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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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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08-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458 公司简称:时代新材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主要财务数据

□无追溯调整 □追溯调整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已完成股权分置改革□未完成股权分置改革

单位: 股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458 证券简称:时代新材 公告编号:临2022-058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二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三号一化工》和《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现将公司2022年第二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收入实现情况

单位:万元

二、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单位:元/吨

上述生产经营数据为公司内部统计,仅为投资者了解本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敬请投资者审慎使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0458 证券简称:时代新材 公告编号:临2022-055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的通知于2022年8月16日以专人送达和邮件相结合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8月26日在公司行政楼203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彭华文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

摘要。

表决结果: 9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株洲时代橡塑元件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增资

人民币4,000万元。

表决结果: 9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临2022-057号公告。

表决结果: 9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中车财务公司的持续风险评估报告

关联董事李略先生、张向阳先生、刘建勋先生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公司对中车财务公司的持续风险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 6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0458 证券简称:时代新材 公告编号:临2022-056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的通知于2022年8月16日以专人送达和邮件相结合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8月26日在公司行政楼204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丁有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

摘要。

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2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本审核意见出具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2022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0458 证券简称:时代新材 公告编号:临2022-057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财务资助对象为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时代新材”)直接持股68.08%的控股子公司CRRC New Material Technologies Gmb

(以下简称“新材德国”),财务资助方式为以自有资金提供有息借款,借款金额为

2,000万欧元(约13,747.8万元人民币),借款期限为自借款实际发放日起1年,借款利率为年利率1.5%。

●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

务资助的议案》,同意公司向新材德国提供财务资助2,000万欧元(约13,747.8万元人民币)。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为支持控股子公司新材德国业务发展,满足其资金周转及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在不影响公司自身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为新材德国提供财务资助2,000万欧元(约13,747.8万元人民币),借款期限为自借款实际发放日起1年,借款利率为年利率1.5%。

公司于2022年8月26日以现场加通讯的方式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事项无需经股东大会批准。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的对象新材德国为公司直接持股68.08%的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够对其业务、财务、资金管理等方面实施有效的风险控制。因此,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处于风险可控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被资助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CRRC New Material Technologies GmbH

注册资本:814.4626万欧元

法定代表人:Torsten Gehrmann,Philipp Frings

成立日期:2014年9月10日

注册地址:德国下萨克森州达默市

股权结构: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68.08%,中车株洲电力机车研究所有限公司持股31.92%

经营范围:设计、开发、制造应用于轿车、商用车、非公路机械工业和铁路工业的减振橡胶金属产品;设计、开发、制造车用塑料(金属)件以及与之相关零部件;销售公司自产产品并提供相关技术咨询和售后服务。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资信状况:新材德国资信状况良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具有较好的履约能力。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前,公司为新材德国提供财务资助余额为0。

(二)被资助方与公司的关系

1、被资助方股权结构情况

2、被资助方少数股东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车株洲电力机车研究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株洲所”)

注册资本:844684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20044517525X1

法定代表人:李东林

成立日期:1992年9月9日

注册地址:湖南省株洲市田心

股权结构: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经营范围:轨道交通产品及设备、电器机械及器材、普通机械、电机、电子产品、控制用计算机产品及软件、橡胶、塑料制品、电子元件、电子器件、电气绝缘材料研发、制造、检测、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大型风力发电机组及零部件设计、制造、销售;风电场的建设、运营、咨询服务;电力建筑施工总承包;综合能源服务工程总承包;客车及零部件制造、销售及售后服务。

被资助方少数股东与公司关系:株洲所为公司控股股东,与本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中国中车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被资助方少数股东是否同比例提供财务资助:株洲所亦为国有控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及对外担保需要履行严格的审批程序,存在实际困难,因此株洲所未按出资比例向新材德国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亦未为本次财务资助提供担保。

三、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与新材德国签订《借款协议》,协议主要条款如下:

甲方: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CRRC New Material Technologies GmbH

借款金额:2,000万欧元

借款期限:借款期限为自借款实际发放日起1年

借款利率:年利率1.5%

资金用途:补充流动资金

还款方式:借款期限届满到期之日,乙方将本息一次性向甲方偿还。

违约责任:乙方违反协议约定的义务、承诺与保证均构成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宣布协议项下已发放的借款提前到期并要求乙方立即偿还所有到期借款本金并结清利息,并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协议约定标准支付违约金。

四、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新材德国为公司直接持股68.08%的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够对其业务、财务、资金管理等方面实施全面有效的风险控制。公司在提供资助的同时,将加强对控股子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密切关注其生产经营、资产负债情况等方面的变化,加强对其财务、资金管理等风险控制,确保公司的资金安全。

上述财务资助事项的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公司能够有效保证资金安全,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主要为支持其业务发展,满足其资金周转及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对其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融资成本。公司董事会同意《关于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六、独立董事意见

在公司董事会审议《关于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时,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本次被资助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风险处于受控状态,相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同意该议案。

七、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后,公司累计为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新材德国提供财务资

助余额为2,000万欧元(约13,747.8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84%,逾期未收回金额为0;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单位提供财务资助余额为0,逾期未收回金额为0。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