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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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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决议公告

2022-08-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0568 证券简称:星源材质 公告编号:2022-103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2年8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陈秀峰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8月22日以电子邮件、短信及电话通知的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送达。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本次会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

为顺利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在项目规划范围内预先投入部分募投项目。现募集资金已经到位,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人民币60,811.04万元及预先支付发行费用人民币151.89万元,合计人民币60,962.93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在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6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公司收益。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流动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批准的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础上增加人民币14亿元,增加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共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并授权管理层实施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增加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增加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项目的建设资金及日常运营资金需求,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已审批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99亿元人民币(含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基础上,新增9亿元人民币(含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即累计授信规模调增为不超过108亿元人民币(含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主要用于经营及项目建设,授信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贷款(固定资产贷款)、流动资金贷款、境外代付、开立保函及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商票保贴、开立国际信用证和国内信用证、进出口贸易融资业务、应收账款保理等贸易项目下融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上述综合授信额度为公司及子公司的初步规划,具体的授信额度可以在公司与子公司间进行调整。上述授信额度总额不等于公司及子公司的具体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子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同时授权公司及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有权签字人签署与前述综合授信相关的法律合同文件。本次增加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发生期间为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为子公司银行融资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子公司生产建设和经营的资金需要,同意公司在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已审批为子公司银行融资提供担保人民币58亿元担保额度的基础上为子公司银行融资增加提供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担保额度,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资产抵押等方式。

本次新增担保额度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68亿元,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资产抵押等方式。在不超过人民币68亿元的担保额度内,公司管理层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对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金额进行调配。担保发生期间为自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在授权期间,公司子公司可循环使用上述担保额度。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增加公司为子公司银行融资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且已办理完毕离职手续,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上述人员已不符合股权激励对象的条件,董事会同意对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12,586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891号),公司向18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25,673,249股,新增股份于2022年7月2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发行对应的股份登记后,公司总股本由1,155,145,604股增加至1,280,818,853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155,145,604元增加至人民币1,280,818,853元。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修改。具体修改内容对照如下:

除上述修改的条款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保持不变。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章程》(2022年8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修订后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全文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2年8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2年9月14日14:30召开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采取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300568 证券简称:星源材质 公告编号:2022-104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2年8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丁志强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8月22日以电子邮件、短信及电话通知的方式向全体监事送达。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审议本次置换募集资金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以本次募集资金609,629,278.84元人民币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26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增加公司资金收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内容及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批准的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础上增加人民币14亿元,增加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共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监事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增加后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增加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为子公司银行融资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子公司生产建设和经营的资金需要,公司在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已审批为子公司银行融资提供担保人民币58亿元担保额度的基础上拟为子公司银行融资增加提供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担保额度,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资产抵押等方式。

本次新增担保额度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68亿元,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资产抵押等方式。在不超过人民币68亿元的担保额度内,公司管理层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对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金额进行调配。担保发生期间为自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在授权期间,公司子公司可循环使用上述担保额度。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增加公司为子公司银行融资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且已办理完毕离职手续,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上述人员已不符合股权激励对象的条件,同意对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12,586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300568 证券简称: 星源材质 公告编号:2022-105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

已投入募投项目

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2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891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 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125,673,249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3,499,999,984.65元,扣除发行费用21,376,087.52元(不含税金额)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478,623,897.13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7月13日全部到位。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致同验字(2022)第440C000398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已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募集资金投入和置换情况概述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为不影响项目建设进度,公司及子公司星源材质(南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前期投入。截至2022年7月12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投资额合计人民币609,629,278.84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及置换安排

截至2022年7月12日,本公司已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608,110,410.92元,具体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及置换安排

截至2022年7月12日,本公司已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金额为1,518,867.92元,具体支付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上述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金额合计为609,629,278.84元。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上述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2022)第440A014679号《关于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鉴证报告》(以下简称“《鉴证报告》”)。

三、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实施情况

根据公司已披露的《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公司已对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自筹资金作出了安排:“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根据实际需要,公司以自筹资金支付上述项目所需的资金;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以募集资金进行置换。”本次置换方案与《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中的内容一致。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相关审核、批准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609,629,278.84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审议本次置换募集资金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以本次募集资金609,629,278.84元人民币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三)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其内容及程序均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609,629,278.84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四)会计师意见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致同专字(2022)第440A014679号《鉴证报告》,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截至2022年7月12日《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已经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截至2022年7月12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

(五)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本次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独立意见,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意见,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会计师出具的鉴证报告;

5、保荐机构出具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300568 证券简称:星源材质 公告编号:2022-106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2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次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6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891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 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125,673,249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3,499,999,984.65元,扣除发行费用21,376,087.52元(不含税金额)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478,623,897.13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7月13日全部到位。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致同验字(2022)第440C000398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已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根据《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相关内容及本次募集资金实际情况,在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募投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49,020.67万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310,031.90万元(含利息)。

三、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现金管理投资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拟投资由商业银行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投资品种,或进行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等存款形式存放。上述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时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所投资产品不得违反相关规定,投资产品不得质押或作其他用途。

(三)现金管理额度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6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决议有效期

本次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具体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拟授权经营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和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相关事宜。该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本次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影响的风险,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针对投资风险,上述投资将严格按照公司相关规定执行,有效防范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一)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二)公司将建立投资台账,安排专人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三)理财资金的出入必须以公司名义进行,禁止以个人名义从现金管理账户中调入调出资金,禁止从现金管理账户中提取现金,严禁出借现金管理账户、使用其他投资账户、账外投资;

(四)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六)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五、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保本型低风险投资理财或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等,能够获得一定投资收益,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

六、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一)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26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增加公司资金收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内容及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6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决策和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符合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6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本次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有利于增加公司资金收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相关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独立意见,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出具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300568 证券简称:星源材质 公告编号:2022-107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上述董事会、监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均获得全票通过。为提高流动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批准的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础上增加人民币14亿元,增加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共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并授权管理层实施相关事宜。公司本次增加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在董事会的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的前提下,利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收益。

(二)现金管理投资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拟投资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低风险、稳健型的理财产品。

(三)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现金管理额度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批准的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础上增加人民币14亿元,增加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共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限期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五)具体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和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本次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影响的风险,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针对投资风险,上述投资将严格按照公司相关规定执行,有效防范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财务部门建立投资明细账,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的正常开展。公司通过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取一定的投资回报,为公司及广大股东创造更多的投资收益。

四、履行的必要程序

本次增加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增加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实施的,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以更好地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批准的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础上增加人民币14亿元,增加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共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批准的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础上增加人民币14亿元,增加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共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监事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增加后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本次公司增加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有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相关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独立意见,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增加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300568 证券简称:星源材质 公告编号:2022-108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公司为子公司银行融资

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担保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将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特别提醒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为子公司银行融资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为满足公司子公司生产建设和经营的资金需要,公司在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已审批为子公司银行融资提供担保人民币58亿元担保额度的基础上拟为子公司银行融资增加提供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担保额度,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资产抵押等方式。本担保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加担保额度及担保情况概述

(一)已审批担保额度情况

公司于2022年2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于2022年3月24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子公司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并由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8亿元的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资产抵押等方式。在不超过人民币58亿元的担保额度内,公司管理层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对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金额进行调配。担保发生期间为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在授权期间,公司子公司可循环使用上述担保额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为子公司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二)本次增加担保额度情况

为满足公司子公司生产建设和经营的资金需要,在前期已审批担保额度的基础上,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星源材质(南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星源”)、Senior Material(Europe)AB (以下简称“欧洲星源”)银行融资增加提供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担保额度。

本次新增担保额度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68亿元,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资产抵押等方式。在不超过人民币68亿元的担保额度内,公司管理层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对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金额进行调配。担保发生期间为自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在授权期间,公司子公司可循环使用上述担保额度。

本次新增担保后,公司对南通星源、欧洲星源的具体担保情况如下:

注: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2022年8月26日1瑞典克朗对人民币0.6470元汇率折算。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南通星源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星源材质(南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691MA26ATR28R

成立时间:2021年06月18日

注册资本:6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刘瑞

住所:南通市开发区广州路42号425室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电池制造;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软件开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系:南通星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直接持有其100%股权。

主要财务数据:

南通星源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欧洲星源基本情况

公司注册名称:Senior Material(Europe)AB

公司中文名称:星源材质(欧洲)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2,000万瑞典克朗

注册号:559266-0723

注册地址:Svista Lagerv?g 8,633 62 Eskilstuna, Sweden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经营范围:锂离子电池隔膜及各类功能膜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主要财务数据:

欧洲星源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担保合同的具体内容以业务实际发生时为准;

(二)公司为南通星源、欧洲星源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三)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

(四)担保期限:以最终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增加担保额度主要是为了满足子公司南通星源、欧洲星源的生产建设和经营发展需求。被担保子公司目前财务状况稳定,财务风险可控。此次增加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有利于支持子公司的经营和可持续发展,不存在与相关法律法规相违背的情况,未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同意上述担保行为。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增加为子公司申请银行等金融机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额度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有利于子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且决策及表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该担保事项,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本次公司增加为子公司银行融资提供担保额度的事项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相关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独立意见,相关事项仍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增加为子公司银行融资提供担保额度的事项无异议。

七、公司累计对外担保和逾期担保情况

截至2022年8月26日,本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担保余额为355,288.80万元,占公司2021年经审计净资产的83.27%。以上担保均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存在违规担保。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况,亦无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出具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300568 证券简称:星源材质 公告编号:2022-109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

但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因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董事会同意公司回购注销该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2,586股限制性股票,此次回购注销事项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2022年1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 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2年1月27日至2022年2月15日,公司对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关于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异议,并于2022年2月16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2022年2月21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并于同日披露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2022年3月22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权益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2022年4月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向289名激励对象以18.25元/股授予价格授予259.01万股限制性股票,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为2022年4月11日。

2022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公司需回购注销该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2,586股限制性股票。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减少12,586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和价格

(一)回购注销的原因

根据《激励计划》“第十三章 公司或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之“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情形”的相关规定:“(三)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解除劳动关系等原因而离职,自离职之日起,其已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可以解除限售;其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和(或)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和“第十四章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原则”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及数量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及数量做相应的调整。”

鉴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公司需回购注销该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2,586股限制性股票。

(二)回购注销的数量和价格

公司于2022年3月24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公司2021年度的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768,408,50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因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导致公司股本总额发生了变化,公司根据“现金分红总额、转增股本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了调整。本次调整后的分配方案如下:以公司现有总股本770,941,35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0.498357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983573股。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22年4月21日实施完毕。

根据《激励计划》“第十四章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原则”的相关规定: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及数量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及数量做相应的调整。

1、回购价格的调整方法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P=P0÷(1+n)

其中: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P0为每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n为每股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股票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

……

(4)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

2、回购数量的调整方法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Q=Q0×(1+n)

其中:Q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数量;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

(4)派息、增发

公司在发生派息、增发新股的情况下,限制性股票数量不做调整。”

按照《激励计划》的规定做相应调整后,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价格和数量如下:

回购价格P=[(18.25-0.0498357)÷(1+0.4983573)=12.146745元/股

回购数量Q=8,400×(1+0.4983573)=12,586股

(三)回购的资金来源

公司拟用于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事项支付的回购价款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注:本表格为公司初步测算结果,本次回购注销后的股本结构最终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独立董事意见

鉴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其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本次对其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12,586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宜,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且已办理完毕离职手续,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上述人员已不符合股权激励对象的条件,同意对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12,586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七、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认为: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回购注销已履行现阶段必要的程序,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事宜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由公司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按照《公司法》及相关规定办理股份注销及减资手续。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八、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300568 证券简称:星源材质 公告编号:2022-110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26日召开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891号),公司向18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25,673,249股,新增股份于2022年7月2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发行对应的股份登记后,公司总股本由1,155,145,604股增加至1,280,818,853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155,145,604元增加至人民币1,280,818,853元。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修改。具体修改内容对照如下:

除上述修改的条款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保持不变。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章程》(2022年8月)。

本次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后方可执行,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员办理本次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等事项的后续工商变更备案登记等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300568 证券简称:星源材质 公告编号:2022-111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

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决定于2022年9月14日14:30召开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开始时间:2022年9月14日(周三)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9月14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9月14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9月14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9月8日(周四)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2年9月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办事处田园路北(公司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上述议案经公司于2022年8月2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或文件。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均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均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表决结果单独计票并进行披露。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现场登记时间为股权登记日次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主持人宣布出席情况前结束;釆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2022年9月13日下午16:30之前送达或传真(0755-21383902)到公司。

3、登记地点: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办事处田园路北(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4、登记方法

(1)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样本见附件2。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股东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能证明法人代表资格的有效证件,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釆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并请通过电话方式对所发信函和传真与本公司进行确认。

(3)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其他事宜

1、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陈晟

电话:0755-21383902

传真:0755-21383902

电子邮箱: zqb@senior798.com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办事处田园路北

2、会议费用情况: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7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投票程序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股票投票代码:350568;投票简称:星源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9月1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9月14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公司承担。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证照号码: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

注:1.请在“提案名称”栏目对应的“同意”、“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

2.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3.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或者对同一项审议事项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则受托人可按照自己的意愿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委托人承担;

4.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