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491 证券简称:通鼎互联 公告编号:2022-042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无
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沈小平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491 证券简称:通鼎互联 公告编号:2022-038
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业绩补偿事项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业绩承诺补偿及仲裁情况
2016年6月7日,公司因收购北京百卓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卓网络”),与陈海滨、崔泽鹏、宋禹、陈裕珍、刘美学、深圳市南海嘉吉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海金控”)签署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及《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业绩承诺与利润补偿协议》,于2016年10月17日签署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的补充协议》及《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业绩承诺与利润补偿协议的补充协议》,于2016年12月7日签署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业绩承诺与利润补偿协议的补充协议(二)》(上述涉及业绩承诺与利润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统称为“业绩补偿协议”)。根据业绩补偿协议,交易对方承诺百卓网络在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数(根据百卓网络所实现的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与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数孰低原则确定)分别不低于人民币9,900万元、13,700万元、15,500万元。因百卓网络未完成上述承诺净利润数,交易对方须按上述业绩补偿协议中的约定履行补偿义务。
具体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百卓网络2019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业绩补偿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8)。
公司依据协议及法律法规规定,向苏州仲裁委员会提起对被申请人(陈海滨、崔泽鹏、宋禹、陈裕珍、刘美学以及南海金控)的仲裁,请求苏州仲裁委员会裁决被申请人向公司进行业绩补偿,支付违约金并承担本案的全部仲裁、保全费。
具体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28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业绩补偿事项提起仲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3)。
2021年4月26日,苏州仲裁委员会就该业绩补偿仲裁事项作出终局裁决,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5月6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收到业绩补偿事项仲裁裁决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8)。
在收到终局裁决书后,各被申请人未在合理期限内履行完毕相关交付、付款义务,公司因此向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8月17日出具执行裁定书。
二、业绩补偿进展
1、股份补偿情况
(1)公司于2020年6月2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了11,090,054股业绩补偿股份回购注销手续,具体明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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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30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部分业绩承诺补偿股份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一)》(公告编号:2020-050)。
(2)通过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公司取得陈裕珍补偿股份299,359股、南海金控补偿股份9,482,331股,以上股份均被划转至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共计9,781,690股。
公司于2021年12月2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了上述9,781,690股业绩补偿股份回购注销手续,具体明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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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注销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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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28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部分业绩承诺补偿股份回购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6)。
2、现金补偿情况
(1)公司已取得陈海滨位于北京市海淀区一套住宅,评估作价7,500万元,用于冲抵其部分现金补偿义务。
(2)根据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2021)苏05执649号,公司通过强制执行收回现金补偿款共计581.70万元,由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汇入公司银行账户。该部分现金补偿款项由于缺少明细账单,待取得被执行方明细后披露。
(3)根据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2021)苏05执649号之五,公司通过强制执行取得南海金控持有的深圳市爱绿地能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15%的股权,作价人民币498.79万元。
3、现金红利返还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已取得崔泽鹏返还的现金红利51.00万元。
4、截至本公告日,已补偿股份、现金及现金红利返还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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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余需补偿股份、需补偿现金及需返还现金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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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通过强制执行收回的现金补偿款581.70万元由于缺少明细暂未扣除。
公司将就仲裁裁决的后续执行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关注。
特此公告。
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002491 证券简称:通鼎互联 公告编号:2022-039
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16日以邮件和电话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22年8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8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8名(董事陈飞、独立董事林金桐、王则斌、吴士敏以通讯方式参会),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与表决董事人数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沈小平先生主持,出席会议的董事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提案》。
公司董事会选举董事沈小平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聘任副总经理及增补董事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二、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发表了意见,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三、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的提案》。本提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鉴于股份回购实施完毕至今即将满三年,公司未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拟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10,686,900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240,681,400股变更为1,229,994,500股。
《关于注销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四、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提案》。本提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因此公司拟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10,686,900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240,681,400股变更为1,229,994,500股,注册资本相应减少。
根据上述公司注册资本减少的情况,拟在上述股份注销完成后对公司章程作如下修改:
原章程“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240681400元。”
修改为“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229994500元。”
原章程“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124068.1400万股,均为普通股。”
修改为“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122999.4500万股,均为普通股。”
除上述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五、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独立董事的提案》。本提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杨友隽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关于拟变更独立董事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六、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提案》。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聘任白晓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聘任副总经理及增补董事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七、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的提案》。本提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提名白晓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聘任副总经理及增补董事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八、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案》。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时间确定后将另行通知,请关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002491 证券简称:通鼎互联 公告编号:2022-040
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16日以邮件和电话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22年8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名(监事沈燕燕以通讯方式参会)。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崔霏女士主持,出席会议的监事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未发现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002491 证券简称:通鼎互联 公告编号:2022-041
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聘任副总经理及增补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26日召开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提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提案》、《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的提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选举公司董事长
公司董事会选举董事沈小平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故法定代表人相应变更为沈小平先生,公司将尽快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事项。
二、聘任公司副总经理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聘任白晓明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三、增补公司董事
公司董事会提名白晓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白晓明先生担任公司董事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9日
相关人员简历
(截至2022年8月26日)
沈小平先生,1963年9月出生,大专学历。1981年至1984年,在浙江舟山某部服役;1984年1月至1987年11月,任吴江市委党校普通职员;1987年12月至1991年12月,从事个体经营;1992年1月至1998年10月,任湖州南方通信电缆厂销售经理;1999年11月至2000年1月,任吴江盛信电缆厂总经理;2000年1月至2015年5月,任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11年11月至2020年5月,任江苏通鼎光棒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6年8月至2021年4月,兼任杭州义益钛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2001年10月至今,任通鼎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06年4月至今,兼任苏州通鼎房地产有限公司监事;2006年6月至今,兼任江苏通鼎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0年12月至今,兼任江苏通鼎宽带有限公司董事长;2011年1月至今,兼任苏州鼎宇材料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3年7月至今,兼任江苏吴江苏州湾大酒店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8年5月至今,兼任中安华邦(北京)安全生产技术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同时还兼任吴江东方国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吴江市鲈乡农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吴江商会置业有限公司董事。2018年2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
沈小平先生直接持有公司55,994,172股股份,通过公司控股股东通鼎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鼎集团”)持有公司362,098,147股股份(沈小平持有通鼎集团93.44%的股权),沈小平先生是公司实际控制人。沈小平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沈小平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沈小平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白晓明先生,1986年6月出生,本科学历。2009年2月至2017年12月,历任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光纤事业部生产部副主任、副经理。2018年1月至2020年2月,任公司光纤事业部总经理助理;2020年3月至2020年12月,任公司光纤事业部副总经理;2021年1月至今,任公司光纤事业部总经理。
白晓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白晓明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白晓明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白晓明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2491 证券简称:通鼎互联 公告编号:2022-043
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26日召开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独立董事的提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独立董事届满离任情况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
由于独立董事王则斌先生在公司已连续任职即将届满六年,王则斌先生任期届满后离任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王则斌先生将继续履行其独立董事及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职责,直至公司股东大会选举新任独立董事。
公司董事会谨向王则斌先生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勤勉尽责的工作及其对公司所做出的重要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补选独立董事情况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杨友隽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杨友隽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须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查,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审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法律相关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经审阅独立董事候选人杨友隽先生的个人简历及相关资料,并对其工作经历进行了解,我们认为本次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了履行职责所需要的专业知识,能够胜任相关岗位的职责要求,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未发现其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也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也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提名杨友隽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上述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9日
相关人员简历
(截至2022年8月26日)
杨友隽先生,1964年生,大学本科,中国注册会计师,公司独立董事。曾任大丰县煤炭石油公司主办会计、中国石化大丰支公司财务物价股长、苏州益友实业总公司财务部主任、苏州审计事务所城区业务部副主任、江苏华星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江苏润华会计师事务所董事兼副主任会计师、江苏新中大会计师事务所董事长兼主任会计师。2015年11月至今任苏州瑞亚会计师事务所执行董事、主任会计师,江苏新中大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总经理。
杨友隽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杨友隽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杨友隽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杨友隽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2491 证券简称:通鼎互联 公告编号:2022-044
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26日召开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的提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回购股份概述
1、公司于2018年10月9日、2018年10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公司于2019年5月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提案》,同意对《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报告书》(公告编号:2018-117)中回购股份的用途、资金总额等事项进行调整。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少于(含)人民币7,500万元,不超过(含)人民币15,000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含)人民币13元/股。回购股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2、截至2019年10月25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已累计回购股份10,686,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471%,最高成交价为7.4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6.56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7,583.51万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股份回购已实施完毕。
上述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0月29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关于公司股份回购期届满暨回购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71)。
二、回购股份的注销情况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规定,上述回购专用证券专户中的股份应当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鉴于上述股份回购实施完毕至
今公司未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因此公司拟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10,686,900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240,681,400股变更为1,229,994,500股。
2022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的提案》,本提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将在股票回购注销办理完成后,及时披露公司股份总数和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
三、本次注销完成后的股本结构变化情况
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240,681,400股减少至1,229,994,500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
注:以上股本结构变动的实际情况以注销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较大影响,注销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审议该事项的董事会会议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公司本次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注销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仍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事项,并同意提交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