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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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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08-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88223 公司简称:晶科能源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重大风险提示

报告期内,不存在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实质性影响的特别重大风险。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风险因素”部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3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1.7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223 证券简称:晶科能源 公告编号:2022-048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8月16日发出会议通知,于2022年8月26日以现场及通讯结合方式在上海晶科中心九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仙德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一一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管理层根据2022上半年度的经营业绩情况编制了《2022年半年度报告》和《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司管理层编制和审核《2022年半年度报告》和《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情况见公司2022年8月27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8月27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50)。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半年度资产处置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8月27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2年半年度资产处置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1)。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与关联方签署日常关联交易〈合作框架协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8月27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与关联方签署日常关联交易〈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2)。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

关联董事李仙德、陈康平、李仙华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公司分别于2022年7月28日、2022年8月15日召开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事项。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并审慎决策,公司拟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部分用途适当调整,具体内容如下:

本次修订前:

(17)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000,000.00万元(含1,00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公司于2021年1月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同意公司在越南投资建设“年产5GW太阳能组件及5GW太阳能电池生产线项目”,该项目已于2021年4月21日取得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出具的《境外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发改办外资备〔2021〕326号)。根据公司战略规划,计划增加该项目投资额及预计产能,投资建设年产8GW太阳能组件及8GW太阳能电池生产线(具体参见公司于2022年4月23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拟增加子公司投资的公告》)。公司已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了项目备案变更申请,截至公告日相关备案申请仍在推进中,根据备案变更的相关规则,本项目备案名称预计仍为“年产5GW太阳能组件及5GW太阳能电池生产线项目”(最终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准结果为准),因此,该项目名称与实际建设内容存在差异。鉴于本项目在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的项目备案变更流程仍在履行过程中,本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在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实际情况通过自有或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如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拟投入本次募集资金总额,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募集资金用途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安排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不足部分将以自有资金或自筹方式解决。在不改变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本次修订后:

(17)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000,000.00万元(含1,00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在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实际情况通过自有或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如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拟投入本次募集资金总额,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募集资金用途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安排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不足部分将以自有资金或自筹方式解决。在不改变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8月27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3)。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8月27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8月27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8月27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与公司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本次募集资金用途的调整情况,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对普通股股东权益和即期回报可能造成的影响的分析及提出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切实履行做出了承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8月27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修订稿)》(公告编号:2022-054)。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8月27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2年8月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8月27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2年8月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8月27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2年8月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8月27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2022年8月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8月27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2022年8月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8月27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5)。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2022年9月13日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8月2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56)。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88223 证券简称:晶科能源 公告编号:2022-049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2年8月16日发出会议通知,于2022年8月26日以现场及通讯结合方式在上海晶科中心九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孙敏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一一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管理层根据2022年上半年的经营业绩情况编制了《2022年半年度报告》和《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司管理层编制和审议《2022年半年度报告》和《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半年度的经营实际情况。在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参与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内幕信息制度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情况见公司2022年8月27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8月27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50)。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半年度资产处置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8月27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2年半年度资产处置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1)。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与关联方签署日常关联交易〈合作框架协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8月27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与关联方签署日常关联交易〈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2)。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公司分别于2022年7月28日、2022年8月15日召开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事项。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并审慎决策,公司拟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部分用途适当调整,具体内容如下:

本次修订前:

(17)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000,000.00万元(含1,00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公司于2021年1月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同意公司在越南投资建设“年产5GW太阳能组件及5GW太阳能电池生产线项目”,该项目已于2021年4月21日取得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出具的《境外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发改办外资备〔2021〕326号)。根据公司战略规划,计划增加该项目投资额及预计产能,投资建设年产8GW太阳能组件及8GW太阳能电池生产线(具体参见公司于2022年4月23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拟增加子公司投资的公告》)。公司已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了项目备案变更申请,截至公告日相关备案申请仍在推进中,根据备案变更的相关规则,本项目备案名称预计仍为“年产5GW太阳能组件及5GW太阳能电池生产线项目”(最终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准结果为准),因此,该项目名称与实际建设内容存在差异。鉴于本项目在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的项目备案变更流程仍在履行过程中,本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在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实际情况通过自有或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如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拟投入本次募集资金总额,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募集资金用途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安排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不足部分将以自有资金或自筹方式解决。在不改变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本次修订后:

(17)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000,000.00万元(含1,00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在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实际情况通过自有或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如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拟投入本次募集资金总额,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募集资金用途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安排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不足部分将以自有资金或自筹方式解决。在不改变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8月27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8月27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8月27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与公司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本次募集资金用途的调整情况,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对普通股股东权益和即期回报可能造成的影响的分析及提出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切实履行做出了承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8月27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修订稿)》(公告编号:2022-054)。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88223 证券简称:晶科能源 公告编号:2022-056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9月1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2年9月13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闵行区申长路1466弄1号晶科中心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9月13日

至2022年9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等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1-5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6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6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晶科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上饶市卓群企业发展中心(有限合伙)、上饶市润嘉企业管理发展中心(有限合伙)、上饶市卓领企业发展中心(有限合伙)、上饶市卓领贰号企业发展中心(有限合伙)、上饶市凯泰企业管理发展中心(有限合伙)、上饶市凯泰贰号企业发展中心(有限合伙)、上饶市佳瑞企业发展中心(有限合伙)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股东登记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加盖公章)。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的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3、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原件进行核查、复印件留存,并提供原件(授权委托书)一份。自然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

(二)登记时间2022年9月9日(上午9:00-下午16:00)。

(三)登记地点:上海市闵行区申长路1466弄1号晶科中心

(四)注意事项:股东或代理人在参加现场会议时须携带上述证明文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参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或代理人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闵行区申长路1466弄1号晶科中心

邮编:201206

电子邮箱:investor@jinkosolar.com

联系电话:021-51808688

联系人:蒋瑞

特此公告。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9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223 证券简称:晶科能源 公告编号:2022-057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中无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联方。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晶科能源(楚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楚雄晶科”)提供担保余额为8.87亿元,为晶科能源( 玉山)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玉山晶科”)提供担保余额为1.6亿元,为JinkoSolar Middle East DMCC(以下简称“晶科中东”)提供担保余额为0亿元,为玉环晶科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玉环晶科”)提供担保余额为4.7亿元,为浙江晶科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晶科”)提供担保余额为42.24亿元,为晶科能源(海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宁晶科”)提供担保余额为20.78亿元,为四川晶科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晶科”)提供担保余额为20.27亿元,为晶科能源(滁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滁州晶科”)提供担保余额为21.74亿元,为安徽晶科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晶科”)提供担保余额为12.18亿元。(以上担保余额均不含本次)。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本次担保已经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及批准。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相关子公司为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及子公司为子公司向金融机构和有关机构申请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担保合计人民币38.8亿元,具体如下:

1、楚雄晶科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敞口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公司为上述敞口授信额度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授信期限不超过一年,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亿元,具体以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

2、楚雄晶科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楚雄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敞口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公司为上述敞口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授信期限不超过一年,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亿元,具体以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

3、玉山晶科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申请人民币3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敞口授信1.5亿元,授信期限18个月,公司为上述敞口授信额度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5亿元,具体以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

4、晶科中东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闵行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4,000万美元、等值外币或等值人民币,期限一年,公司为上述授信额度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4,000万美元、等值外币或等值人民币,具体以签订的协议为准。

5、玉环晶科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玉环支行申请综合授信敞口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或等值外币),授信期限不超过一年,公司为上述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亿元(或等值外币),具体以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

6、浙江晶科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市分行申请承兑业务1.5亿元,业务期限一年,公司为上述承兑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5亿元,具体以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

7、浙江晶科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市分行申请流动资金借款1.06亿元,业务期限一年,公司为上述贷款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06亿元,具体以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

8、浙江晶科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敞口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授信期限不超过一年,公司为上述授信额度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亿元,具体以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

9、海宁晶科向嘉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宁支行申请综合授信敞口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授信期限不超过一年,公司为上述授信额度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亿元,具体以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

10、海宁晶科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海宁支行申请综合授信敞口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授信期限不超过一年,公司为上述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人民币2亿元,具体以签订的协议为准。

11、海宁晶科向海宁市湾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借款人民币10亿元,借款期限为5年,公司与浙江晶科为海宁晶科共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主债权金额为人民币10亿元,担保期限为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3年,具体以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

12、四川晶科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山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敞口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公司为上述敞口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 亿元,授信期限不超过一年,具体以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

13、四川晶科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敞口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公司为上述敞口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1.5亿元,授信期限不超过一年,具体以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

14、滁州晶科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敞口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公司为上述敞口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亿元,授信期限不超过1.5年,具体以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

15、滁州晶科向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敞口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公司为上述敞口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亿元,授信期限不超过二年,具体以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

16、滁州晶科向交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敞口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公司为上述敞口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5亿元,授信期限不超过三年,具体以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

17、安徽晶科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肥东支行申请综合授信敞口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公司为上述敞口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5亿元,授信期限不超过二年,具体以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为下属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80亿元,在担保额度内,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公司管理层调整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含新设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担保额度预计发表了明确的同意独立意见。

本次担保在上述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须再次履行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程序。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晶科能源(楚雄)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

住所: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楚雄市鹿城镇阳光大道楚风苑小区东侧楚雄中小企业创业园二楼

法定代表人:李仙德

注册资本:5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0年9月25日

营业期限:2020年9月25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太阳能硅片、太阳能电池、太阳能组件的研发、制造、销售;光伏衍生品的研发、制造、销售;光伏产品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销售;无机非金属材料及制品的生产(人工晶体、高性能复合材料、特种玻璃、特种陶瓷、特种密封材料、特种胶凝材料);有色金属复合材料及新型合金材料的生产(以上产品均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物品);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结构:楚雄晶科为公司持有100%股权比例的全资子公司。

楚雄晶科信用状况良好,无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楚雄晶科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2、晶科能源(玉山)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江西省上饶市玉山县高新区岩瑞新康村2020-U19号地块

法定代表人:李仙德

注册资本:5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1年09月26日

营业期限:2021年09月26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股东结构:玉山晶科为公司持股55%的控股子公司。

玉山晶科信用状况良好,无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玉山晶科最近一年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3、JinkoSolar Middle East DMCC(晶科中东)

类型:发行人控制的境外企业

住所:Unit No: 1805-001, Mazaya Business Avenue BB1, Plot No: JLTE-PH2-BB1, Jumeirah Lakes Towers, Dubai, UAE

法定代表人:李仙德

注册资本:50,202,000 阿联酋迪拉姆

成立日期:2016 年 9 月 6 日

经营范围:太阳能系统及组件贸易、发电、输配电设备贸易、电线电缆贸易、配件交易

股东结构:晶科中东为公司持有100%的股权全资子公司。

晶科中东信用状况良好,无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晶科中东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4、玉环晶科能源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浙江省玉环市经济开发区靖海路5号(自主申报)

法定代表人:李仙德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6年07月29日

营业期限:2016年07月29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新能源技术研发;光伏设备技术研发;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及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结构:玉环晶科为公司持股100%的全资子公司。

玉环晶科信用状况良好,无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玉环晶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5、浙江晶科能源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袁花镇袁溪路58号

法定代表人:李仙德

注册资本:205,498.841447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6年8月2日

营业期限:2006年8月2日至2056年8月1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新兴能源技术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分支机构经营场所设在:海宁市尖山新区海市路35号)

股东结构:浙江晶科为公司持股100%股权全资子公司。

浙江晶科信用状况良好,无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浙江晶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6、晶科能源(海宁)有限公司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黄湾镇安江路118号(自主申报)

法定代表人:李仙德

注册资本:357,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7年12月15日

营业期限:2017年12月15日至 2067年12月14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有色金属合金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池制造;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分支机构经营场所设在:海宁市袁花镇联红路89号、海宁市袁花镇袁溪路58-1号、海宁市黄湾镇新月路199号(自主申报))

股东结构:公司直接持有海宁晶科25.21%的股权,海宁阳光科技小镇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21.01%的股权,嘉兴科联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51.4%的股权,浙江晶科持有1.54%股权,海宁晶袁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0.84%股权,公司对海宁晶科的控制权比例为99.83%。

海宁晶科信用状况良好,无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海宁晶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7、四川晶科能源有限公司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9年2月18日

营业期限:2019年2月18日至无固定期限

注册资本:110,000万元

注册地点:四川省乐山市五通桥区桥沟镇十字街10号

法定代表人:李仙德

经营范围:单晶硅棒、单晶硅片、多晶铸锭、多晶硅片、高效太阳能电池、组件和光伏系统的研发、加工、制造、安装和销售;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或技术进出口除外)。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四川晶科65.47%股权,四川晶科是公司控股子公司。

四川晶科信用状况良好,无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8、晶科能源(滁州)有限公司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安徽省滁州市来安县黎明路18号

法定代表人:李仙德

注册资本:10亿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9年11月26日

营业期限:2019年11月26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太阳能组件的研发、制造、销售、销售;光伏产品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销售;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结构:公司持有滁州晶科55%股权,来安县经开新能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滁州晶科45%的股权,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滁州晶科信用状况良好,无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滁州晶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9、安徽晶科能源有限公司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合肥循环经济示范园龙兴大道与乳泉路交口东北角1号

法定代表人:李仙德

注册资本:10亿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1年9月3日

营业期限:2021年9月3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有色金属合金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股东结构:公司持有安徽晶科55%股权,合肥东城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安徽晶科45%股权,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安徽晶科信用状况良好,无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安徽晶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关于为楚雄晶科提供担保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期限:合同项下具体业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起三年。

3、担保范围:全部主合用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二)关于为玉山晶科提供担保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保证期间:自债务人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起三年。

3、担保范围:本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

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三)关于为JinkoSolar Middle East DMCC提供担保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期限:公司为JinkoSolar Middle East DMCC担保的期限为综合授信项下的每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具体以签订的协议为准。

3、担保范围:公司为JinkoSolar Middle East DMCC担保的范围为债权人依据主合同约定为债务人提供各项借款、融资、担保及其他表内外金融业务而对债务人形成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具体以签订的协议为准。

(四)关于为玉环晶科提供担保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期限:合同项下具体业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起三年。

3、担保范围:合同项下所产生的主债权本金及其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

(五)关于为浙江晶科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市分行提供担保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期限:合同项下具体业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起两年

3、担保范围:合同项下所产生的主债权本金及其利息、罚息、复利、违约

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

(六)关于为浙江晶科在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提供担保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期限:合同项下具体业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起三年

3、担保范围:合同项下所产生的主债权本金及其利息、罚息、复利、违约

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

(七)关于为海宁晶科提供担保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期限:合同项下具体业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起三年

3、担保范围:合同项下所产生的主债权本金及其利息、罚息、复利、违约

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

(八)关于为四川晶科提供担保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期限:公司为四川晶科担保的期限为自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人全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满三年止。

3、担保范围:公司为四川晶科担保的范围包括债权人在主合同项下对债务人享有的全部债权,债权人实现主合同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以及主合同项下债务人应付的其他款项。

(九)关于为滁州晶科提供担保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期限: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分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期限按《综合授信协议》项下的每一笔具体授信业务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为自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约定的受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在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期限自《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的两个日历年止;在交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授信自《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履行期届满后三年。

3、担保范围: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分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范围按受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授信人偿还或支付的债务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及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和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以上各项合称为“被担保债务”)。在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范围按主合同项下出租人对承租人享有的全部债权(即出租人有权要求承租人履行的全部金钱给付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承租人应按照主合同向出租人支付的租金总额、违约金、手续费、租赁保证金、损害赔偿金、资金占用费/使用费及其他应付款项,如遇主合同项下约定的利率发生变化,应以变化之后相应调整的债权金额为准;以及出租人为维护及实现主债权和担保权利而支付的各项成本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公证费、公告费、律师费、差旅费及租赁物取回时的保管、维修、运输、拍卖、评估等费用)和其他所有承租人应付费用。在交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范围按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主合同项下租赁本金、租息、租赁物名义货价、固定租息、迟延付款违约金、违约金、赔偿金、其他应付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法律规定的债务人未按法律文书指定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生产的债务利息及迟延履行金等)以及债权人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诉讼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执行费、律师费(以债权人与律师事务所签订的合同约定为准,包括债权人已付和应付的全部费用)、代理费、咨询费、差旅费、鉴定费、评估费、公证费、认证费、收回和处分租赁物而发生的费用和其他合理费用。

(十)关于为安徽晶科提供担保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期限:公司为安徽晶科担保的期限按债权人为债务人办理的单笔授信业务分别计算,即自单笔授信业务的主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债务人在该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止。

3、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判决书或调解书等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债务人应向乙方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垫付的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信用证项下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乙方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四、担保的原因及合理性

上述担保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经营资金需要,被担保方均为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财务状况稳健,信用情况良好,具备偿债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少数股东中:国资股东对外担保需履行严格的审批程序,剩余少数股东无提供担保的能力,同时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有充分的控制权,上述担保均由公司提供超比例担保,公司对其担保风险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上述融资担保均为满足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经营需要,有利于促进公司子公司业务开展,均为向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风险整体可控。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的有关规定。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0亿元,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240.97亿元,上述额度分别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及总资产的比例为177.81%、33.07%,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88223 证券简称:晶科能源 公告编号:2022-052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关联方签署日常关联交易

《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基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需要而发生,按市场定价原则,定价客观、合理、公允,不会损害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独立性造成影响,也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较大影响,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下转14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