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5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2年

8月27日

查看其他日期

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2-08-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5118 公司简称:力鼎光电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5118 证券简称:力鼎光电 公告编号:2022-058

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金额和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979号)核准,公司于2020年7月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10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9.2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8,048.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5,576.35万元。截止2020年7月24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华兴所(2020)验字D-002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止2022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15,789.06万元,其中,2022年上半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3,050.21万元。截至2022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21,482.29万元(包括现金管理收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其中存放在募集专户余额为780.86万元,持有未到期的理财产品金额为20,700万元,募集资金理财专户余额为1.4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

2020年7月24日,公司及本次发行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自贸试验区分行、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阳支行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各方均按照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相关职责。截至2022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第一部分“募集资金基本情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资金使用情况以及实际投资进度详见附表1。

2021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光学镜头智能制造项目”位于厦门市海沧区海景路与海景北路交叉口西北侧地块(以下简称“海沧南区”)的在建全新生产基地,由于在建期间,为满足地方政府部门的优化整改要求,以及受新冠疫情影响,海沧南区的新生产基地建设进度不达预期,导致“光学镜头智能制造项目”无法在原定计划时间内完成厂房装修及设备安装等环节。根据该等实际情况,为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将“光学镜头智能制造项目”的建设期延期至2022年10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除上述募投项目延期情况外,公司募投项目实际投资进度与原投资计划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1年8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8,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月内,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等相关公告。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尚未到期赎回的理财余额20,7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或募投项目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以及中国证监会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7日

附表1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605118 证券简称:力鼎光电 公告编号:2022-057

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2年8月26日下午在厦门市海沧区新阳工业区新美路26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8月16日以专人、电子邮件或传真的形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徐金龙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全体监事均亲自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上半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半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因此,我们保证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力鼎光电2022年半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力鼎光电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5118 证券简称:力鼎光电 公告编号:2022-056

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2年8月26日下午在厦门市海沧区新阳工业区新美路26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8月16日以专人、电子邮件或传真的形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吴富宝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全体董事均亲自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力鼎光电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力鼎光电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