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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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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2-08-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61版)

限公司上海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易康丽广告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23 日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在上述银行开设了银行专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及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其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鉴于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部分调整,公司于2022年3月16日分别与上述银行及保荐机构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告编号:2022-022号)

本公司在履行三方监管协议及四方监管协议进程中不存在问题。

三、 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具体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五)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及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1年12月21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决定拟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部分调整,公司将原尚未完成的募投项目“数据中心建设及信息系统升级项目”未使用的全部募集资金及利息人民币3,564.86万元和原尚未完成的募投项目“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未使用的全部募集资金及利息人民币5,941.60万元投入新项目,同时,品牌推广与渠道建设项目全部节余的募集资金及利息人民币2,038.27万元,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全部节余利息人民币25.27万元一并进行变更(公告编号:2021-072号)。上述变更事项已经2022年1月6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告编号:2022-001号)。

(二)变更原因

1、数据中心建设及信息系统升级项目

数据中心建设及信息系统升级项目的一个重要目标是打通媒体投放、交易平台、物流体系等环节的消费者数据,以便为消费者提供个性化的优质服务。随着国家隐私保护相关法规的完善,手机系统降低了APP对消费者身份标识获取的可能性,交易平台对数据进行隐私保护升级,多平台打通的可行性降低,前景不明朗。此外,各主流交易平台逐步完善和增强自身的数据工具,同时第三方的专项数据供应商逐渐增多,公司未来会将精力投入到和平台以及第三方供应商紧密协作,推动相关数据工具的功能优化,将公司沉淀的经验和分析方法论融合到工具中去。另一方面,公司信息提供提升主要为进一步优化业务支撑系统及商务智能(BI)系统,公司利用现有信息技术平台予以改造,已经可以满足现阶段的业务发展需求。

基于上述因素,公司从审慎投资的角度出发,为合理利用募集资金,防范投资风险,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营运能力,变更数据中心建设及信息系统升级项目。

2、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为推进综合服务中心项目建设,公司全资子公司易康丽已于公司首发上市前,使用自有资金2,805.27万元购买由启迪漕河泾(上海)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坐落于上海市松江区明南路85号第20幢1-5层房屋,总面积1,907.41平方米,并对购买的房屋进行装修、购置软硬件设备及配置相应的人员,建成了客户服务中心。

2020年下半年以来,随着线上渠道的快速变化、新型营销方式的兴起,公司决定对于内容制作中心以及产品展示中心等项目进行改造升级。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先后在上海市徐汇区番禺路872号、878号、900号三层以及上海市徐汇区漕溪北路88号圣爱大厦20楼等地新增租赁了相关物业,合计增加3,291.26㎡的办公场所,为公司进行内容制作中心、人才培训中心以及抖音直播中心等项目建设提供更有力的保障。经过装修改造,上述新办公区域已部分投入使用,具备了运营办公、产品展示、内容制作以及人才培训等综合功能,并针对抖音生态的直播特点,特设了一批品牌直播间。上述物业的地理位置相比拟购置的房产位置更优越,更能够吸引到优秀的人才,增强员工归属感。截止目前,综合服务中心中的中心项目的各项功能已基本建设完成。鉴于此,公司已没有必要继续购买上海市松江区广富林东路199号第23幢物业。

基于上述因素,公司从审慎投资的角度出发,为合理利用募集资金,防范投资风险,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营运能力,公司变更实施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3、品牌推广与渠道建设项目

该项目完工进度为100%,公司对于银行账户内节余的募资资金及利息2,038.27万元一并投入至新项目。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表2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7日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32,126,800.00元。于2020年9月23日到位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未达到上述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总额,本公司已按照上述项目顺序依次投入,

调整后投资总额为420,123,772元,不足部分由本公司通过自筹方式解决。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证券代码:605136 证券简称:丽人丽妆 公告编号:2022-054

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

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丽人丽妆”)于2022年8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公司考虑到当前宏观经济状况、疫情对于行业市场环境的影响等因素以及目前公司股价下跌幅度较大,继续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难以达到预期的激励目的和效果,因此决定终止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同时一并终止与之配套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文件。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实际授予数量1,620,000股,预留授予部分实际授予数量400,000股,合计授予数量2,020,000股。2022年3月解除限售股份448,500股,已回购注销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股份145,000股,因此本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426,500股,其中首次授予部分1,046,500股,预留授予部分380,000股。

因此,公司拟将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401,885,000元减少至人民币400,458,500元;公司股份总数由40,188.5万股减少至40,045.85万股,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再授权人士就上述事项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将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5136 证券简称:丽人丽妆 公告编号:2022-057

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9月1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 为进一步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公司建议A股股东优先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如现场参会,除携带相关证件和参会资料外,请提前关注并遵守上海市的有关疫情防控规定和要求。本公司将对现场参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采取参会登记、体温检测、查验健康码、行程码等疫情防控措施。健康码、行程码绿色且体温正常者方可参会。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不按照要求配戴口罩或未能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和要求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将无法进入会议现场。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对于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届时将无法进入会议现场,请与配合。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9月13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徐汇区番禺路872号4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9月13日

至2022年9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2年8月27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1、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委托书格式请参见附件 1:授权委托书)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含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其他组织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法人以外的其他组织为负责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委托书格式请参见附件 1:授权委托书)等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可用信函或邮件方式进行登记,须在登记时间2022年9月9日下午16:00 前送达,信函或邮件登记需附上述 1、2 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或信函上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以便联系。

(二)登记时间:2022年9月12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 15:00。

(三)登记地点:上海市徐汇区番禺路876号2楼会议室。

六、其他事项

1、 本次会议预计为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自理。

2、 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壹、杨宇静

联系电话:021-64663911

联系邮箱:shlrlz@lrlz.com

3、为进一步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公司建议A股股东优先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如现场参会,除携带相关证件和参会资料外,请提前关注并遵守上海市的有关疫情防控规定和要求。本公司将对现场参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采取参会登记、体温检测、查验健康码、行程码等疫情防控措施。健康码、行程码绿色且体温正常者方可参会。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不按照要求配戴口罩或未能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和要求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将无法进入会议现场。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对于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届时将无法进入会议现场,请与配合。

特此公告。

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9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