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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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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2-08-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58 证券简称:威尔泰 公告编号:2022-037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陈衡董事因工作原因请假,委托夏光副董事长代为表决。其余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不适用。

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058 证券简称:威尔泰 公告编号:2022-034

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2年8月15日以Email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2年8月25日上午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8人,陈衡董事因工作原因请假,委托夏光副董事长代为表决。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彧先生主持,与会董事经过讨论,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半年报全文请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半年报摘要刊登在2022年8月29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

二、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议案详情请见公司在2022年8月29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刊登的《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

三、以8票赞成、1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董事叶鹏智先生对该议案投了反对票,叶鹏智先生认为候选人的人选范围应该扩大,为公司带来新的活力。

议案详情请见公司在2022年8月29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刊登的《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对上述公司换届选举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情可见公司于2022年8月2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四、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定于2022年9月19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详细的会议通知请见2022年8月29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刊登的《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058 证券简称:威尔泰 公告编号:2022-035

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2年8月15日以Email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2年8月25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孙宜周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监事经过讨论,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半年报全文请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半年报摘要刊登在2022年8月29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

二、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议案详情请见公司在2022年8月29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刊登的《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

特此公告。

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058 证券简称:威尔泰 公告编号:2022-036

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已届满。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开展了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本次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3名为独立董事。公司于2022年8月25日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李彧先生、夏光先生、陈衡先生、俞世新先生、林子尧先生、叶鹏智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韩建春先生、陈燕女士、宋珊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韩建春先生、陈燕女士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宋珊女士尚未获取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但已承诺参加最近一期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获取资格证书,其中韩建春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1。上述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对上述公司换届选举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情可见公司于2022年8月2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此外,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将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换届选举事宜,其中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选举将分别以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1名为职工代表监事。公司于2022年8月25日召开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意提名孙宜周先生、刘罕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的简历详见附件2。

非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公司将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监事会换届选举事宜,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将以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

三、其他说明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监事会将自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正式成立,任期三年。为保证公司的正常运作,在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换届选举事项前,仍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履行职责。公司对第七届董事会、监事会的全体董事、监事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九日

附件1:董事候选人简历

李彧:中国公民,男,52岁,硕士研究生,历任上海紫江(集团)有限公司总裁特别助理、总裁助理、董事、副总裁,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本公司董事、董事长,现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上海紫江(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执行副总裁,上海紫竹高新区(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上海紫竹小苗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上海小苗朗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上海紫竹小苗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上海紫竹小苗朗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上海紫燕机械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紫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中航民用航空电子有限公司董事,上海朗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紫晨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合肥朗程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李彧持有公司股份110,000股,除上述任职经历以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形。

夏光:中国公民,男,49岁,博士研究生,历任上海紫江(集团)有限公司研究发展部副总经理、本公司董事,现任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上海紫江(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上海紫竹高新区(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上海紫竹信息数码港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上海紫竹数字创意港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上海紫竹创业孵化器有限公司董事长。夏光未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任职经历以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形。

陈衡:中国公民,男,53岁,硕士研究生,历任中国纺织品进出口总公司会计,中国金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计,上海金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财务经理,上海紫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财务经理,现任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上海紫竹高新区(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上海紫竹半岛地产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上海紫竹信息数码港公司有限公司董事,上海紫竹数字创意港公司有限公司董事,上海紫竹教育投资有限公司董事,上海紫竹国际教育园区有限公司董事,上海高新文体产业控股有限公司董事,上海紫竹小苗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董事,上海紫竹创业孵化器有限公司董事,上海紫竹小镇发展有限公司董事,上海紫竹健康产业港有限公司董事,上海紫竹酒店有限公司董事,上海紫竹城区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上海纳米技术及应用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监事。陈衡未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任职经历以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形。

俞世新,中国公民,男,55岁,硕士研究生,历任上海紫江(集团)有限公司会计部经理,上海紫燕模具工业有限公司、上海紫燕注塑成型有限公司、上海紫燕合金应用技术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本公司财务总监、董事,现任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总经理。俞世新未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任职经历以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形。

叶鹏智:中国公民,男,51岁,本科,历任广州市白云五金铝厂经理、广州市白云铝厂分厂总经理、广东广铝铝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总裁(总经理)、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广铝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广州市工商联执委、广州市白云区江高镇商会会长。叶鹏智持有公司股份330,735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形。

林子尧,中国公民,男,41岁,博士研究生,历任中银粤财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广东)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董事、投资银行部总经理,广东粤财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团委书记,广州发展实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战略管理部副总经理,现任SAIFAMC(赛富资管)管理合伙人,SAIFAMCHong KongLimited(赛富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长,西藏赛富合银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广州赛富合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广州赛富建鑫中小企业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委派代表,上海小苗朗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林子尧未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任职经历以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形。

韩建春,中国公民,男,40岁,注册会计师,会计学本科学历。历任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分所审计一部经理、部门副主任、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分所授薪合伙人,现任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授薪合伙人,兼任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海特克动力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天德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韩建春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亦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形。

陈燕,中国公民,女,45岁,法学硕士,中国律师。历任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上海市新闵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现任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高级合伙人,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陈燕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亦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形。

宋珊,中国公民,女,52岁,医学学士,中国律师。2004年获得中国执业律师资格,于2006年创建广东晟晨律师事务所,现任广东晟晨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合伙人。宋珊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亦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形。

附件2:监事候选人简历

孙宜周:中国公民,男,53岁,法学学士、经济学硕士,先后任职于上海石化安装检修工程公司、上海紫江(集团)有限公司,现任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上海紫江(集团)有限公司监事长、法律事务部总经理,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上海紫竹高新区(集团)有限公司监事长,上海上市公司协会监事长委员会副主任。孙宜周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任职经历以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亦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形。

刘罕:中国公民,男,51岁,硕士研究生,历任上海紫江(集团)有限公司研究发展部经理、总经理,本公司监事、董事兼董事会秘书、副董事长,现任本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上海紫江(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战略研究部总经理,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上海紫都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副董事长,上海阳光大酒店有限公司副董事长,上海紫江公益基金会理事长,上海小苗朗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刘罕未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任职经历以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亦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形。

证券代码:002058 证券简称:威尔泰 公告编号:2022-038

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决定召开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情况如下:

一、 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 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 有效。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2年9月19日(星期一)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9月19日9:15至9:25,9:30至11:30和13:00至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9月19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拟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2年9月13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22年9月13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其代理人;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上海市闵行区虹中路263号6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发布的相关公告。

以上提案1、提案2、提案3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及非职工代表监事,应选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对每一位候选人分别进行投票。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将就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票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披露。

三、出席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地点:上海市闵行区虹中路263号一楼大厅;

2、登记时间:2022年9月14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30;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单位证明、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证券帐户卡、授权委托书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进行登记。

地址:上海市虹中路263号公司投资者关系部

邮编:201103

联系人:殷骏 张峰

电话:021-64656465-650

传真:021-64656828

4、注意事项:现场参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需符合上海市疫情防控的要求。为配合公司属地的防疫政策,公司将对现场参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参会登记、体温检测、检查“随申码”等疫情防控措施。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九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058 投票简称:威尔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会议的议案均为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如下:

选举非独立董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6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选举独立董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选举监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9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至9:25,9:30至11:30和13:00至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9月19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形式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赞成或反对某议案或弃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持股数量: 股 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