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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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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2-08-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3701 公司简称:德宏股份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022 年 2 月 ,公司以现金形式分别受让陈飞英、王茂强、陈仲权、钱伟、重庆优月之星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义乌市欣洋进出口有限公司、江西三联贸易有限公司(以上七方以下简称“乙方”)持有的部分普来恩中力股权,受让股权比例合计为 60%,交易价格为 6,300 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德宏股份持有普来恩中力 60%股权,乙方各方合计持有剩余之 40%股权。上述交易已于 2022 年 3 月 18 日完成股份变更工商登记。普来恩中力主要产品为应用于新能源汽车的电子真空泵,本次交易显著加快了公司电子真空泵产品在新能源汽车领域的市场开拓与布局,提高了公司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切实推进了公司战略发展与转型升级,对公司未来业绩和可持续发展产生积极影响。

证券代码:603701 证券简称:德宏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29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德宏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2年8月2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秦迅阳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逐项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推选第五届董事会成员候选人的议案》

会议推选秦迅阳先生、张宁女士、施旻霞女士、陈晨先生、刘勇先生、翁宁宁先生六人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推选叶肖华先生、洪林先生、陈福良先生三人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算。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请见《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股权回购协议〉的议案》

经公司与黄仁珠双方友好协商,就黄仁珠回购公司所持森阳科技股份事宜拟签订《股权回购协议》。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森阳科技的股权,有利于公司控制未来经营风险,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股权回购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32)。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定于2022年9月15日在浙江省湖州市南太湖大道1888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2-033)。

三、上网附件

(一)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6日

附件1:

附非独立董事简历:

秦迅阳先生,中国国籍,1981 年生,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2004 年 8 月至 2007 年 1 月,在浙江东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任审计员;2007 年 2 月至 2011 年 3 月,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历任项目经理、高级项目经理;2011 年 4 月进入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工作,2013 年 4 月至 2016 年 5 月,在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三部财务顾问部任经理, 2016 年 5 月至 2020 年 10 月,在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小企业投资银行部任副总经理;2018 年 6 月至 2020 年 6 月,任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挂职);2020 年 11 月至今任宁波市镇海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0 年 12 月至今任德宏股份董事长,2022年8月至今任浙江镇能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张宁女士,中国国籍,1976 年生,本科学历。1997 年 7 月进入湖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公司工作,2007 年加入湖州德宏爱科泰克汽车电器有限公司担任销售部经理,2008 年至 2012 年 2 月担任湖州德宏爱科泰克汽车电器有限公司总经理, 2012 年 2 月至 2021 年 10 月担任湖州德宏爱科泰克汽车电器有限公司董事长。2018 年 2 月至今担任德济新能源技术(上海)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2020 年 4 月至今担任湖州申湖电机制造有限公司董事长,2010 年 3 月至 2016 年 9 月先后担任德宏有限、德宏股份董事兼副总经理,2016 年 9 月至 2020 年 12 月担任德宏股份董事长,2020 年 12 月至今担任德宏股份副董事长。

施旻霞女士,中国国籍,1974 年生,本科学历。1999 至 2002 年历任浙江湖州申湖企业集团公司人事部主任、团委书记,2002 年 5 月至 2020 年 4 月担任湖州申湖电机制造有限公司董事长,2004 年至 2010 年 9 月历任德宏有限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兼总经理,2010 年 9 月至今任德宏股份董事兼总经理。除上述职务外,目前施旻霞女士还兼任中国内燃机工业协会电机电器分会副理事长。

陈晨先生,中国国籍,1979 年生,本科学历。2002 年 7 月至 2020 年 2 月在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部历任财务会计部财务管理岗、董事会办公室证券事务代表、投资银行部高级副经理。2020 年 3 月至 2021年 11 月在宁波市镇海金汇集团有限公司任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总经理,兼任宁波市镇海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1 年 4 月至今任宁波市镇海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董事长。2021 年 11 月至今任宁波市镇海区城市更新投资建设运营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2020 年 12 月至今任德宏股份董事。

刘勇先生,中国国籍,1977 年生,中共党员,工学学士,工程师。1999 年 9 月至 2015 年 2 月,在宁波汇众汽车车桥制造有限公司历任技术员、团委副书记(主持工作)、团委书记、车间副经理、车间经理、党支部书记、市场部经理、行政人事部副经理等;2015 年 2 月至 2020 年 1 月,在合肥纳发车桥有限公司任总经理;2020 年 1 月至 2021 年 8 月,在宁波镇海工业商贸集团有限公司任党委委员、总经理助理;2021 年 9 月至今,在宁波镇海工业商贸集团有限公司任党委委员、副总经理;2021 年 2 月至今,在宁波市镇海区工业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和宁波市镇海区商贸资产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任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总经理;2021 年 8 月至今,在宁波市镇海区粮食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任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总经理;2021 年 9 月至今,在宁波市镇海区粮食经营有限公司、宁波市镇海静德加油站有限公司和宁波市镇海饮食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任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总经理。2020 年 12 月至今任德宏股份董事。

翁宁宁先生,中国国籍,1985 年生,金融与会计硕士研究生。2010 年 11 月至 2013 年 9 月在渣打银行宁波分行担任客户关系经理;2013 年 9 月至 2014 年 12 月在渣打银行总行投行部任国际管理培训生;2015 年 2 月至 2017 年 2 月在上海银来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分公司总经理兼产品部总监;2017 年 2 月至 2018 年 2 月在上海银来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任综合管理部总监兼总裁助理; 2018 年 2 月至 2020 年 5 月在宁波市镇海产业发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2018 年 10 月至今在宁波市镇海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担任董事长;2020 年 2 月至今在宁波市镇海金汇集团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2020 年 5 月至今在宁波市镇海产业发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董事长、总经理。2020 年 12 月至今任德宏股份董事。

附独立董事简历:

叶肖华先生,中国国籍,1975 年生,法学博士,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2008 年 6月至今,在浙江工商大学任讲师、副教授、教授。兼任海峡两岸关系法学研究会理事,海峡两岸法学交流促进会理事,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法学会检察学研究会刑事执行检察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浙江省孙中山研究会副会长,浙江工商大学法治浙江研究院院长,浙江工商大学浙商研究院副院长,浙江省法学会浙籍法学家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浙江省法学会海峡两岸法律研究会副会长。2018 年 7 月至 2020 年 7月,任温州市鹿城区副区长(挂职)。2020 年 12 月至今任德宏股份独立董事。

洪林先生,中国国籍,1977年生,复旦大学管理学院EMBA,博士学位。2010年至2016年担任英国劳氏集团风险管理咨询部门主任咨询师;2017年至今,担任上海正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管理合伙人;2022年3月至今,担任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陈福良先生,中国国籍,1964年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具有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税务师执业资格。1984年8 月至 2001年3月就职于湖州汽车运输总公司,担任计财处会计、副处长、处长;2001年3月至今就职于湖州恒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董事、副总经理、副主任会计师;2018年1月至今兼任湖州恒生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社会兼职包括:湖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副会长,中共湖州市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行业纪委委员,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政府购买服务业务专家委员会委员。

证券代码:603701 证券简称:德宏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31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德宏股份”)第四届董事会和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2年8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推选第五届董事会成员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推选第五届监事会成员候选人的议案》,并提请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将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现推选秦迅阳先生、张宁女士、施旻霞女士、陈晨先生、刘勇先生、翁宁宁先生六人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推选叶肖华先生、洪林先生、陈福良先生三人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1)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及董事会审查,上述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要求,能够胜任董事职务,不存在《公司法》、本公司《章程》中规定的禁止任职条件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况。

公司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备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相关材料,且已审议无异议。

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为保证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项议案前仍由第四届董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三、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将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名。现推选吴光裕先生、孙峥艳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与公司第二届四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诸勤勤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简历详见附件2)

上述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和职工代表监事均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其他情况。

监事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项议案前仍由第四届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特此公告。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监事会

2022年8月26日

附件1:

附非独立董事简历:

秦迅阳先生,中国国籍,1981 年生,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2004 年 8 月至 2007 年 1 月,在浙江东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任审计员;2007 年 2 月至 2011 年 3 月,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历任项目经理、高级项目经理;2011 年 4 月进入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工作,2013 年 4 月至 2016 年 5 月,在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三部财务顾问部任经理, 2016 年 5 月至 2020 年 10 月,在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小企业投资银行部任副总经理;2018 年 6 月至 2020 年 6 月,任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挂职);2020 年 11 月至今任宁波市镇海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0 年 12 月至今任德宏股份董事长,2022年8月至今任浙江镇能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张宁女士,中国国籍,1976 年生,本科学历。1997 年 7 月进入湖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公司工作,2007 年加入湖州德宏爱科泰克汽车电器有限公司担任销售部经理,2008 年至 2012 年 2 月担任湖州德宏爱科泰克汽车电器有限公司总经理, 2012 年 2 月至 2021 年 10 月担任湖州德宏爱科泰克汽车电器有限公司董事长。2018 年 2 月至今担任德济新能源技术(上海)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2020 年 4 月至今担任湖州申湖电机制造有限公司董事长,2010 年 3 月至 2016 年 9 月先后担任德宏有限、德宏股份董事兼副总经理,2016 年 9 月至 2020 年 12 月担任德宏股份董事长,2020 年 12 月至今担任德宏股份副董事长。

施旻霞女士,中国国籍,1974 年生,本科学历。1999 至 2002 年历任浙江湖州申湖企业集团公司人事部主任、团委书记,2002 年 5 月至 2020 年 4 月担任湖州申湖电机制造有限公司董事长,2004 年至 2010 年 9 月历任德宏有限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兼总经理,2010 年 9 月至今任德宏股份董事兼总经理。除上述职务外,目前施旻霞女士还兼任中国内燃机工业协会电机电器分会副理事长。

陈晨先生,中国国籍,1979 年生,本科学历。2002 年 7 月至 2020 年 2 月在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部历任财务会计部财务管理岗、董事会办公室证券事务代表、投资银行部高级副经理。2020 年 3 月至 2021年 11 月在宁波市镇海金汇集团有限公司任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总经理,兼任宁波市镇海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1 年 4 月至今任宁波市镇海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董事长。2021 年 11 月至今任宁波市镇海区城市更新投资建设运营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2020 年 12 月至今任德宏股份董事。

刘勇先生,中国国籍,1977 年生,中共党员,工学学士,工程师。1999 年 9 月至 2015 年 2 月,在宁波汇众汽车车桥制造有限公司历任技术员、团委副书记(主持工作)、团委书记、车间副经理、车间经理、党支部书记、市场部经理、行政人事部副经理等;2015 年 2 月至 2020 年 1 月,在合肥纳发车桥有限公司任总经理;2020 年 1 月至 2021 年 8 月,在宁波镇海工业商贸集团有限公司任党委委员、总经理助理;2021 年 9 月至今,在宁波镇海工业商贸集团有限公司任党委委员、副总经理;2021 年 2 月至今,在宁波市镇海区工业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和宁波市镇海区商贸资产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任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总经理;2021 年 8 月至今,在宁波市镇海区粮食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任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总经理;2021 年 9 月至今,在宁波市镇海区粮食经营有限公司、宁波市镇海静德加油站有限公司和宁波市镇海饮食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任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总经理。2020 年 12 月至今任德宏股份董事。

翁宁宁先生,中国国籍,1985 年生,金融与会计硕士研究生。2010 年 11 月至 2013 年 9 月在渣打银行宁波分行担任客户关系经理;2013 年 9 月至 2014 年 12 月在渣打银行总行投行部任国际管理培训生;2015 年 2 月至 2017 年 2 月在上海银来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分公司总经理兼产品部总监;2017 年 2 月至 2018 年 2 月在上海银来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任综合管理部总监兼总裁助理; 2018 年 2 月至 2020 年 5 月在宁波市镇海产业发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2018 年 10 月至今在宁波市镇海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担任董事长;2020 年 2 月至今在宁波市镇海金汇集团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2020 年 5 月至今在宁波市镇海产业发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董事长、总经理。2020 年 12 月至今任德宏股份董事。

附独立董事简历:

叶肖华先生,中国国籍,1975 年生,法学博士,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2008 年 6月至今,在浙江工商大学任讲师、副教授、教授。兼任海峡两岸关系法学研究会理事,海峡两岸法学交流促进会理事,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法学会检察学研究会刑事执行检察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浙江省孙中山研究会副会长,浙江工商大学法治浙江研究院院长,浙江工商大学浙商研究院副院长,浙江省法学会浙籍法学家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浙江省法学会海峡两岸法律研究会副会长。2018 年 7 月至 2020 年 7月,任温州市鹿城区副区长(挂职)。2020 年 12 月至今任德宏股份独立董事。

洪林先生,中国国籍,1977年生,复旦大学管理学院EMBA,博士学位。2010年至2016年担任英国劳氏集团风险管理咨询部门主任咨询师;2017年至今,担任上海正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管理合伙人;2022年3月至今,担任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陈福良先生,中国国籍,1964年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具有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税务师执业资格。1984年8 月至 2001年3月就职于湖州汽车运输总公司,担任计财处会计、副处长、处长;2001年3月至今就职于湖州恒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董事、副总经理、副主任会计师;2018年1月至今兼任湖州恒生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社会兼职包括:湖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副会长,中共湖州市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行业纪委委员,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政府购买服务业务专家委员会委员。

附件2:

附监事候选人简历:

吴光裕先生,中国国籍,1983 年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2011 年 11 月至2013 年 5 月任宁波市镇海区招宝山街道办事处团工委书记;2013 年 5 月至 2017年 5 月任宁波市镇海区招宝山街道办事处经济发展服务中心主任;2017 年 5 月至 2017 年 10 月任宁波市镇海区招宝山街道办事处发展服务办公室主任;2017年 10 月至 2020 年 9 月任宁波市镇海区招宝山街道办事处财政管理办主任;2020年 9 月至 2021 年 7 月任宁波市镇海区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企业改革和产权管理科科长;2021 年 7 月至今任宁波市镇海区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党工委委员、副主任;2022 年 5月至今任德宏股份监事、监事会主席。

孙峥艳女士,中国国籍,1975 年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2012 年至2017 年任德宏股份销售部内勤经理;2018年至 2020年任德宏股份销售部经理;2021年至今任德宏股份销售部部长;2016年9 月至 2022 年6 月任德宏股份党委副书记。

附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诸勤勤女士,中国国籍,1978 年生,大专学历。1997 年 9 月至 2010 年 6 月任湖州戴山中心幼儿园教师。2010 年 9月至今历任德宏股份制造部总装线统计员、计划科副科长。2017 年 5 月至今任德宏股份监事。

证券代码:603701 证券简称:德宏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32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股权回购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就黄仁珠回购公司所持森阳科技股份事宜签署《股权回购协议》。

● 本次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 章程》等相关规定,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交易可能存在的风险:由于回购方履约能力、具体执行等事项存在不确定性及或有风险,本次事项存在不能如约完成回购、发生诉讼、形成投资损失等可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2018年10月,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外股权投资的议案》,同意签署《江西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之定向增资协议书》、《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与黄仁珠关于定向增资协议书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增资协议之补充协议》”),以自有资金 4725 万元认购江西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森阳科技”)定向发行的股票 450 万股,认购完成后,公司持有其 11.25%的股份。具体详见《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对外股权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8-082 )。

自公司参股之后,森阳科技受诸多因素影响,经营业绩逐年下滑,相关现状已经符合《增资协议之补充协议》回购条款中所约定的回购条件,综合森阳科技的发展现状、公司的战略选择、增信措施有效期等各方面因素,出于保护公司及股东利益考虑,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启动要求收购公司所持森阳科技股份程序的议案》。具体详见《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拟启动要求收购公司所持参股公司股份程序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21 )。

现经公司与黄仁珠双方友好协商,董事会同意公司就黄仁珠回购公司所持森阳科技股份事宜签订《股权回购协议》。

二、回购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

甲方: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500720068476A

地址:湖州市南太湖大道1888号

法定代表人:秦迅阳

乙方:黄仁珠

身份证号码:3605021965********

住址: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号***室

(二)主要内容

第一条 标的股份及回购价款

1.1标的股份

1.1.1 截至本协议签订之日,森阳科技的股权结构如下:

1.1.2 本次乙方回购之标的股份为上表所示甲方所持森阳科技全部675万股股份(以下简称“标的股份”),双方确定按照回购价款支付进度分三期进行。为避免歧义,双方协商一致,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全额支付第1.2条全部价款后30个工作日内,甲方办理标的股份过户至乙方名下的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如需);在乙方全额支付第1.2条全部缴款前,甲方仍享有标的股份完整股东权利。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如期、全额支付全部回购款项后,乙方自动取得标的股份所有权,接替甲方享有标的股份的全部股东权利和权益(含截至当时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资本公积等公积金)并承担股东义务,双方应共同配合于在甲方收到乙方全额支付第三期回购款当日进行森阳科技的股东名册变更。同时,甲方应向乙方交付标的股份转让变更登记所需的全部文件和资料,并配合后续相应的变更登记事宜(如需)。

1.2回购价款

1.2.1 经友好协商,双方同意乙方按照年利率5.25%计算回购价款,乙方回购价款=4,725万元×(1+5.25%×2018年10月15日至乙方实际支付完毕全部回购价款之日止的实际天数÷360);

1.2.2 如乙方未能按照本协议“第二条 支付方式”之约定如期支付各期价款,则全部回购价款按照年利率8%计算利息及按第5.3条计算违约金,即乙方回购价款=4,725万元×(1+8%×2018年10月15日至乙方实际支付完毕全部回购价款之日止的实际天数÷360)-乙方已按本协议支付的投资本金及利息+违约金。

1.3 税款

本合同项下标的股份回购事宜所需缴纳的税费,由各纳税义务人根据我国法律法规依法各自承担缴纳。

第二条 支付方式

2.1 甲方同意乙方采取分期支付的方式,向其指定账户完成股权回购款支付,共计三期,具体安排如下:

2.1.1 第一期:2022年12月24日前,乙方向甲方完成支付人民币2500万元(贰仟伍佰万元整)投资款本金;

2.1.2 第二期:2023年6月23日前,乙方向甲方完成支付人民币【1225】万元投资款本金及利息;该期利息=1225万元×5.25%×2018年10月15日至乙方实际支付完毕该期投资款之日止的实际天数÷360+280.36万元(第一期2500万元投资本金的一半利息);

2.1.3 第三期:2023年12月24日前,乙方向甲方完成支付人民币【1000】万元投资款本金及利息;该期利息=1000万元×5.25%×2018年10月15日至乙方实际支付完毕该期投资款之日止的实际天数÷360+280.36万元(第一期2500万投资本金的一半利息);

2.2 甲方指定的收取价款的银行账户信息为:

户名: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湖州市分行

账户:330016435000********

2.3 乙方若提前支付应付股权回购款,则该期投资款本金之利息计算至其实际还款之日。

第三条 抵押

3.1抵押期限变更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将《担保协议书》项下【抵押物】(以下简称“抵押物”),详见附件《抵押物清单》)之抵押期限延长至2024年6月30日,乙方应与其担保人(新余市金瀚置业有限公司)应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起【1】天内,与甲方重新签订《担保协议书》,本协议签署之日起【20】日内办理完成抵押登记延长及变更手续。

3.2抵押评估、分期解除

甲、乙双方同意,乙方每完成本协议第二条约定各期价款支付后,在满足第3.3条约定下解除部分抵押,解除抵押之抵押物的评估价值不超过该期已完成支付之股权回购款金额,具体安排如下:

3.2.1 乙方按时足额完成支付第一期股权回购款,甲方配合解除【附件中第一批抵押物】之抵押;

3.2.2乙方依约按时足额完成支付第二期股权回购款,甲方配合解除【附件中第二批抵押物】之抵押;

3.2.3 乙方依约按时足额完成支付第三期股权回购款,甲方配合解除【附件中第三批抵押物】之抵押;

以上第一、二、三批次抵押物,以本协议附件《抵押物清单》为准。

3.3 每期抵押解除后,剩余抵押物评估值应高于应付未付甲方价款金额,此为第3.2条解除各期抵押之前提。甲方有权于每期抵押解除前,聘请评估机构对剩余抵押物进行评估,评估费用由乙方承担。各方一致同意配合评估机构工作,尊重评估机构评估结果,并根据相关评估结果调整抵押情况,以确保剩余抵押物评估值高于乙方未付甲方价款金额。如剩余抵押物经评估之价值低于乙方未付甲方价款金额,乙方应在评估报告出具后的5个工作日内补充抵押担保至未付价款金额之上,并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或由乙方加大还款金额,以使未付价款金额低于剩余抵押物评估值。

3.4 抵押期间,抵押物被征收、拆迁或灭失,乙方应在该事项成为公众所知事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补充担保以保证甲方权益,担保形式包括但不限于补充其他不动产权抵押、向甲方缴付等额现金保证金、出具保函等。

3.5 在符合本协议第三条可解除抵押的条件后,甲方在确定符合解除抵押条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配合进行解除相应份额抵押物手续。

三、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存在的风险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森阳科技的股权,有利于公司控制未来经营风险,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由于回购方履约能力、具体执行等事项存在不确定性及或有风险,本次事项存在不能如约完成回购、发生诉讼、形成投资损失等可能,公司将根据本次股份回购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8 月26日

证券代码:603701 证券简称:德宏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30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的通知于2022年8月16日以邮件、电话等形式发出,于2022年8月26日以现场形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光裕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逐项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报告及摘要的内容、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报告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在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在公司监事会发表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半年报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推选第五届监事会成员候选人的议案》

会议推选吴光裕先生、孙峥艳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与公司第二届四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诸勤勤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算。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8月26日

附件1:

附监事候选人简历:

吴光裕先生,中国国籍,1983 年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2011 年 11 月至2013 年 5 月任宁波市镇海区招宝山街道办事处团工委书记;2013 年 5 月至 2017年 5 月任宁波市镇海区招宝山街道办事处经济发展服务中心主任;2017 年 5 月至 2017 年 10 月任宁波市镇海区招宝山街道办事处发展服务办公室主任;2017年 10 月至 2020 年 9 月任宁波市镇海区招宝山街道办事处财政管理办主任;2020年 9 月至 2021 年 7 月任宁波市镇海区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企业改革和产权管理科科长;2021 年 7 月至今任宁波市镇海区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党工委委员、副主任;2022 年 5月至今任德宏股份监事、监事会主席。

孙峥艳女士,中国国籍,1975 年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2012 年至2017 年任德宏股份销售部内勤经理;2018年至 2020年任德宏股份销售部经理;2021年至今任德宏股份销售部部长;2016年9 月至 2022 年6 月任德宏股份党委副书记。

附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诸勤勤女士,中国国籍,1978 年生,大专学历。1997 年 9 月至 2010 年 6 月任湖州戴山中心幼儿园教师。2010 年 9月至今历任德宏股份制造部总装线统计员、计划科副科长。2017 年 5 月至今任德宏股份监事。

证券代码:603701 证券简称:德宏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3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9月1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9月15日 14 点30 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南太湖大道 1888 号(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 有限公司新厂区 5 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9月15日

至2022年9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 2022年 8 月 26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决议及公告于 2022 年 8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相关指定媒体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或报到时需要提供以下文件: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 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 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1)。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 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 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1)。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单位的,还应持有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1)。

(二) 参会登记时间:2022 年9月9日上午 9:30-11:30 下午:13:00-16:00

(三)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浙江省湖州市南太湖大道 1888 号)

(四)股东可采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传真或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二)联系人:朱国强、张滨

电话:0572-2756170

传真:0572-2756309

邮箱:investor@dehong.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9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