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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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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安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08-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88107 公司简称:安路科技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风险因素”。

1.3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1.7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107 证券简称: 安路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6

上海安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的规定,上海安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就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安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093号)同意注册,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0,10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6.00元。截至2021年11月9日止,本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02,6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01,957,537.7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00,642,462.30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5786号验资报告验资确认。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本公司2022年上半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安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了《上海安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本公司于2021年11月连同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静安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力与义务。上述专项账户仅用于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且已得到切实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22年3月3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2022年4月6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该议案。公司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情况下,拟使用不超过8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授权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人民币73,900.00万元,具体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于2022年3月3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2022年4月6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同意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本次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超募资金金额为6,000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90%。

(六)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1年12月14日,本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为提高运营管理效率,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部分资金,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定期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基本存款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2022年3月3日,本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并投资设立子公司的议案》,同意新增全资子公司成都维德青云电子有限公司作为新一代现场可编程阵列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现场可编程系统级芯片研发项目、发展与科技储备资金项目的实施主体之一。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安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7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年半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是由四舍五入造成的。

证券代码:688107 证券简称:安路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7

上海安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董事、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全体董事、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安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2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并于同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董事变更的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刘诗宇女士近日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因个人工作变动原因,申请辞去其担任的公司非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刘诗宇女士辞去上述职务后,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其他职务。刘诗宇女士未持有安路科技股份。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刘诗宇女士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董事会正常运作,不会对本公司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产生影响,其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刘诗宇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为保证董事会的正常运作,经公司股东推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于2022年8月2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郑珊女士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其个人简历详见附件。

二、监事变更的情况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熊伟先生近日向监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因个人工作变动原因,申请辞去其担任的公司监事长、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职务。熊伟先生辞去上述职务后,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其他职务。熊伟先生未持有安路科技股份。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熊伟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人数不足三人,因此在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监事之前,熊伟先生仍继续履行其监事的职责。公司及公司监事会对熊伟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为保证监事会的合规运作,经公司股东推荐,公司于2022年8月25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意提名周热情先生为公司第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其个人简历详见附件。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对《关于补选第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相关内容的审议,我们已认真审阅了郑珊女士的个人资料,并就公司董事会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提名人及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2、经审阅相关候选人履历材料,郑珊女士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具备履行相关职责的能力和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3、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安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7日

附件:候选人简历

郑珊:女,198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曾任职于北京亦庄国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2021年7月至今,任华芯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投资二部投资经理。

郑珊女士未持有安路科技股份。郑珊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周热情:男,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1988年7月至1993年8月任上海高桥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技术主管;1993年9月至1996年1月上海交通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在读;1996年2月至1998年2月任上海汽巴高桥(合资)化学有限公司生产主管;1998年2月至2004年3月任上海浦东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经理;2004年4月至2009年2月任上海京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9年3月至2012年9月任北京江南装饰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2年9月至2014年8月任上海科技投资公司投资二部副经理;2014年8月至今历任上海科技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投资部副总经理、科技金融部总经理。现任上海科技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投资部总经理、科技金融部总经理。

周热情先生未持有安路科技股份。周热情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688107 证券简称:安路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8

上海安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1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52名、注册会计师2276名、从业人员总数9697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07名。

立信2021年业务收入(经审计)45.2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4.29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65亿元。

2021年度立信为587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7.19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69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1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29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4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2次,涉及从业人员63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王一芳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侯文灏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徐萍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二、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注:上述金额为不含税的金额。

三、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前年度的工作情况进行了审查及评价,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相关审计资格,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在以往审计工作中,能够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的职业准则独立并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客观、公正、独立地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具有良好的专业胜任能力和诚信状况及投资者保护能力。因此,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同时,聘任其为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业务的资质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公司以前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中,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独立、客观、公正地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很好地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任务。具备继续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的能力和要求以及具备足够的投资者保护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我们同意将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事项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以前年度审计报告客观、公正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状况;在对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审计过程中,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遵守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所确定的财务审计费用公允、合理。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利于保持公司审计业务连续性和稳定性,保证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质量。董事会审议本次议案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据此,我们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8月2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同时,聘任其为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安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88107 证券简称:安路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9

上海安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9月14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2年9月14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中科路1867号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9月14日

至2022年9月1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公司将在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2年9月9日9:30-17:30,以信函或者邮件方式办理登记的,须在2022年9月9日17:30前送达。

(二)登记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中科路1867号C座11层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方式: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代理人应持下述登记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登记手续。由于疫情防控的原因,拟现场登记的股东请事先与公司前台取得联系,告知办理股东大会现场登记事宜,可进入公司所在园区办理登记。

股东或代理人也可通过电子邮件或信函方式办理登记手续,电子邮件方式请于2022年9月9日17:30之前将登记文件扫描件发送至邮箱public@anlogic.com进行登记。信函方式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信函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须在2022年9月9日17:30前送达。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1、企业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护照、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企业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护照、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护照、证券账户卡(如有)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护照、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如有)、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本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

4、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企业股东公章。

六、其他事项

(一)基于疫情防控的需要,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在提供相关股东材料的同时,在进入公司所在园区时需提供距离参会时间48小时内核酸检测为阴性的证明,并按要求登记近期个人行程码及健康状况等相关防疫信息。未提前登记或不符合防疫要求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将无法进入会议现场。鼓励途径中高风险地区的投资者通过网络投票的方式参加股东大会。请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自备口罩等防护用品,做好往返途中的防疫措施。

(二)本次现场会议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三)参会股东请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四)会议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中科路1867号C座11层

邮政编码:201210

联系电话:021-61633787

传真号码:021-61633783

电子邮箱:Public@anlogic.com

特此公告。

上海安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安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9月1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88107 证券简称:安路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5

上海安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安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日前以电子邮件方式向监事发出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22年8月25日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由监事长熊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经全体与会监事讨论和表决,作出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上半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半年度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规范管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合法、合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36)。

(三)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熊伟先生由于工作变动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监事长、非职工代表监事职务,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周热情先生为公司第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董事、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7)。

特此公告。

上海安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