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3488 公司简称:展鹏科技
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一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4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
■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488 证券简称:展鹏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1
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2年8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8月19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传真等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由董事长韩铁林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7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名,其中董事黄阳女士、胡燕女士和陈熹女士以通讯表决方式参与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审核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33)。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3488 证券简称:展鹏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3
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587号)核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2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人民币,发行价格为每股7.6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398,840,000.00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29,000,000.00元后剩余的募集资金369,840,000.00元,于2017年5月10日到位。上述募集资金369,840,000.00元另扣除审计及验资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等其他发行费用7,468,347.92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62,371,652.08元,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众会字[2017]第4742号《验资报告》。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公司2022年1-6月投入募集资金总额8,372,876.00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理财产品尚未到期赎回191,000,000.00元,收到银行存款利息(已扣除银行手续费等)304,064.64元。
截至2022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27,534,698.23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及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在各银行专项账户的存储情况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专人审批、专款专用,随时接受公司保荐机构的监督。在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为募集资金开设了专项账户。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6年12月,公司已与保荐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南长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中山路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中桥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阳光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3、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2022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见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见附表)。
2.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17年7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7,604,860.00元。上述预先投入金额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了《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众会字[2017]第 5587号)。同时,公司保荐机构兴业证券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并出具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7月置换完毕。
3、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说明
公司于2017年6月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7年6月19日召开了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25,000万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执行,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公司于2018年4月1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8年5月4日召开了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25,000万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执行,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公司于2019年4月1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9年5月8日召开了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30,000 万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执行,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16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0年5月20日召开了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30,000 万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该30,000 万元额度可滚动使用,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5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1年5月17日召开了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30,000 万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该30,000 万元额度可滚动使用,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7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2年6月14日召开了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30,000 万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该30,000 万元额度可滚动使用,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未到期的本金余额为19,100万元,2022年1月-6月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公司于2019年9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9年10月14日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由于“五万套电梯门系统产品建设项目”、“电梯轿厢及门系统配套部件建设项目”实施地点均为公司原有厂房,随着新建产能的部分投产,原有厂房利用率趋于饱和,上述项目继续实施面临厂房空间不足的压力。为更好实施募投项目,确保募投项目的实施效果,同时为公司未来发展预留一定的空间,公司拟将原“五万套电梯门系统产品建设项目”、“电梯轿厢及门系统配套部件建设项目”未实施完的部分合并调整为“电梯智能化门系统及配套项目”,合并后的新项目投产后,产品仍为电梯门系统产品、电梯轿厢及门系统配套部件。
新项目拟投入原“五万套电梯门系统产品建设项目”、“电梯轿厢及门系统配套部件建设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合计12,059.69 万元。其中土地购置费用1,632.00 万元,厂房及配套设施投资费用7,000.00万元,设备购置费用3,180.0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247.69万元。未来若该项目存在资金缺口,公司将以自有资金解决。项目预计完成时间为2023 年 12 月。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募集资金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形。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30日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元
■
证券代码:603488 证券简称:展鹏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2
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2年8月29日以电话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8月19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传真等形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冯新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审核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展鹏科技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33)。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300831 证券简称:派瑞股份 公告编号:2022-066
证券代码:300242 证券简称:佳云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3
西安派瑞功率半导体变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佳兆业佳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是 √否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由于秦岭北麓事件的原因,公司原募投项目用地被迫需要进行更换,经与政府汇报与沟通协调,2021年5月25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土地使用权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购买位于高新区长安通讯产业园东西七号路以北,南北一号路以西,南北二号路以东,净用地面积为60024.6平方米(折合90.037亩,具体以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红线为准)的土地使用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5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西安派瑞功率半导体变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土地使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9);公司与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署了《GX3-29-4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确认公司竞得宗地号为GX3-29-41 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西安派瑞功率半导体变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土地使用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41);公司与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署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GX00107),确认公司取得宗地号为 GX3-29-41 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西安派瑞功率半导体变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土地使用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45);公司于2021年11月17日取得了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暨购买土地使用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75)。
受上述募投项目用地更换事件的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至今时间间隔较长,公司针对因时间的推移和现实的变化须对项目进行修正与补充,从而达到投资收益率、投资回报周期等获得更好效果,该项工作因新冠疫情影响导致进展较为缓慢,在新冠疫情缓解后,公司将加快此项工作的推进速度,待修正后的募投项目实施方案完全确定后,公司将就募投项目的变更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并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是 √否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不适用
证券代码:300242 证券简称:佳云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4
广东佳兆业佳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佳兆业佳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为使投资者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于2022年8月30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刊登,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广东佳兆业佳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301008 证券简称:宏昌科技 公告编号:2022-075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是 √否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无
证券代码:301008 证券简称:宏昌科技 公告编号:2022-072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变更相应的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根据法律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2021年12月31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 的通知》(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5号”),明确了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以下简称“试运行销售”)以及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以下简称“亏损合同”)。
(二)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准则解释第15号规定的起始日期执行新的会计准则。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5号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根据准则解释第15号的要求,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关于试运行销售的会计处理
1、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以下统称试运行销售)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一存货》等规定,对试运行销售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不应将试运行销售相关收入抵销相关成本后的净额冲减固定资产成本或者研发支出。
2、试运行产出的有关产品或副产品在对外销售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一存货》规定的应当确认为存货,符合其他相关企业会计准则中有关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确认为相关资产。
3、测试固定资产可否正常运转而发生的支出属于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必要支出,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一一固定资产》的有关规定,计入该固定资产成本。
(二)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
1、《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一一或有事项》第八条第三款规定,亏损合同,是指履行合同义务不可避免会发生的成本超过预期经济利益的合同。其中,“履行合同义务不可避免会发生的成本”应当反映退出该合同的最低净成本,即履行该合同的成本与未能履行该合同而发生的补偿或处罚两者之间的较低者。
2、企业履行该合同的成本包括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和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其中,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等;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包括用于履行合同的固定资产的折旧费用分摊金额等。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解释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301008 证券简称:宏昌科技 公告编号:2022-073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2年8月2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8月16日以电话、邮件方式送达方式通知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表决董事7名,实际表决董事7名。本次会议由陆宝宏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并投票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1、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查备文件
1、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301008 证券简称:宏昌科技 公告编号:2022-074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2年8月26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8月16日以电话、邮件方式送达方式通知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表决监事3名,实际表决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蓝慧娴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并投票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2年 半年度报告》及《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监事会认为:2022 年半年度报告及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其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查备文件
1、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