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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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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2-08-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025 公司简称:华能水电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025 证券简称:华能水电 公告编号:2022-040

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2年8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8月16日以书面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5人,亲自出席和委托出席的董事15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袁湘华董事长主持本次会议,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与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关联交易风险处置的预案》。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本议案,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与中国华能集团香港财资管理有限公司开展关联交易风险处置的预案》。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本议案,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对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华能财务)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营业执照》;未发现华能财务存在违反《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形;未发现华能财务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与财务报表相关资金、信贷、投资、信息管理等风险控制体系存在重大缺陷;华能财务与公司及关联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风险可控。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本议案,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对中国华能集团香港财资管理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中国华能集团香港财资管理有限公司(简称香港财资)具有符合香港法例的《公司注册证明书》;建立了较为完整、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能较好地控制风险,根据对香港财资风险管理的了解和评价,未发现香港财资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与财务报表相关资金、信贷、投资、信息管理等风险控制体系存在重大缺陷;香港财资与公司及关联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存款业务风险可控。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本议案,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同意《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同意李健平董事担任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生效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0025 证券简称:华能水电 公告编号:2022-041

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2年8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8月16日以书面形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亲自出席监事5人,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会主席夏爱东主持会议,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并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括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未发现参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未发生泄密及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