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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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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

2022-08-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57版)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特此公告。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二年八月二十九日

附表:

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A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股票代码:601011 股票简称:宝泰隆 编号:临2022-055号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八号一一化工》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2022年1-6月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及产销量情况

二、主要原材料采购量情况

单位:吨

三、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1、主要产品价格变动情况

2、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

四、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2年半年度未发生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以上经营数据信息来源于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数据,且未经审计,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二年八月二十九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经营性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年度经营计划,积极推动公司各项业务稳步、有序开展,并严格控制成本最大限度地降低疫情影响。实现营业收入44,335.81万元,同比下降8.46%;实现利润总额5,278.0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628.39万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105.9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49.71万元。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272,316.74万元,比年初下降6.45%;归属于上市公司的股东权益125,073.71万元,比年初上升2.55%。

3.1贯彻落实内控体系,确保内控体系有效运行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公司以内控成果实施为重心,严格按照内控规范制度及流程要求,对工作流程及工作方式进行梳理、优化,促进内控体系行之有效。公司采用不定期抽查的方式,对公司各部门及各分子公司,内控体系执行情况进行测试。通过测试,公司在实施重大事项前决策、审批手续的办理,关联交易的管理,报批事项的审批效率都有了很大提高,内控成果的实施,确实起到了指导工作、理顺关系、提高效率、防范风险的作用。

3.2扎实推进主营业务开展

3.2.1房地产开发业务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本部开发建设的原MAX空港研发创新园A区项目(建筑面积约5.1万平方米)正在重新制定营销方案并立项;MAX空港研发创新园B区项目(建筑面积约2.39万平方米)目前除用电工程外,其余建安工程全部完成,完成总进度的97%,正在筹备工程竣工验收及竣工结算工作。公司全资子公司天瑞置业完成4栋楼宇的产权转让工作,累计出租空港融慧园内楼宇10栋,共计32,189.64平方米。公司控股孙公司诺丁山公司开发建设的计算机软件产业园项目一期(建筑面积约1.78万平方米)已完成主体结构封顶,目前已取得二期工程规划许可证,目前项目建设处于停滞状态。

公司参股公司金隅空港开发建设的北京市顺义区天竺镇第22街区SY00-0022-6015R2二类居住、SY00-0022-6016A33基础教育用地项目一期(建筑面积约17.4万平方米)其中1300套共有产权房中9套因客户原因退房,预计2022年下半年推进选房销售工作,除上述9套外其余住户已经入住,公服配套设施已经全部移交完毕,目前金隅空港正在加紧配套商业、库房和车位的销售运营。 公司参股公司电子城空港参与建设的“广电产业、军事通信产业、高科技产业创新产业园”项目,项目一期(建筑面积约3.2万平方米)已完工并完成销售。项目二期规划方案经调整后,正处于报批阶段。

报告期内,天瑞置业实现营业收入20,276.0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约17,712.19万元,净利润3,806.8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约3,817.99万元。净利润上升的主要原因是:本期完成了4栋楼宇的产权转让工作,转让4栋楼宇实现了销售利润约为6,787.36万元。

3.2.2建筑施工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源建筑新开工程、复工工程、竣工工程建筑面积107.34万平方米。相关资质方面,拥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施工劳务、特种工程(结构补强)专业承包等多项资质,涵盖多个领域,业务资质体系日趋完善。

对于建筑工程业务,公司不断优化业务模式,严把质量和安全关,推行项目承包经营责任制,各建筑分公司成本、财务独立核算,从工程承建到工程款催缴均各负其责,使得经营决策效率不断提高。此外,天源建筑推广使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如铝模板支撑系统、FS现浇混凝土免拆保温模板系统等、筑粒混凝土技术、快刻石膏粉刷技术、绿色装配式。已申请研发实用新型专利共计26项,并申报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天源建筑依托主营业务多元化发展,在主营业务建筑施工的基础上成立专业分公司:装饰分公司、消防智力运维分公司、供热与制冷智力运维分公司、新材料与环保科技分公司、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场两座,辐射顺义全区。

报告期内,天源建筑实现营业收入16,063.18万元,较上年同期38,827.15万元减少约22,763.97万元,净利润-1,544.34万元,较上年同期-572.23万元亏损增加约972.11万元,营业收入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因新冠疫情的反复,施工进度受到很大影响,2022年上半年新签合同量小于上年同期,导致收入下降。

3.2.3物业租赁与管理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不断提升园区软硬环境建设水平的同时,不断探索新的市场营销渠道,加强对区域投资性房地产租售情况的调研、分析,根据公司投资性房地产不同类型及所在区域,研究制定符合市场的招商方案。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自持物业可出租面积约21.43万平方米(不含天瑞置业开发的空港企业园项目),出租率约88.7%。 全资子公司天地物业物业管理面积约为19.27万平方米。 公司自持物业的出租和物业管理业务主要由公司本部、物业分公司和全资子公司天地物业承担并开展。

报告期内,公司自持物业的出租和物业管理业务实现收入6,217.99万元,较去年同期减少约144.34万元。

3.3以主业为中心,拓展投资业务

公司新的发展战略定位为“现代临空产业地产综合运营开发商,科技创新企业投资服务商”,在继续做好现代临空产业地产综合运营开发商原有业务的同时,公司通过参与投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等方式积极拓展投资业务,旨在了解、获得新的产业、项目资源,逐渐形成原有传统业务的有力补充,发挥协同效应,加快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

公司已参与投资包括云鼎基金、潍坊高精尖基金等私募股权投资项目及伟光汇通旅游产业、哈工大研究院等股权投资项目,公司积极行使出资人权利,定期、全面做好投资项目的投后管理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业务实现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约-1,977.07万元,退出项目确认投资收益387.75万元。

第四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韩 剑

2022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0463 证券简称:空港股份 编号:临2022-059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更换选举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吴红女士自2016年9月2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至2022年9月1日连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将届满六年。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关于“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该上市公司其他董事任期相同,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但是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的规定,公司需要更换选举独立董事。

目前,公司正在积极筹备更换选举独立董事的相关工作,但由于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工作尚未完成,且公司独立董事吴红女士届满离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中没有会计专业人士,为了保持相关工作的准确性、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决定独立董事更换选举工作适当延期。

在独立董事延期更换选举期间,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3.2.7条之规定,在新任会计专业独立董事就任前,吴红女士将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

公司独立董事的延期更换选举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公司将在相关独立董事提名人选确定后,尽快完成独立董事的更换选举工作并及时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9日

证券简称:空港股份 证券代码:600463 公告编号:临2022-060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2022年第二季度新签合同情况及

重大项目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1年3季度上市公司行业分类结果》,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被归为土木工程建筑业,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指引第3号一一行业信息披露》中第八号一一建筑的规定及《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重要提醒》的要求,现将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天源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源公司)2022年4-6月主要经营情况公布如下,供各位投资者参阅。

一、2022年第二季度新签项目情况

二、2022年1-6月累计签订项目情况

三、2022年已签订尚未执行的重大项目进展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源公司无已签订尚未执行的重大项目。

特此公告。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9日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463 公司简称:空港股份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上接58版)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2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公司2022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7,643,625,892.13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264,945,554.28元。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可供投资者分配利润为2,778,007,235.54元,母公司累计可供投资者分配利润为146,767,149.09元(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为积极回报股东,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健康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结合公司业务安排及资金需求情况,公司拟以2022年6月30日的总股本1,281,039,150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2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预计派发现金130,665,993.30元(具体金额以实际派发为准),占本报告期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比例为49.32%。

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后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以最新股本总额为利润分配的股本基数,并根据“现金分红总金额不变”的原则,对实施方案进行相应调整。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公司2022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状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独立董事和监事会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鉴于公司目前经营情况和发展前景良好,同时考虑公司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为回报股东,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中对于分红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充分考虑了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的表决程序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9日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名称: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9月15日下午2时30分。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9月15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9月15日9:15一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通过书面投票表决。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9月9日。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中钢国际广场会议室。

特别提示:根据深交所《关于全力支持上市公司等市场主体坚决打赢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阻击战的通知》,为防止疫情扩散和保护投资者健康,公司建议股东采取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如下: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2年8月30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进行了披露。上述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上述议案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实行单独计票并披露投票结果。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2年9月13日,上午9:30至下午16:00。

3.登记地点:吉林省吉林市昌邑区江湾路2号世贸万锦10层、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中钢国际广场26层。

4.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5.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6.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会议登记日下午16:00点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并请通过电话方式对所发信函和传真与本公司进行确认。

7.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拟现场参加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需提前登记近期个人行程及健康状况等相关防疫信息,符合防疫要求的方可进入会场,并需在会议期间全程佩戴口罩。请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做好往返途中的自我健康防疫措施。

四、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具体操作流程及注意事项见附件2。

五、会务联系

联系人:史广鹏、尚晓阳

电话号码:0432-66465100、010-62686202

传真号码:0432- 66464940、010-62686203

会议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及决议公告

2.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及决议公告

附件:1.授权委托书

2.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8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票帐号:

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提案表决如下(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或填写票数)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提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否按自己决定表决,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可以 □不可以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为“360928”,投票简称为“中钢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股东大会召开日的交易时间,2022年9月15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即2022年9月15日9:15一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