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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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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2022-08-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529 公司简称:山东药玻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529 证券简称:山东药玻 编号:2022-037

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十届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及补充通知分别于2022年8月15日和8月24日以书面和通讯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22年8月27日上午9:00点,在公司研发大楼六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扈永刚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审议和表决,全体董事一致同意作出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

2、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有效期的公告》(编号2022-39)

3、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编号2022-40)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签署监管协议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沂源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沂源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沂源县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和使用。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与本次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有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及签署本次募集资金账户需签署的相关监管协议及文件等。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0529 证券简称:山东药玻 编号:2022-038

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十届二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及补充通知分别于2022年8月15日和8月24日以书面和通讯方式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22年 8月27日上午在公司研发大楼六楼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名,现场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发利先生召集并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全体参加表决的监事一致同意作出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审议和表决,会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监事会根据《证券法》等有关规定,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进行了审核,并出具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2022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签署监管协议的议案》

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0529 证券简称:山东药玻 编号:2022-039

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决议有效期

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2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有效期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有效期的情况

2021年9月7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021年9月23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全部相关议案。根据股东大会决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即有效期至2022年9月22日届满。

2022年8月23日,公司发布《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6),披露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852号),核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2022年8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有效期的议案》,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决议有效期、延长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新的有效期自前次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本次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有效期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延长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有效期,有利于推进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公众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审议上述议案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一致同意公司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有效期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0529 证券简称:山东药玻 公告编号:2022-040

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9月2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9月21日15 点 00分

召开地点: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城药玻路1号山东药玻公司研发大楼辅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9月21日

至2022年9月2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8月30日公司登载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时,应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本人身份证及证券账户卡;法人股东由委托代理人出现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证券账户卡。

2、2、自然人股东由本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及证券账户卡;自然人股东由授权代表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证券账户卡。

3、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4、登记时间:2022年9月20日上午9:00-11:00,下午14:30-17:30。

5、登记地点: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工作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住宿及往返费用自理。

2、会议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城药玻路1号

联系人:茹波 邮政编码:256100

联系电话:0533-3259016 传真:0533-3243376

邮箱:rub149@pharmglass.com

特此公告。

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9月2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301208 证券简称:中亦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3

证券代码:301086 证券简称:鸿富瀚 公告编号:2022-046

北京中亦安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目前现有的总股本66,666,7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6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是 √否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无。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是 √否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不适用

证券代码:301018 证券简称:申菱环境 公告编号:2022-065

证券代码:300878 证券简称:维康药业 公告编号:2022-031

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是 √否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是 √否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