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9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2年

8月27日

查看其他日期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08-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948 证券简称:青岛银行 公告编号:2022-047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本行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半年度报告摘要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本行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2年8月26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业绩公告的议案,应出席董事13名,实际出席董事13名(其中,委托出席的董事1名。因工作原因,谭丽霞女士委托周云杰先生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4.本行董事长景在伦先生、行长王麟先生、主管财务工作的副行长陈霜女士、财务总监孟大耿先生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5.本公司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2022年上半年财务报告已经由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分别根据中国和国际审阅准则审阅。

6.本行2022年半年度不派发普通股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7.除特别说明外,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所述的金额币种为人民币。

8.本报告摘要包含若干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及业务发展的展望性陈述。报告摘要中使用“将”“可能”“努力”“计划”“有望”“力争”“预计”“目标”及类似字眼以表达展望性陈述。这些陈述乃基于现行计划、估计及预测而作出,虽然本公司相信这些展望性陈述中所反映的期望是合理的,但本公司不能保证这些期望被实现或将会被证实为正确,故这些陈述不构成本公司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不应对其过分依赖并应注意投资风险。请注意,该等展望性陈述与日后事件,或与本公司日后财务、业务或其他表现有关,并受若干可能会导致实际结果出现重大差异的不明确因素的影响。

9.本公司已在半年度报告全文中详细描述存在的主要风险及应对措施,详情请参阅半年度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有关风险管理的相关内容。

二、本行基本情况

1.本行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所载财务数据和指标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除特别说明外,为本公司合并数据。

注:

(1)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一一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计算。本行于2022年1月和2月分别完成A股配股和H股配股发行工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4号一每股收益》及相关应用指南,配股是向全部现有股东以低于当前股票市价的价格发行普通股,实际上可以理解为按市价发行股票和无对价送股的混合体。本行考虑配股中包含的送股因素,重新计算比较期间的每股收益,重新计算前2021年同期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均为0.40元/股,2020年同期以上指标均为0.34元/股,有关情况参见本报告“财务报表附注四、45.基本及稀释每股收益”。本期基本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同比有所下降,主要是配股后,加权平均股本和加权平均净资产增加较多所致。本行于2017年9月发行境外优先股,因此在计算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时,“加权平均净资产”扣除了优先股的影响。

(2)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客户贷款总额和客户存款总额的结构详见本半年度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五、资产负债表主要项目分析”。

(3)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其他权益工具)/期末普通股股数。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已考虑配股中包含的送股因素,按调整后数据列示。

(4)平均总资产回报率=净利润/期初及期末总资产平均余额。

(5)净利差=生息资产平均收益率-计息负债平均成本率。

(6)净利息收益率=利息净收入/生息资产平均余额。

(7)资本充足率相关指标,根据《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和其他相关监管规定计算。

(8)2022年1-6月,本行未支付优先股股利。

3.本行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报告期末,本行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

5.本行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没有公开发行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债券。

三、重要事项

1.主要经营指标完成情况

(1)资产总额5,364.10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41.60亿元,增长2.71%;

(2) 客户贷款总额2,652.68亿元,比上年末增加210.63亿元,增长8.62%;

(3) 客户存款总额3,300.30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65.06亿元,增长5.26%;

(4)净利润20.60亿元,同比增加2.27亿元,增长12.40%;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20.18亿元,同比增加2.21亿元,增长12.28%;

(5) 不良贷款率1.33%,比上年末下降0.01个百分点;拨备覆盖率209.07%,比上年末提高11.65个百分点;资本充足率14.53%,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8.81%,比上年末提高0.43个百分点;

(6)平均总资产回报率0.78%,同比提高0.02个百分点;

(7)基本每股收益0.36元,同比减少0.02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4.03%,同比下降1.35个百分点。

2.经营管理主要工作

(1)党建引领凝聚人心,服务地方彰显担当。深化作风能力提升,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报告期内,深入学习、全面贯彻省市党代会精神,努力提升金融支持实体经济服务质效。继续强化党建引领,基层党建工作持续创新,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强化政治监督,压实“两个责任”,为业务发展保驾护航。

(2)提早部署抢抓资产,抢前行动保障投放。公司业务早谋划、早行动,抢抓资产保障投放,报告期内,公司贷款余额较上年末增加239.38亿元。全力支持实体经济,全面完成普惠任务,新增普惠贷款35.72亿元,新增普惠贷款客户9,241户;普惠贷款余额占比10.23%,较上年末提高0.52个百分点,阶段性完成监管考核要求。

(3)零售存款顺势突破,公司存款逆风蓄势。零售战略成效显著,零售存款较上年末增长182.44亿元,比去年同期多增近60亿元。报告期内,新增代发客户3,438户,比去年同期增长91.00%;报告期末,社区金融、惠农金融合计存款余额已超过100亿元。公司业务多措并举提升存款,报告期内,投资银行借助发行承销产品,留存发债资金212.57亿元,同比增长52.60%;现金管理产品沉淀活期存款日均211.25亿元,同比增长21.96%;票据承兑留存有效存款168.81亿元,同比增长34.82%。

(4)金租理财两翼共展,规模效益稳步提升。青银金租加大租赁资产投放,实现营收利润双增长,报告期内,累计投放70.29亿元,租赁资产规模突破150亿元;实现营业收入2.40亿元,同比增长35.54%,净利润0.86亿元,同比增长18.53%。青银理财渠道拓展成效显著,报告期内完成20余家机构准入,代销渠道募集资金占比超过20%。报告期末,青银理财产品规模达1,707.70亿元,较上年末增长1.77%;资产规模达1,928.99亿元,较上年末增长6.14%;实现理财手续费收入4.59亿元,同比增长10.55%,规模效益稳步提高。

(5)信贷质量稳中向好,风控能力持续提升。推进全面信用风险管理,加强信贷运营集中管控,连续3年将逾期60天以上贷款纳入不良管理,新增不良控制良好。强化存量不良处置,现金清收比例显著提高,不良贷款率持续稳中有降。统一授信日趋成熟,专业审贷逐步完善,积极推进平行作业,扩大专业审贷范围。

(6)数字化转型加速推进,驱动业务管理提升。数字化运营建设加速,产品线上转移加快。对公智能营销管理平台一期上线,线上营业厅完成系统开发全面测试,上线零售智能营销平台二期、营销通APP。管理数字化全面推进,科技赋能成效显著,统一授信及信用风险并表管理系统持续优化,鹰眼360智能风险监控平台2.0建设启动,“智慧个贷预警平台”一期上线。

(1:本行已于2022年8月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同意聘任本行行长助理张巧雯女士兼任董事会秘书,待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且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青岛监管局核准其任职资格后正式履职。在张巧雯女士正式履职前,暂由本行董事长景在伦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证券代码:002948 证券简称:青岛银行 公告编号:2022-050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行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一一公告格式》《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编制了《2022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详细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932号)、《关于核准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861号)核准,本行向A股原股东及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配售新股,并已分别于2022年1月、2022年2月成功完成A股和H股配股发行工作。

其中,本行本次A股配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501,613,536.00元,扣除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发行费用人民币20,119,721.39元(不含增值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481,493,814.61元,已于2022年1月13日汇入本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1月13日对本次A股配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毕马威华振验字第2200493号验资报告。

本行本次H股配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折合人民币1,693,225,705.89元,加上募集期间利息折合人民币18,058.43元,扣除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发行费用折合人民币总计20,431,473.95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折合人民币1,672,812,290.37元,已于2022年2月9日汇入本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2月10日对本次H股配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毕马威华振验字第2200603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本行本次A+H股配股的募集资金净额已全部用于补充核心一级资本,共计4,154,306,104.98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0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本行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本行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本行的实际情况制定了《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规定,本行对A股配股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本行总行营业部开立A股配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户名称: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账号:802010201703469,并于2022年1月13日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该协议与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行建立了募集资金使用审批流程,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并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2022年上半年,《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执行情况良好,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本行按照《管理制度》存放和使用H股配股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A股配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储情况如下:

银行名称: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802010201703469

存放余额:0元

截至2022年6月30日,H股配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储情况如下:

银行名称: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

账户名称: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01287560119346

存放余额:0元

三、2022年上半年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本行本次A+H股配股的募集资金净额4,154,306,104.98元已全部用于补充核心一级资本,与配股时承诺的募集资金用途一致。报告期内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本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未发生变更。

(三)本行不存在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情况。

(四)本行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本行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六)截至2022年6月30日,本行募集资金使用完毕,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的情况。

(七)本行不存在超募资金。

(八)截至2022年6月30日,本行不存在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九)本行无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发生变更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行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一一公告格式》、《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存放、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对相关信息进行了披露,报告期内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6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元

注1:附件中“募集资金总额”为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

注2:募集资金到位后已全部用于补充本行核心一级资本。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投入的资金均包含本行原自有资金与募集资金,无法单独核算截至2022年6月30日的募集资金实现效益情况。

证券代码:002948 证券简称:青岛银行 公告编号:2022-051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任的公告

本行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董事会收到本行非执行董事蔡志坚先生的辞职信。蔡志坚先生由于其他时间需求不断增加,无法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继续履行本行非执行董事的职责,现辞去本行第八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蔡志坚先生的辞任,自2022年8月26日起生效。辞任后,蔡志坚先生将不再担任本行及本行控股子公司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之日,蔡志坚先生未持有本行股份。蔡志坚先生已确认其与本行董事会无意见分歧、无有关其辞任须提请本行证券持有人注意的其他事项。

特此公告。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002948 证券简称:青岛银行 公告编号:2022-048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行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于2022年8月1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董事发出关于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的通知,于2022年8月2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董事发出本次会议的补充通知,会议于2022年8月26日在本行总行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3名,实际出席董事13名(其中,委托出席的董事1名。因工作原因,周云杰先生委托谭丽霞女士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次会议由景在伦董事长主持,本行监事长及总行相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中期行长工作报告

本议案同意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中期财务分析报告

本议案同意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业绩公告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行2022年半年度报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四、审议通过了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大股东评估报告

本议案同意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事项需向股东大会报告。

五、审议通过了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议案同意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行全体独立非执行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002948 证券简称:青岛银行 公告编号:2022-049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行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于2022年8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监事发出关于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2年8月25日在本行总行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7名,实际出席监事7名。本次会议由杨峰江监事长主持,总行相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中期行长工作报告

本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中期财务分析报告

本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业绩公告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业绩公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本行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行2022年半年度报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