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7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2年

8月27日

查看其他日期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08-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601 公司简称:*ST方科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1、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2018年修订)(财会[2018]35 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财政部于2021年2月2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财会[2021]1号) (“解释第14号”)。公司于2021年1月1日起执行前述新修订的新租赁准则和解释第14号准则,并依据新修订的准则和解释规定对相关会计处理进行追溯调整。

2、按照财政部于2021年12月30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 号》的通知”(财会[2021]35号)中对于试运行销售收入的规定,于2022年1月1日起执行,公司对相关会计处理进行追溯调整。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注:公司控股股东北大方正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通过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的 255,613,016 股公司股份于2022年4月6日全部转回其普通证券账户。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2020年2月,北京市一中院依法裁定对方正集团进行重整。2020年7月,北京一中院裁定对方正集团等五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2021年7月,方正集团管理人收到北京一中院送达批准方正集团等五家公司重整计划并终止重整程序的裁定书。

2021年10月,方正集团等五家公司已根据重整计划完成新方正集团和方正信息产业的设立并已取得了《营业执照》。

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新方正集团的股权结构为:平安人寿设立的 SPV 持股约66.507%,珠海华发(代表珠海国资)设立的 SPV 持股约28.503%,债权人组成的持股平台(合伙企业)持股约4.99%。新方正集团将持有方正信息产业100%股权,成为方正信息产业的控股股东。方正信产集团持有的公司股份将全部转入方正信息产业,公司控股股东拟变更为方正信息产业;中国平安作为平安人寿的控股股东,拟间接控制公司;因间接控制公司的中国平安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拟由教育部变更为无实际控制人。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通过上交所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相关信息,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尚未完成变更。公司将持续关注本事项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