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2年

8月30日

查看其他日期

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2-08-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1156 公司简称:东航物流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1156 股票简称:东航物流 公告编号:临2022-024

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4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4次会议于2022年8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姜疆先生召集。

公司按照规定时间向全体监事发出了会议通知和会议文件,本次监事会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参会监事审议了有关议案,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商业银行发行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并能够满足保本要求的现金管理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现金管理收益,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在保障资金安全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选择适当的时机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循环滚动使用。

详情请参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发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详情请参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发的《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出公司2022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未发现参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及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请参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签署货运物流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与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签署《货运物流相关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是因公司正常业务经营需要而发生的,并且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的价格、定价方式符合市场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详情请参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发的《关于签署货运物流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会议听取了《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的报告》和《公司总经理2022年半年度工作报告》。

特此公告。

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1156 股票简称:东航物流 公告编号:临2022-020

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2022年第2次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22年第2次例会根据《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经董事长冯德华先生召集,于2022年8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公司按照规定时间向全体董事发出了会议通知和会议文件,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12人,实际出席董事12人。

会议的召集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详情请参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发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详情请参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发的《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东航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2022年半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详情请参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发的《关于东航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2022年半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与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签订2022年年报审计业务约定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请参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签署货运物流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详情请参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发的《关于签署货运物流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董事冯德华、汪健、方照亚、范尔宁回避本议案的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会议听取了《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的报告》以及《公司总经理2022年半年度工作报告》。

特此公告。

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1156 股票简称:东航物流 公告编号:临2022-021

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收益。

●投资品种:商业银行发行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并能够满足保本要求的现金管理产品

●本次现金管理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可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循环滚动使用。

●履行的审议程序:本议案于2022年8月26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22年第2次例会、第二届监事会第4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587号)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58,755,556股。发行价格为15.77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503,575,118.12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97,717,418.12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405,857,7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6月1日全部到账,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1]29663号《验资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2021年6月2日,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中国货运航空有限公司及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外滩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

截至2022年7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含利息)为194,229万元,存储在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中。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三、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21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2021年第2次例会、第一届监事会第19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经董事会批准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使用不超过18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在授权期限内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均为银行保本型结构性存款,使用额度范围符合要求,到期赎回的本金和收益均已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不存在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

四、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地实现公司募集资金的保值增值,增加公司收益,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资金来源

本次拟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是公司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在经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拟使用不超过15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投资品种

为控制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风险,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选择商业银行发行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并能够满足保本要求的现金管理产品,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五)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的商业银行作为受托方,明确金额、期限,选择现金管理具体产品,签署合同及协议等法律文书。公司的具体投资活动由公司财务会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的现金管理产品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进行现金管理;严格筛选合作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产品;公司财务部门建立台账对所购买的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六、已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于2022年8月26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22年第2次例会、第二届监事会第4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与此同时,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八、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流动性好、安全性高并能够满足保本要求的现金管理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也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所以,我们同意公司在决议有效期内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选择适当的时机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循环滚动使用。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商业银行发行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并能够满足保本要求的现金管理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现金管理收益,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在保障资金安全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选择适当的时机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循环滚动使用。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1156 股票简称:东航物流 公告编号:临2022-022

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现将本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587号)核准,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58,755,556股,发行价格为15.77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503,575,118.12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97,717,418.12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405,857,700.00元。

该次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6月1日全部到账,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1]29663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如下: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该管理制度于2019年3月13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2019年第2次会议以及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管理制度》要求,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了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外滩支行专项账户,该账户仅用于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中国货运航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货航”)及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21年6月2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外滩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三、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的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不涉及募集资金置换事宜。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未发生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情况

为更好地实现公司募集资金的保值增值,增加公司收益,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2021年8月26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2021年第2次例会、第一届监事会第19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经董事会批准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使用不超过18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06)。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均为银行保本型结构性存款,现金管理受托方均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额度范围符合要求,不存在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累计发生额330,000.00万元,已到期赎回的理财产品累计产生收益1,542.58万元,到期赎回的本金和收益均已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如下:

注1:招商银行点金系列看跌三层区间91天结构性存款已于2022年7月21日赎回至募集资金专户,并收到利息1,178.01万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无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根据《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备用发动机购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中货航,根据公司第一届董事会2021年第2次例会决议,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用于“备用发动机购置”的自有资金21,920.73万元,该募投项目尚未投入的募投资金为22,821.53万元。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于2021年12月1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1次普通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1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及利息向中货航提供委托贷款,具体如下:

1.委托贷款金额:总额不超过本募投项目尚未投入的金额22,821.53万元,具体委托贷款金额以中货航购置备用发动机的价款为准。

2.委托贷款期限:为自借款日起不超过6个月,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实际需要,可提前偿还。

3.委托贷款利率:为中货航在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取得的同期同档借款利率;若在委托贷款期限内,中货航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包括直接或间接持股,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为准),则自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不再计息,上述委托贷款转为无息借款。

4.委托贷款实施进度:公司将在上述委托贷款总额范围内一次或分期向中货航划款。

5.本次委托贷款用途:仅限用于“备用发动机购置项目”的实施,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及利息向中货航提供委托贷款77,674,301.07元,用于备用发动机购置项目。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30日

附表1:

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22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为募集资金预计总投资额。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01156 股票简称:东航物流 公告编号:临2022-023

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签署货运物流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航股份”)签订的《货运物流相关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将于2022年12月31日到期,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与东航股份续签该框架协议。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亦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业务不会因此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

一、框架协议的基本情况

2019年8月30日公司与东航股份签订的《货运物流相关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将于2022年12月31日到期,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与东航股份续签该框架协议,协议有效期为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及关联关系介绍

公司名称: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5年4月14日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国际机场机场大道66号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上市)

注册资本:1,887,444.0078万人民币

股权结构:中国东方航空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40.10%股权

经营范围:国内和经批准的国际、地区航空客、货、邮、行李运输业务及延伸服务;通用航空业务;航空器维修;航空设备制造与维修;国内外航空公司的代理业务;与航空运输有关的其他业务;保险兼业代理服务(意外伤害保险)。电子商务(不涉及第三方平台等增值电信业务);空中超市(涉及许可证配额及专项许可的商品除外);商品的批发、零售(涉及国家限制及许可证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1年12月31日总资产2,865.48亿元,归属母公司股东净资产513.73亿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671.27亿元,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2.14亿元;截至2022年3月31日总资产2,837.92亿元,归属母公司股东净资产436.41亿元,2022年一季度营业收入126.65亿元,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7.60亿元。

关联关系:东航股份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东方航空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系《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项规定的关联法人。

(二)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与东航股份发生过业务往来,其均能严格履行约定,以合理的价格向公司提供高效优质的服务或接受公司提供的服务后按约支付价款。

东航股份具有在相关业务中的经营资格,且熟悉公司的业务运作,有助于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保障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运作。

三、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与东航股份签订《货运物流相关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协议有效期为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根据上述协议,东航股份及其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及分支机构向公司提供经营货运物流业务过程中所需的日常性保障服务:机务维修及其附属保障服务;货运维修及其附属保障服务;信息技术保障服务;清洁服务;培训服务;物业租赁服务;其他日常性保障服务。公司向东航股份及其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及分支机构提供其经营业务过程中所需的日常性保障服务:机坪驳运服务、货站操作服务与安检服务;其他日常性保障服务。

双方同意于本协议有效期内的相关年度,双方应按照各自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年度交易金额上限执行。

东航股份向公司提供的货运物流业务保障服务和公司向东航股份提供货站业务保障服务的费用以实际服务提供情况和双方根据本协议确定的各类服务单价结算。结算周期依据双方具体签署的业务协议执行。一方在收到并确认另一方出具的付款通知和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在双方协商确定的合理期限内,经银行转账或其他合法支付方式向另一方支付。

(二)定价原则

本协议项下,东航股份向公司提供的货运物流业务保障服务的定价和/或收费标准,须参照市场价确定,由双方公平磋商厘定;公司向东航股份提供货站业务保障服务的定价和/或收费标准,须参照市场价确定,由双方公平磋商厘定。上述所称“市场价”,是指由经营者自主制定,通过市场竞争形成的价格。市场价按以下顺序并考虑航材原材料成本、航材保障区域、信息技术设备成本、保障区域、保障设备成本、人工成本及具体保障要求等因素后确定(如有):(1)在该类服务提供地或其附近地区在正常交易情况下提供该类服务的独立第三方当时收取的价格;或(2)在中国境内在正常交易情况下提供该类服务的独立第三方当时收取的价格。

双方将指定部门或其指定人员主要负责核查同类型服务的报价及条款。

一方向另一方提供服务的定价和/或收费标准,不低于该方在正常情况下向独立第三方提供同类服务的定价和/或收费标准。

公司与东航股份在货运物流业务保障和货运物流服务方面发生的交易是按一般商业条款达成的,有助于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保障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运作。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东航股份具有在相关业务中的经营资格,且熟悉公司的业务运作,有助于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保障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运作。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公平、合理,符合本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亦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业务不会因此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

五、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2年8月2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2次例会以“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货运物流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冯德华先生、汪健先生、方照亚先生、范尔宁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议案审议前进行了事前认可,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发表了独立意见如下:公司与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签署《货运物流相关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是因公司正常业务经营需要而发生的,并且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的价格、定价方式符合市场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签订框架协议事项进行了审核,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2年8月26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4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东方航空产业投资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