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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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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申请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同意注册批复的公告

2022-08-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0876 证券简称:蒙泰高新 公告编号:2022-047

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申请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同意注册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906号)(以下简称“批复”),该批复内容如下:

一、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注册申请。

二、公司本次发行应严格按照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申报文件和发行方案实施。

三、该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述文件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300876 证券简称:蒙泰高新 公告编号:2022-048

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增持公司股份

计划实施结果公告

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朱少芬及财务总监郑小毅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增持计划基本情况

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5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计划增持股份的公告》,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朱少芬女士及财务总监郑小毅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票,双方本次增持的股份数量不低于50,000股,合计不低于100,000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该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

2、增持计划实施情况

郑小毅先生、朱少芬女士分别于2022年7月19日、2022年8月26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分别增持公司股份50,000股,其各自增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均为0.0521%,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毕。

一、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计划增持主体

(1)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朱少芬。本次增持计划公告前,朱少芬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

(2)财务总监郑小毅。本次增持计划公告前,郑小毅先生通过公司股东揭阳市自在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本公司 100,8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0.1050%。

2、朱少芬女士、郑小毅先生在本次增持计划首次公告前的12个月内不存在已披露增持计划的情形。

3、朱少芬女士、郑小毅先生在本次增持计划首次公告前6个月内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况。

二、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1、增持计划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朱少芬女士及财务总监郑小毅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票,双方本次增持的股份数量不低于50,000股,合计不低于100,000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该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计划增持股份的公告》。

2、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郑小毅先生已于2022年7月19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521%,增持金额为人民币123.19万元。

朱少芬女士已于2022年8月26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521%,增持金额为人民币131.42万元。

郑小毅先生及朱少芬女士本次增持计划均已实施完毕,具体情况如下:

3、本次增持前后的持股情况

本次增持后,郑小毅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50,000股,占公司股本比例0.0521%,另外还通过持有公司股东揭阳市自在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80%财产份额,间接持有本公司100,8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1050%。郑小毅先生直接与间接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150,800股,占公司股本比例0.1571%。朱少芬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50,000股,占公司股本比例0.0521%,具体如下:

4、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一一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