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650 证券简称:加加食品 公告编号:2022-044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未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减去回购专户中持有的股份数量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8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并购基金朴和基金对外投资进展
2018年1月30日,公司2018年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专业机构合作成立并购基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与朴和资本共同投资设立并购基金湖南朴和长青私募股权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并签署相关协议。朴和基金于2018年2月6日完成工商登记并领取了《营业执照》。2019年12月,朴和基金进行合伙人变更,将普通合伙人由湖南朴和私募股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变更为北京淳信宏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淳信宏图”),朴和基金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变更为淳信宏图,领取了变更后的《营业执照》。2020年5月19日朴和基金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了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手续。2021年1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并购基金合伙协议主要条款暨重新签订合伙协议的议案》,公司与淳信宏图重新签订《湖南朴和长青私募股权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有限合伙协议》。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已实际出资1亿元。公司于2021年2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并购基金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4)、2021年9月2日披露了《关于并购基金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0)。
朴和基金在本报告期内无对外投资进展变化。
2、并购基金合兴基金的对外投资进展
公司于2014年1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201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投资合兴(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议案。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使用自有资金20,000万元入伙合兴(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称“合兴基金”),占合兴基金认缴出资总额的99.9950%。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拟投资合兴(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07)。合兴基金签订补充协议。鉴于合兴基金经营期限将于2021年2月28日到期,且其在管项目尚需时间实现全部退出,需对有限合伙的经营期限进行延期。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合兴(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详见公司2021年1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签订〈合兴(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6)。
间接参股上市公司:
1)合兴基金出资2900万元入伙嘉华天明(天津)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嘉华天明”)占嘉华天明认缴出资总额的27.6190%。嘉华天明持有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巴比食品”)1302万股,持股比例为5.25%。公司间接持有巴比食品约1.4499%的股份。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间接参股公司拟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8)。
本报告期,因直接持股方嘉华天明减持,2022年4月18日公司收到合兴基金关于巴比食品的投资项目回收款19,271,098.08元。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收回项目投资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0)。
2022年8月11日,因直接持股方嘉华天明减持取得股票销售收入,且取得巴比食品2021年度分红现金收入,合兴基金对巴比食品项目的投资事宜进行了分配。本次分配可获得的投资本金和收益共计:15,137,857.56元(税前),其中本金为9,727,451.92元,收益为5,410,405.64元。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收回项目投资款及获得投资收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1)。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收回巴比食品项目投资本金共计28,998,550元,投资收益共计5,410,405.64元。
2)合兴基金通过外汇SPV企业进行资金出境,出资269万美元投资了China Consumable Goods Investment Corporation(以下简称“China Consumable”),持股比例约为17.93%。2015年11月26日,China Consumable出资1500万美元投资了YiFangDa PP I Feeder LP(以下简称“易方达基金”),持股比例约为11.5385%。易方达基金出资12999.9996万美元投资了DIDI项目,持有DIDI项目473.9993万股A-17系列优先股,占DIDI项目发行前股份比例约为0.81%。公司作为合兴基金的有限合伙人,通过合兴基金间接出资至易方达基金,从而间接持有DIDI项目的相应权益。北京时间2021年6月30日,公司间接参股的DIDI项目正式在纽交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为“DIDI”,发行价定为14美元/ADS,共计发行3.168亿股ADS。本公司间接持有DIDI项目的股份,该股份自DIDI项目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上述投资事项对公司日常经营不产生实质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实际影响以审计报告结论为准。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间接参股公司美股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3)。
本报告期,2022年6月,经公司查询获悉,DIDI项目在美股退市,美国东部时间 2022年6月10日,为其在纽交所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根据官方通告,DIDI项目在完成退市后,其股份会转移到 OTC(Over-the-Counter,场外交易市场)进行交易,交易代码为“DIDIY”。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间接参股公司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37)。
3、战略合作解除
公司与深圳中顺易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顺易”),于2020年5月19日共同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详见公司于2020年5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0)。双方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属于协议双方的意向性约定,双方并未就具体合作事项签署正式的合作协议。2022年1月24日,公司与中顺易经友好协商,就双方战略合作事项共同签署了《合同解除协议》,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签订战略合作协议进展暨签署合同解除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2)。
4、公司相关诉讼事项
2021年3月17日公司向北京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二中院”)起诉优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选资本”)(案号:(2021)京02民初173号),诉请判令优选资本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加加食品的经济损失和市场声誉损失。该案定于2021年5月7日开庭。2021年4月6日,优选资本提出《管辖异议申请书》,请求该案移送至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管辖。2021年5月6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做出《民事裁定书》,案号:(2021)京02民初173号,裁定:驳回优选资本对本案管辖权提出的异议。2021年5月18日,优选资本就上述裁定提出上诉,请求:撤销民事裁定书,改判该案移送至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管辖。
2021年12月23日,公司收到北京二中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2021京02民初173号】,判决:一、优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向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支付违约金(以1.8亿元为基数,自2020年7月4日起至2021年7月17日止,按照日万分之五的利率标准计算);二、驳回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354,031元,由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负担242,287元(已交纳),优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负担111,744元(于本判决生效后7日内交至本院)。
2022年1月11日公司收到北京二中院送达的《民事上诉状》。优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因不服北京二中院(2021)京02民初173号《民事判决书》,已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收到《民事上诉状》暨重大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截至本报告披露日,该诉讼案件尚在审理中。
5、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质押、冻结情况
2022年1月,公司控股股东卓越投资实际控制人杨振先生、杨子江先生、肖赛平女士持有的公司股份新增司法轮候冻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6日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所持公司股份新增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
2022年1月,公司控股股东卓越投资实际控制人杨振先生、杨子江先生、肖赛平女士持有的公司股份新增司法轮候冻结,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所持公司股份新增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4)。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卓越投资共计质押公司股份216,000,000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的99.78%,占公司总股本的18.75%,其所持有公司股份216,419,200股全部冻结;实际控制人杨振共计质押公司股份116,840,000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的99.20%,占公司总股本的10.14%,其所持有公司股份117,777,653股全部冻结;杨子江先生共计质押公司股份82,440,000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的100.00%,占公司总股本的7.16%,其所持有公司股份82,440,000股全部冻结;肖赛平女士共计质押公司股份70,560,000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的100.00%,占公司总股本的6.13%,其所持有公司股份70,560,000股全部冻结。除上述情况外,不存在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持有公司的股份处于质押/冻结状态的情况。
6、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简称:加加JLC2,期权代码:037200,其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总计不超过4,650万份股票期权,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A股普通股,约占本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115,200万股的4.04%。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含子公司及参股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48个月,自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至所有股票期权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自授权日起满12个月后,满足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可以在随后的36个月内按40%、30%、30%的比例分三期行权。首次授予数量:3,721万份,首次授予人数:129名,首次授权日:2021年11月12日,行权价格:4.95元/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登记完成时间:2021年12月31日。
详见2021年11月12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21年11月13日披露的《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9);2022年1月1日披露的《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2)。
7、回购公司股份
公司于2021年12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决定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作为后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的股份来源,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8.45元/股(含本数),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以内。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8);2021年12月28日披露的《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1-103);2022年1月8日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2022年7月22日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1%暨回购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39);《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03、2022-015、2022-016、2022-017、2022-031、2022-036、2022-038、2022-040)等相关公告。
证券代码:002650 证券简称:加加食品 公告编号:2022-042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2022年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2年第五次会议于2022年8月18日以电话、书面方式发出通知。
2、本次董事会于2022年8月28日下午14:30在长沙市开福区芙蓉中路一段478号运达国际广场写字楼7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举手表决的方式召开。
3、会议应出席董事5名,实际出席董事5名,出席会议的人数符合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
4、会议由周建文董事长主持,公司监事蒋小红、肖星星、王杰和公司高管杨亚梅、刘素娥列席会议,其中王杰以通讯方式列席。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全体董事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编制的《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真实准确、客观完整地归纳和表述了公司2022年半年度的经营状况,予以通过。
《2022年半年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半年度报告》;《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全体董事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经营情况及公司所处发展阶段,以及公司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与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2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全体董事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中关于召开股东大会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定于2022年9月16日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2022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002650 证券简称:加加食品 公告编号:2022-043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2022年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2022年第三次会议于2022年8月18日以电话及书面文件方式发出通知。
2、本次监事会于2022年8月28日下午17:00在长沙市开福区芙蓉中路一段478号运达国际广场写字楼7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与通讯审议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为监事会定期会议,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其中监事王杰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出席会议的人数符合召开监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
4、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蒋小红女士主持,董秘杨亚梅女士列席会议。
5、公司全体监事对本次会议召集召开方式及程序均无异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全体监事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会议审议通过该报告。
《2022年半年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半年度报告》;《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全体监事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与发展需要,未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2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第四届监事会2022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002650 证券简称:加加食品 公告编号:2022-045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定的2022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未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减去公司回购专户中持有的股份数量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88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计派发现金股利100,041,196.11元(含税)。
2、公司于2022年8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2022年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2022年第三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通过回购专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权利。因此,分红送股转增应以公司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为分配基数。
4、若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一、公司2022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公司财务部门核算,母公司年初可供分配利润86,383.88万元,加上2022年1-6月母公司的净利润369.54万元(未经审计),扣除2022年上半年提取法定盈余公积36.96万元,2022年半年度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86,716.46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制定利润分配预案时,应当以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同时,为避免出现超分配的情况,公司应当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
根据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当前稳健的经营状况,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制定了2022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如下:
拟以未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减去公司回购专户中持有的股份数量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88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计派发现金股利100,041,196.11元(含税,按照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1,152,000,000股减公司回购专户中回购的15,168,226股,即1,136,831,774股测算)。
若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等原因而发生变化时,将按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本次利润分预案的分配总额可能存在由于总股本变化而进行调整的风险。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发展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等因素提出的,符合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三、本次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及相关审核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2年第五次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经营情况及公司所处发展阶段,以及公司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与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2022年第三次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与发展需要,未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独立发表下列意见:我们认为公司2022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的规定与要求,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的发展阶段及未来资金使用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2022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2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2022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2650 证券简称:加加食品 公告编号:2022-046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2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2年9月16日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9月16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9月1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9月16日上午9:15-9:25 ,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9月1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9月9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于2022年9月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长沙市开福区芙蓉中路一段478号运达国际广场写字楼7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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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时会单独表决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上述提案已分别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2年第五次会议” 和公司“第四届监事会2022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2年8月30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和有效持股凭证,如委托出席者,受托人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持股证明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之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及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盖章)、法人股东账户卡及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用传真、信函、扫描发电子邮件等方式将上述参会登记资料提交办理登记。参会时将需要核对。
2.登记时间:2022年9月15日(上午9:30 -11:30,下午14:00 -17:00)。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关于表决:股东参加会议直接签署表决票;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行使投票权,委托人可以明确授权受托人独立自主投票,也可以在授权委托书中直接对每一项议案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的决定。
5.“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式样见本通知附件。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杨亚梅、姜小娟
地 址:长沙市开福区芙蓉中路一段478号运达国际广场写字楼7楼
邮 编:410600
电 话:0731-81820261、81820262
传 真:0731-81820215
2.与会股东住宿费和交通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2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2022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29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650”,投票简称为“加加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9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9月16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9月16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兹授权委托 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或单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码:
委托人所持公司股份数及性质: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书签发时间:
受托人在会议现场作出投票选择的权限为(只勾选一种方式):
受托人独立投票:□ (如选择该方式,受托人完全自主投票)。
委托人选择投票:□ (如选择该方式,委托人在授权委托书中直接对每一项提案填报表决意见的决定,受托人在会议现场按委托人的选择填写表决票,否则无效,该项计为弃权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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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次股东大会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时在表格中勾选“同意”、“反对”、“弃权”其中的一项,不选或者多选视为无效。
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本次授权自授权委托书签发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签名(盖章):
2022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兹证明 先生(女士)系本公司(企业) 。
公司/企业(盖章)
2022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