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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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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美签署审计监管合作协议 近期将启动相关合作

2022-08-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建立对等互利合作安排 有望解决中概股审计监管问题

◎记者 梁银妍

中美审计监管合作迈出重要一步。8月26日,中国证监会、财政部与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签署审计监管合作协议(下称“合作协议”),将于近期启动相关合作。

证监会表示,合作协议依据两国法律法规,尊重国际通行做法,按照对等互利原则,就双方对相关会计师事务所合作开展监管检查和调查活动作出了明确约定,形成了符合双方法规和监管要求的合作框架。

同日,证监会发布答记者问。证监会相关负责人就审计工作底稿中涉及敏感信息的问题作出回应称,中美审计监管合作协议将双方对相关会计师事务所的检查和调查活动,纳入合作框架下开展,双方将充分做好事前沟通协调。美方查看的审计工作底稿等文件须通过中方监管机构协助调取并提供。

该负责人还表示,下一步,双方将根据合作协议对相关会计师事务所合作开展日常检查与调查活动,并对合作效果作出客观评估。如果后续合作可以满足各自监管需求,则有望解决中概股审计监管问题,从而避免自美被动退市。

合作协议包括三方面内容条款对双方具有同等约束力

证监会相关负责人在答问中表示,合作协议主要就双方对相关会计师事务所合作开展日常检查与执法调查作出了具体安排,约定了合作目的、合作范围、合作形式、信息使用、特定数据保护等重要事项。

合作协议包括三方面重点内容:

一是确立对等原则。协议条款对双方具有同等约束力。中美双方均可依据法定职责,对另一方辖区内相关事务所开展检查和调查,被请求方应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尽力提供充分协助。

二是明确合作范围。合作协议范围包括协助对方开展对相关事务所的检查和调查。其中,中方提供协助的范围也涉及部分为中概股提供审计服务、且审计底稿存放在内地的香港事务所。

三是明确协作方式。双方将提前就检查和调查活动计划进行沟通协调,美方须通过中方监管部门获取审计底稿等文件,在中方参与和协助下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人员开展访谈和问询。

审计监管直接对象为会计师事务所

在介绍审计工作底稿在跨境审计监管合作中的作用时,证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会计师事务所开展监管,必然涉及审计工作底稿。审计监管的直接对象是会计师事务所,而非其审计的上市公司。对中美审计监管合作而言,无须每年检查全部在美上市公司审计项目。

该负责人表示,审计工作底稿是事务所开展审计过程中,对其制定的审计计划、实施的审计程序、获取的相关审计证据,以及得出的审计结论等所作的“工作记录”。审计工作底稿的主要功能是记载审计师是否依照审计准则,尽职尽责验证企业财务信息准确性,一般并不包括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企业底层数据等敏感信息。

“以日常检查为例,监管机构除检查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控制体系外,还需要抽查部分上市公司的审计工作底稿,以检验事务所的工作质量。”该负责人说,从跨境审计监管合作的国际实践看,上市地监管机构一般每年抽选部分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检查,并在受检事务所审计的上市公司中抽查有代表性或有潜在审计质量风险的审计项目加以验证,以评估事务所的审计工作质量。下转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