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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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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08-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55 证券简称:得润电子 公告编号:2022-061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公司主营业务

公司主营电子连接器和精密组件、汽车连接器及线束、汽车零部件产品等的研发、制造和销售,产品广泛应用于家用电器、计算机及外围设备、通讯、智能手机、LED照明、智能汽车、新能源汽车等各个领域,具体业务产品如下:

(1)消费电子领域:主要包括家电连接器及线束、电脑连接器、LED连接器、通讯连接器等;

(2)汽车领域:主要包括汽车连接器及线束、新能源汽车车载电源管理模块、车联网、安全和告警传感器、汽车电子等。

(二)行业发展状况

根据Bishop & Associates数据,近年来全球连接器市场整体呈稳步增长的态势,市场规模从2012年的476亿美元增长至2021年的780亿美元,期间CAGR为5.63%。随着下游终端需求开启增长新局面,以及技术不断更迭,连接器市场规模有望进一步扩大,预计至2023年末市场规模有望超过900亿美元,2020-2023年CAGR提升至12.80%。中国连接器市场从2012年的128亿美元增长至2021年的250亿美元,期间CAGR为7.71%,中国连接器市场增速高于全球市场增速。

全球连接器产业链迁移,国产化替代空间值得期待。近年来,受益于下游数据通信、电脑及周边、消费电子、汽车等下游行业的持续发展,全球连接器市场需求持续增长,市场规模总体呈扩大趋势。中国已经成为世界上最大的连接器生产基地,随着中国连接器制造整体水平和市场规模逐年扩大,中国已成为全球连接器市场最有发展潜力、增长最快的地区。但是近年来随着连接器关键原材料价格的走高,连接器企业的毛利率承压。

2022年上半年,汽车行业面临巨大困难,汽车生产供给受到芯片短缺、原材料价格上涨等影响,特别是3月中下旬以来国内疫情的多点爆发,对汽车产业链供应链造成严重冲击,对行业稳定增长带来了严峻的挑战。面对困难,国家政府部门统筹协调,加快促进企业复工复产,保障物流通畅,并连续通过了一系列促进消费、稳定增长的举措,多个地区出台了促进汽车消费的政府,行业企业也积极作为,各方共同努力,使得汽车行业逐步走出低谷,恢复正常水平,尤其是新能源汽车表现亮眼,保持快速发展的强劲势头。

根据中国汽车协会数据,2022年1-6月,我国汽车产销量分别达到1211.7万辆和1205.7万辆,同比下降3.7%和6.6%,降幅比1月-5月收窄5.9个百分点和5.6个百分点;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达到266.1万辆和260万辆,同比增长均为1.2倍,市场占有率达到21.6%。中汽协预测,2022年我国汽车销量有望达到2700万辆,同比增长3%左右;新能源汽车销量有望达到550万辆,同比增长56%以上。

(三)公司主要经营模式

公司采取订单驱动的经营模式,销售是公司生产经营的中心环节,采购、生产均围绕销售展开。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模式、市场地位、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等未发生重大变化。

(四)报告期内公司业务发展状况

2022年上半年度,公司总体营业收入保持平稳,其中汽车电子及新能源汽车业务营收及毛利率均实现正向增长,营收规模比上年同期增长13.08%,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长5.96%,新能源汽车车载电源管理模块业务在国内市场拓展方面取得显著成果,随着欧美市场订单的进一步释放以及国内订单的逐步落地,有望促进这一业务领域的稳健、健康发展,同时对公司整体业务规模和盈利能力起到积极的带动作用。

报告期内,受国内疫情反复影响,部分子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影响,出现短时停工停产情形;产业链及供应链的不稳定,造成部分订单交付及项目进度延期;原材料价格偏高及芯片短缺情况尚未得到明显缓解,公司积极采取措施全力保障客户交付需求,但也使得运营成本居高不下;此外公司因客户债务重组所持有的相关股票价格下行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失等,均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公司净利润与去年同期相比由盈利转为亏损。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邱建民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055 证券简称:得润电子 公告编号:2022-059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7月27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2022年8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其中董事虞熙春先生、陈骏德先生2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应出席会议的董事七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七人。会议由董事长邱建民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详见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独立董事对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公司《关于新增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财务总监调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公司《关于公司财务总监调整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聘任财务总监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程》及《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提议,同意继续聘请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具体审计费用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2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审计范围及市场价格水平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公司《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治理水平,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对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进行修订。

修订后的相关制度全文详见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治理水平,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对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进行修订。

修订后的相关制度全文详见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治理水平,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对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信息披露制度》、《董监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和报备制度》、《风险投资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修订后的相关制度全文详见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055 证券简称:得润电子 公告编号:2022-060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7月27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2022年8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的监事三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三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霍柱东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详见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2022年半年度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违规的情形。

《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缓解公司流动资金压力,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实施的情形,不会损害公司股东利益,同意公司使用3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新增募集资金专户,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相关规定,同意新增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公司《关于新增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程》及《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提议,同意继续聘请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具体审计费用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2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审计范围及市场价格水平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公司《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055 证券简称:得润电子 公告编号:2022-062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公告格式规定,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编制了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报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886号)核准,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35,620,437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2.3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67,22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2,951.44万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164,268.56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12月21日到达公司账户,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次发行的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中证天通[2021]证验字第1000005号”《验资报告》。

(二)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72,114.39万元,其中包括置换先期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16,065.52万元;累计利息收入净额924.50万元;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93,078.67万元(包含利息收入)。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等各方面进行了明确规范,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管理。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及管理情况

2022年1月10日、2022年1月11日,公司及子公司鹤山市得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前海蛇口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光明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本报告日,上述监管协议均得到了切实有效的履行。

公司于2022年1月11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议案》,并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为商业银行的产品,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93,078.67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余额为33,078.67万元,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余额为60,0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2)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以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到期余额为人民币60,0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见附表1)。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则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管理,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对相关信息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情形。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八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055 证券简称:得润电子 公告编号:2022-065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财务总监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26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财务总监调整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财务总监辞职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财务总监饶琦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饶琦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饶琦女士的辞职自辞职书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饶琦女士辞去财务总监职务后将继续在公司从事项目管理等工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饶琦女士持有公司股票2,636,900股,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将继续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一一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规定进行管理;饶琦女士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公司及董事会对饶琦女士任职期间对公司发展所做的重要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聘任财务总监情况

为确保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于2022年8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财务总监调整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罗昕昕女士(简历见附件)担任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聘任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八月二十六日

附件:罗昕昕女士简历

罗昕昕女士,中国国籍,1983年出生,硕士学历,中级会计师、CMA(美国注册管理会计师)。2007年至2016年在创维集团有限公司任职管理会计经理,2017年至2022年在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任职运营总监,负责战略运营、预算管理、流程管理等工作;2022年6月份加入公司,从事会计核算、经营管理、资金管理等工作。罗昕昕女士未在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任职,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截至目前,罗昕昕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不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055 证券简称:得润电子 公告编号:2022-063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886号)核准,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35,620,437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2.3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672,199,988.21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1,642,685,612.97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12月21日到达公司账户,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次发行的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中证天通[2021]证验字第1000005号”《验资报告》。

根据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之后净额)投资项目及使用计划如下: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及子公司鹤山市得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已经就本次募集资金的存放分别与保荐机构、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72,114.39万元,其中包括置换先期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16,065.52万元;累计利息收入净额924.50万元;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93,078.67万元(包含利息收入)。

三、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公司按照本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推进项目实施,分阶段安排投入募集资金,因此在项目建设早期存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为进一步保障公司整体生产运营,充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公司计划使用3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将在到期前归还募集资金至专用账户。

公司致力于主营业务的深入发展,经营规模持续增长,在研发、采购、生产和销售等环节均存在大量流动资金需求;同时需要在新能源汽车业务领域保持大力投入,持续拓展国内市场,根据客户需求逐步扩大产能,为了缓解日常经营中流动资金的需求压力,确保主营业务快速发展,同时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公司计划使用3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根据流动资金使用情况,按基准利率测算,预计可节约财务费用约人民币1,110.00万元。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该部分资金不得直接或间接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债等的交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上述募集资金,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12个月有效期到期前将及时、足额地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五、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

公司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3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津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缓解日常经营中的流动资金需求压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使用3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缓解公司流动资金压力,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实施的情形,不会损害公司股东利益,同意公司使用3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3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使用时间未超过12个月,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3. 保荐机构发表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八月二十六日

股票代码:002055 股票简称:得润电子 公告编号:2022-064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募集资金专户

并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886号)核准,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35,620,437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2.3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672,199,988.21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1,642,685,612.97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12月21日到达公司账户,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次发行的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中证天通[2021]证验字第1000005号”《验资报告》。

二、新增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订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的要求,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将公司子公司鹤山市得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名下设立的一个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专用结算账户新增为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本次新增募集资金专户具体情况如下:

三、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及子公司、保荐机构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天安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鹤山市得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天安支行(以下简称“乙方”)

丙方: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以下简称“丙方”)

1.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该专户仅用于甲方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截至本协议签署之日,甲方未以存单的方式存储募集资金。如以存单方式存储募集资金,各方将另行签署补充协议约定存单方式的募集资金存储及监管事宜。

3.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4.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依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每半年对甲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

5.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张迪、李咏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6.乙方按月(每月15日前)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当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7.甲方1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或者募集资金净额的20%的,甲方及乙方应当在付款后五个工作日内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8.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的要求向甲方、乙方书面通知更换后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9.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有权或者丙方可以要求甲方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10.本协议自各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且丙方督导期结束后失效。

11. 如果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本协议项下的任何规定而给其他方造成损失,违约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并赔偿守约方因此而遭受的所有损失和费用。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经各方签署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八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055 证券简称:得润电子 公告编号:2022-066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26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继续聘请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证天通”)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专业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2021年度审计过程中,中证天通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公允的原则,勤勉尽责,严谨敬业,高质量、按时完成了公司年度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情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拟继续聘请中证天通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2021年度公司支付给中证天通的年度审计报酬合计为300万元,2022年度的审计费用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2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审计范围及市场价格水平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4年1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甲43号1号楼13层1316-1326

首席合伙人:张先云

中证天通上年度末合伙人44人,注册会计师24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90人;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34,376.31万元,审计业务收入为23,955.27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3,219.43万元;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6家,客户行业主要集中在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医药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零售业、其他金融业,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1,611.98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证天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以前年度已累计计提足额的职业风险基金,截至上年度末为1,203.41万元;中证天通所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7,0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中证天通不存在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中证天通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2人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刘雪明,2008年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2012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9月至今在中证天通从事审计工作,曾为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告提供审计服务;曾为英威腾、融捷健康、新纶科技等上市公司提供财务报表审计、内控审计等各项专业服务,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周敏,2014年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2012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年8月加入中证天通从事审计工作,曾为公司2019年度、2020年度财务报告提供审计服务;曾为京泉华、科创新源、九联科技、则成电子等上市公司提供财务报表审计、内控审计等各项专业服务,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质控复核人陈翔,2000年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2004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4年10月至今在中证天通从事审计工作,2016年1月至今从事质量控制复核工作,未曾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曾负责过佛山照明、国星光电、众信旅游、盛屯矿业、贵州益佰、融捷健康、新纶科技等上市公司质量控制复核工作,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刘雪明、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周敏、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陈翔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形,不存在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形。

3.独立性

中证天通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2年度的审计费用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2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审计范围及市场价格水平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三、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第3次会议审议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对中证天通的独立性、专业能力、诚信状况、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进行了审查,认为中证天通具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在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中证天通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其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鉴于中证天通在执业能力、执业质量、对公司业务的熟悉程度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需求,同时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意继续聘请中证天通为公司2022年度的审计服务机构,并提交董事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对公司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查,我们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董事会在发出《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前,已经取得了我们的认可。公司续聘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的《业务约定书》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诚信度和投资者保护能力,有利于保障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我们同意续聘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以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全票同意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2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审计范围及市场价格水平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四)生效日期

本次公司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生效,聘用期一年。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的证明文件;

3.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4.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5.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八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055 证券简称:得润电子 公告编号:2022-067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8月26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9月16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9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9月1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9月1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下午15:00。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如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9月13日

(七)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22年9月13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天安数码时代大厦A座1718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

2.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相关内容详见2022年8月27日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等。

3.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公司董监高人员以外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5%(不含)股份的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登记。

(3)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回执》(格式附后),以便登记确认。传真或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及地点:

登记时间:2022年9月15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登记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天安数码时代大厦A1718

3.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天安数码时代大厦A座1718

邮编:518041

电话:0755-89492166 传真:0755-83476633

电子邮件:002055@deren.com

联系人:王海 贺莲花

4.会议费用:

会期预计半天,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六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055;投票简称为:得润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审议的议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9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9月1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9月1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下列指示对会议议案行使表决权(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注:对于以上议案,请在该议案后选定的选项上“√”以示选择该项。每项议案只能选一个选项,多选、不选或以其他方式选择视同弃权。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证件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日期: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参会回执

截至2022年9月13日,我单位(个人)持有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股,拟参加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名称(签章):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股东账户:

出席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手机: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注:授权委托书和回执剪报、复印或按照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