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注:其中,一般性短期贷款平均收益率为5.30%,中长期贷款平均收益率为4.57%。

投资利息收入

报告期内,本集团投资利息收入为310.50亿元,同比下降2.09%,投资平均收益率为3.61%,同比上升0.03个百分点。

存拆放同业和其他金融机构往来业务利息收入

报告期内,本集团存拆放同业和其他金融机构往来业务利息收入为70.59亿元,同比上升27.49%,存拆放同业和其他金融机构往来业务平均收益率为2.06%,同比上升0.11个百分点。

3.2.2.2利息支出

报告期内,本集团利息支出815.97亿元,同比减少1.02亿元,下降0.12%。

客户存款利息支出

报告期内,本集团客户存款平均成本率2.06%,同比上升0.08个百分点。

下表列出所示期间本集团公司存款及零售存款的平均余额、利息支出和平均成本率: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注:本期已将保证金存款拆分公司客户活期、定期及零售客户活期、定期,上年同期数同口径调整。

同业和其他金融机构存拆放款项利息支出

报告期内,本集团同业和其他金融机构存拆放款项利息支出为118.36亿元,同比下降35.97%。

已发行债务证券利息支出

报告期内,本集团已发行债务证券利息支出为204.06亿元,同比上升6.33%。

3.2.3非利息净收入

报告期内,本集团实现非利息净收入299.63亿元,同比上升0.88%;其中,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152.81亿元,上升0.10%,其他非利息收益146.82亿元,上升1.70%。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3.2.3.1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报告期内,本集团实现手续费及佣金收入195.33亿元,同比减少11.11亿元,降幅5.38%。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3.2.3.2投资损益

报告期内,本集团实现投资损益87.09亿元,同比上升29.12%。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3.2.3.3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报告期内,本集团实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3.61亿元,同比下降94.13%。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3.2.4业务及管理费用

报告期内,本集团业务及管理费为241.95亿元,同比增长4.08%;成本收入比为24.53%,同比上升0.65个百分点。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3.2.5信用减值损失及其他资产减值损失

报告期内,本集团坚持严格不良贷款分类管理;贷款和垫款减值损失为340.29亿元,同比上升10.40%。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3.2.6所得税费用

报告期内,所得税费用39.37亿元,同比减少5.81亿元,降幅12.86%。实际所得税率11.40%,同比下降1.61个百分点。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3.3资产负债表分析

3.3.1资产情况分析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资产总额85,059.59亿元,比上年末增加3,692.02亿元,增长4.54%。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3.3.1.1客户贷款

报告期末,本集团贷款及垫款总额为48,783.35亿元,比上年末增长1.93%。

3.3.1.2金融投资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交易性金融资产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债权投资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其他债权投资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按发行主体分类列示的本集团债券投资总额构成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持有的面值前十大金融债券情况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3.3.1.3长期股权投资

报告期末,本集团长期股权投资余额29.32亿元,比上年末增长4.01%。其中,对合营公司投资余额26.15亿元,比上年末增长4.06%,报告期末,本集团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余额为零。

3.3.1.4衍生金融工具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3.3.1.5商誉

依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报告期末,本集团对收购上海信托形成的商誉进行了减值测试。确定报告期不需计提减值准备,报告期末,商誉账面价值为69.81亿元。

3.3.2负债情况分析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负债总额78,120.93亿元,比上年末增加3,535.54亿元,增长4.74%。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存款总额构成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存款总额46,845.18亿元,比上年末增加2,814.62亿元,增长6.39%。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3.3.3股东权益变动分析

报告期末,本集团股东权益为6,938.66亿元,比上年末增长2.3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为6,852.93亿元,比上年末增长2.28%;未分配利润为1,908.35亿元,比上年末下降1.17%,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内实现净利润以及利润分配所致。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注:截至报告期末,因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浦发转债”于2020年5月6日进入转股期,累计转股股数91,963股,公司普通股总股本增至29,352,172,360股。

3.4会计报表中变动超过30%以上项目及原因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3.5贷款质量分析

3.5.1五级分类情况

报告期内,本集团资产质量保持稳定,呈向好趋势。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不良贷款余额及不良贷款率均较上年末下降,不良贷款余额为760.01亿元,比上年末减少8.28亿元,不良贷款率1.56%,较上年末下降0.05个百分点。关注贷款余额1,048.68亿元,比上年末上升11.73亿元,关注贷款率2.15%,较上年末下降0.02个百分点。不良贷款下降系因重点地区资产质量向好,关注类以及不良类贷款下迁减少。关注类贷款余额略有上升,系因受新冠疫情反复、整体经济下行和财政金融政策变化等因素影响,导致部分零售客户还款能力下降。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注:(1)重组贷款为原已减值或发生减值但相关合同条款已重新商定过的贷款。

(2)本集团将本金或利息逾期1天及以上的贷款整笔归类为逾期贷款。

3.5.2按产品类型划分的贷款结构及贷款质量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贷款占比52.07%,比上年末上升1.76个百分点,个人贷款占比38.89%,比上年末下降0.61个百分点,票据贴现占比9.04%,比上年末下降1.15个百分点。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3.5.3按行业划分的贷款结构及贷款质量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3.5.4按地区划分的贷款结构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3.5.5按担保方式划分的贷款结构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3.5.6贷款迁徙率情况

3.5.7前十名贷款客户情况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3.5.8贷款损失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注:贷款减值准备金计提方法的说明:本集团结合前瞻性信息进行了预期信用损失评估。对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方法反映了以下各项要素:通过评估一系列可能的结果而确定的无偏概率加权平均金额;货币的时间价值;在资产负债表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及对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3.6商业银行其他监管指标分析

3.6.1资本结构

公司持续完善资本约束和传导机制,优化资本配置,推动内外部资本补充,各级资本充足率均满足监管要求,并保持稳健合理水平。

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计算: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注:(1)以上为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计量的母公司和集团口径资本充足率相关数据及信息。核心一级资本净额=核心一级资本-核心一级资本扣减项;一级资本净额=核心一级资本净额+其他一级资本-其他一级资本扣减项;总资本净额=一级资本净额+二级资本-二级资本扣减项。

(2)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商业银行资本构成信息披露的监管要求》,公司在官方网站(www.spdb.com.cn)投资者关系专栏披露本报告期资本构成表、有关科目展开说明表、资本工具主要特征等附表信息。

(3)系统重要性银行附加资本:根据人民银行《系统重要性银行附加监管规定(试行)》,系统重要性银行应额外满足附加资本要求,2021年公司入选国内系统重要性银行第二组,适用附加资本要求为0.5%,即2023年1月1日起,公司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充足率和资本充足率分别不得低于8%、9%和11%。

3.6.2杠杆率情况

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商业银行杠杆率管理办法(修订)》的要求,对杠杆率指标进行了计量。报告期末,本行杠杆率为6.67%,较上年末下降0.09个百分点;集团杠杆率为6.99%,较上年末下降0.05百分点。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公司在官方网站(www.spdb.com.cn)投资者关系专栏披露本报告期杠杆率相关明细信息。

注:系统重要性银行附加杠杆率要求:根据人民银行《系统重要性银行附加监管规定(试行)》,系统重要性银行应额外满足附加杠杆率要求,2021年公司入选国内系统重要性银行第二组,适用附加杠杆率要求为0.25%,即2023年1月1日起,公司杠杆率不得低于4.25%。

3.6.3流动性覆盖率信息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3.6.4净稳定资金比例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3.6.5公司近三年其他监管财务指标

注:(1)本表中资本充足率、资产流动性比率、单一最大客户贷款比例、最大十家客户贷款比例、拨备覆盖率、贷款拨备率按照上报监管机构数据计算,数据口径为母公司口径。

(2)根据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商业银行贷款损失准备监管要求的通知》(银监发〔2018〕7号)规定,对各股份制银行实行差异化动态调整“拨备覆盖率”和“贷款拨备率”监管标准。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4.1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发生的变化

本集团于 2022年度执行了财政部于近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 [2021] 35号)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4 号》(财会〔2021〕1 号),具体会计政策变更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参见《按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2022年半年度财务报表及审阅报告》的财务报表附注三“主要会计政策”。

4.2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3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4 半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审计,并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 郑 杨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5日

公告编号:临2022-045

证券代码:600000 证券简称:浦发银行

优先股代码:360003 360008 优先股简称:浦发优1 浦发优2

转债代码:110059 转债简称:浦发转债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8月25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在上海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文件于2022年8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应参加会议董事12名,实际参加会议董事12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关于召开董事会法定人数的规定,表决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会议审议并经表决通过了:

1.《公司关于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同意对外披露。

同意:12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2. 《公司关于〈2022年半年度资本充足率报告〉的议案》

同意对外披露。

同意:12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3.《公司关于〈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的议案》

同意:12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4. 《公司关于修订〈行长工作细则〉的议案》

同意:12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5.《公司关于恢复、处置计划建议(2022年版)的议案》

同意:12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6.《公司关于〈恢复和处置计划实施管理办法〉的议案》

同意:12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7.《公司关于与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给予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综合授信人民币195亿元,授信期限1年;同意在上述额度内,授权高级管理层按照内部授权办理该等关联交易具体事宜。

同意:11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吴弘独立董事因关联关系回避表决)

8.《公司关于与百联集团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给予百联集团有限公司综合授信人民币120亿元,授信期限1年;同意在上述额度内,授权高级管理层按照内部授权办理该等关联交易具体事宜。

同意:12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特此公告。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5日

公告编号:临2022-046

证券代码:600000 证券简称:浦发银行

优先股代码:360003 360008 优先股简称:浦发优1 浦发优2

转债代码:110059 转债简称:浦发转债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四十次会议于2022年8月25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在上海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文件于2022年8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9名,亲自出席会议监事9名。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关于召开监事会法定人数的规定,表决所形成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经表决通过了:

1.《公司关于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该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同意对外披露。

同意:9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2.《公司关于〈2022年半年度资本充足率报告〉的议案》

同意对外披露。

同意:9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3.《公司关于〈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的议案》

同意:9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4.《公司关于修订〈行长工作细则〉的议案》

同意:9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5.《公司关于恢复、处置计划建议(2022年版)的议案》

同意:9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6.《关于〈2021年度监管通报及整改情况报告〉的议案》

同意:9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7.《公司关于与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8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公司监事李庆丰因关联关系回避表决)

8.《公司关于与百联集团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8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公司监事孙伟因关联关系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8月25日

公告编号:临2022-048

证券代码:600000 证券简称:浦发银行

优先股代码:360003 360008 优先股简称:浦发优1 浦发优2

转债代码:110059 转债简称:浦发转债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百联集团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2年8月25日,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与百联集团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给予百联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联集团”)综合授信人民币120亿元,授信期限1年。

● 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关联交易是公司的正常授信业务,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不构成重要影响。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银保监会”)《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核定给予百联集团综合授信人民币120亿元,授信期限1年。因单笔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净资产1%以上,达2.14%,构成重大关联交易,由公司董事会风险管理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审议后,提交董事会批准,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2年8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风险管理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并同意将《公司关于与百联集团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2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并同意给予百联集团综合授信人民币120亿元,授信期限1年。

鉴于公司核定百联集团综合授信已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净资产的0.5%以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予以披露。

二、关联方介绍

1. 关联方关系介绍

百联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占总股本比例为1.33%,且百联集团副总裁孙伟担任公司监事。根据相关监管规定,百联集团应认定为公司主要股东,百联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应为公司的关联方,公司与其开展授信、资产转移、提供服务等业务,应遵照关联交易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2.关联人基本情况

百联集团有限公司是上海市属大型国有重点企业,由原上海一百集团、华联集团、上海友谊集团、上海物资集团于2003年4月重组而成,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亿元,注册地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法定代表人为叶永明。根据2021年中国企业联合会排名情况显示,百联集团位列中国企业500强的第328位。百联集团业务主要涵盖主题百货、购物中心、奥特莱斯,大型卖场、标准超市、便利店、专业专卖等零售业态,经营涉及汽车贸易、电子商务、仓储物流、消费服务、电子信息等领域,形成以上海为中心,连接长三角,辐射全国200余座城市约4000家门店的市场布局。百联集团旗下汇聚了第一百货商店、第一八佰伴、永安百货、东方商厦、友谊百货、百联购物中心、华联超市、联华超市、世纪联华、华联吉买盛、快客、妇女用品商店、好美家、吴良材、茂昌、亨德利等。百联集团控股百联股份(A、B股)、联华超市(H股)、上海物贸(A、B股)、第一医药(A股)4家境内外上市公司。

截至2021年末,百联集团总资产1,720.23亿元,净资产454.39亿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总收入491.60亿元,净利润16.17亿元。

三、关联交易定价政策

本次关联交易按照合规、公平原则协商订立具体交易条款,公司对其授信按照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且不接受本公司股权作为质押,不为其融资行为担保,但其以银行存单、国债提供足额反担保除外。

四、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是公司的正常授信业务,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不构成重要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给予百联集团综合授信人民币120亿元的关联交易事项,符合中国银保监会等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审批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交易公允,没有发现存在损害其他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目录

1.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

2.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5日

公告编号:临2022-047

证券代码:600000 证券简称:浦发银行

优先股代码:360003 360008 优先股简称:浦发优1 浦发优2

转债代码:110059 转债简称:浦发转债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2年8月25日,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与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给予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综合授信人民币195亿元,授信期限1年。

● 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关联交易是公司的正常授信业务,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不构成重要影响。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银保监会”)《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核定给予东方证券综合授信人民币195亿元,授信期限1年。因单笔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净资产1%以上,达3.48%,构成重大关联交易,由公司董事会风险管理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审议后,提交董事会批准,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2年8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风险管理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并同意将《公司关于与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2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并同意给予东方证券综合授信人民币195亿元,授信期限1年。

鉴于公司核定东方证券综合授信已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净资产的0.5%以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予以披露。

二、关联方介绍

1. 关联方关系介绍

东方证券与公司主要股东上海久联集团有限公司构成关联方,且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吴弘兼任东方证券独立董事,根据相关监管规定,东方证券为公司的关联方,公司与其开展授信业务,应遵照关联交易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2.关联人基本情况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是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综合类证券公司,成立于1997年,法定代表人为金文忠,注册地为上海,现有注册资本人民币84.97亿元(较上一年增加15.03亿元)。经营范围为:证券经纪,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自营,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代销金融产品,证券承销和保荐,股票期权做市业务,证券投资基金托管等。2021年度在证券公司分类评级中获评A类AA级,在自营投资、信用业务、投行业务等领域均在业内排名前茅,特别是资产管理业务收入保持行业领先地位,具备较强竞争优势。

截至2021年末,东方证券总资产为3,266.00亿元,净资产为641.43亿元,2021年度实现营收243.70亿元,净利润53.73亿元。

三、关联交易定价政策

本次关联交易按照合规、公平原则协商订立具体交易条款,公司对其授信按照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且不接受本公司股权作为质押,不为其融资行为担保,但其以银行存单、国债提供足额反担保除外。

四、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是公司的正常授信业务,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不构成重要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给予东方证券综合授信人民币195亿元的关联交易事项,符合中国银保监会等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审批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交易公允,没有发现存在损害其他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目录

1.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

2.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