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170版)
注1:截至2022年6月30日,“年产3亿平米新型智能包装材料建设项目”部分供应商质保金尚未到期,款项尚未结清;
注2:“绿色节能升级改造项目”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为负,系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理财收益和利息收入投入至本项目所致;
注3:“绿色节能升级改造项目”包括1号机、2号机、6号机、5号机,相应改造陆续实施,于2019年9月-2021年10月陆续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附表4: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截至2022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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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年产3亿平米新型智能包装材料建设项目”未达到预计效益,系该项目于2021年10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产能尚未完全释放;且受长三角地区局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包装产品需求不及预期;
注2:“绿色节能升级改造项目”2022年1-6月未达到预计效益,主要系受长三角地区局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原材料废纸采购价格上涨,导致公司产品毛利率下降,从而2022年1-6月该项目未达到预期效益。
证券代码:603165 证券简称:荣晟环保 公告编号:2022-085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
处罚或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鉴于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现将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或监管措施的情况及相应的整改落实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的情况
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二、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
2022年7月1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及时任董事会秘书予以口头警示,具体情况如下:
1、主要内容
公司前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19年8月13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荣晟转债”。2021年11月23日,公司披露《关于不提前赎回“荣晟转债”的提示性公告》,决定在2021年11月23日至2022年5月22日期间,如“荣晟转债”触发赎回条款,均不行使提前赎回权利,在此之后若再次触发赎回条款,公司董事会将召开会议决定是否提前赎回。
2022年5月14日,公司披露《关于“荣晟转债”可能满足赎回条件的提示性公告》,公司股价自2022年4月12日至2022年5月13日期间已有十五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10.84元/股的130%(含130%),相关承诺不赎回期间届满后,将可能再次触发“荣晟转债”的赎回条款。公司于2022年5月23日召开董事会,审议决定提前赎回荣晟转债。
公司相关可转债赎回计算方式无完全可比市场案例,在前期提示性公告中未披露相关赎回条件满足的计算方式,未充分提示风险,影响了投资者预期。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2.1.1条及《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等有关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决定对公司及时任董事会秘书予以口头警示的监管措施。
2、整改情况
公司收到口头警示后高度重视,组织证券事务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加强信息披露有关业务的深入学习,并要求认真落实整改措施,提高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水平和规范意识,保证信息披露工作制度有效执行,确保信息披露工作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公司未来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进一步健全内部管理及控制制度,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积极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最近五年无其他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或监管措施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3165 证券简称:荣晟环保 公告编号:2022-087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9月1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9月16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嘉兴市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镇南东路588号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9月16日
至2022年9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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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事项已经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刊《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及公司后续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又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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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公章)、股东账户卡或相关持股证明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二)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或相关持股证明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三)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的,须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公章以及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或自然人股东签字)、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公章,如适用)、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相关持股证明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四)股东可以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传真或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
(五)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直接参与股东大会投票。
(六)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融资融券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等规定,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并以证券公司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公司的股东名册。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的投票权,可由受托证券公司在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条件下,以证券公司的名义为投资者行使。
(七)根据《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沪港通试点办法》《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参与沪股通上市公司网络投票实施指引(2015年修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5 年修订)》等规定,投资者参与沪股通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由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作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公司的股东名册。投资者参与沪股通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的投票权,可由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在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条件下,以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的名义为投资者行使。
(八)登记地点: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二楼证券办。
(九)登记时间:2022年9月13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二)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证券办
联系电话:0573-85986681
传 真:0573-85988880
邮 箱:rszyzhengquan@163.com
联系地址: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二楼证券办
特此公告。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9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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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165 证券简称:荣晟环保 公告编号:2022-088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9月9日(星期五)下午 13:00-14: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2年9月2日(星期五)至9月8日(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rszyzhengquan@163.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2年8月27日发布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2年半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2年9月9日下午13:00-14:00举行2022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2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9月9日下午 13:00-14: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董事长、总经理:冯荣华先生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胡荣霞女士
财务总监:沈卫英女士
独立董事:俞益民先生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2年9月9日(星期五)下午13:00-14: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2年9月2日(星期五)至9月8日(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rszyzhengquan@163.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证券办
电 话: 0573-85986681
邮 箱: rszyzhengquan@163.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特此公告。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