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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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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2-08-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633 证券简称:长城汽车 公告编号:2022-126

转债代码:113049 转债简称:长汽转债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最高额度不超过10亿元。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353号)核准,公司于2021年6月10日公开发行3,500万张(350万手)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价格为100元/张(1,000元/手),共募集资金3,500,000,000.00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3,487,972,641.51元。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于2021年6月17日到位,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德师报(验)字(21)第00266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第八节“本次募集资金运用”中“一、本次募集资金运用的基本情况”披露,本次募集资金净额用于新车型研发项目,项目投资总额630,970.81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350,000.00万元。

本次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少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在不改变本次募投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或者引入外部投资者解决。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在相关法律法规许可及股东大会决议授权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有权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所需金额等具体安排进行调整或确定。

三、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于2021年9月1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暂时闲置的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拟购买的产品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含结构性存款)。独立董事已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截至2022年8月22日,公司使用上述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均已赎回,该部分现金管理产品余额为0元。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由于募投项目的投资周期较长,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1、投资产品品种

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含结构性存款)。

2、购买额度和期限

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暂时闲置的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次现金管理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3、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全权负责实施相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产品选择、实际购买金额确定、协议的签署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具体组织实施。

4、决议有效期

自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5、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规定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所投资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收益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相关部门将根据市场情况及时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如果发现潜在的风险因素,将组织评估,并针对评估结果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财务部负责对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督,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与核实。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六、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日常经营的影响

(一)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募投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亦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二)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有利于提升公司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七、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2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审核后认为,公司计划使用暂时闲置的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实现募集资金的有效利用。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监管要求和公司股东利益,我们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0亿元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审核后认为,公司计划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0亿元的暂时闲置的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在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对上述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规定的要求;

2、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3、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通过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国泰君安对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九、上网附件

(一)《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

(二)《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

(三)《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四)《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1633 证券简称:长城汽车 公告编号:2022-127

转债代码:113049 转债简称:长汽转债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2年8月26日,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以书面传签方式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会议资料已提前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详见《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审议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1633 证券简称:长城汽车 公告编号:2022-128

转债代码:113049 转债简称:长汽转债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2年8月26日,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以书面传签方式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资料已提前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审议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监事会审核后认为,公司计划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0亿元的暂时闲置的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在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对上述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

本议案内容详情请见公司同日披露的《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特此公告。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