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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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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08-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88069 公司简称:德林海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之“五、风险因素”中的内容。

1.3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1.7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069 证券简称:德林海 公告编号:2022-050

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319号),公司获准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4,87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67.20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999,264,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69,521,099.68元(不含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29,742,900.32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7月17日全部到位,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XYZH/2020SHA10203)。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544,041,289.20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差异系本公司以自有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将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批准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公司按规定要求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

(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签订情况

2020年7月,公司和保荐机构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太湖新城支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河埒支行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协议主要条款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2年6月30日,上述监管协议履行正常。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1年7月14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68,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申港证券有限公司对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7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4)。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2年4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总计人民币14,000.00万元用于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次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公司承诺在归还银行贷款和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已经公司于2022年5月20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7)。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已实施完毕。

(六)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以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因募投项目实施尚未完毕,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了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超募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未来适宜时机将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6.0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7日、2022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22)。

截至2022年6月30日,用于回购股份的超募资金3,000.00万元已划转至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公司已使用1,037.33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进行了股份回购。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已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特此公告。

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30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证券代码:688069 证券简称:德林海 公告编号:2022-051

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2年8月2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8月16日以邮件方式发送。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胡明明召集和主持,应参会董事7名,实际参会董事7名。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认为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50)。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2022年5月20日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并于2022年6月14日披露了《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1年年度分配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2022年6月17日登记的总股本59,470,000股,扣除公司已回购股份136,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5.6128元(含税),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

鉴于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具体调整为:授予价格由33.00元/股调整为23.17元/股,授予数量由62,343股调整为87,280股。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授予数量及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9)。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1名激励对象已获选公司监事,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其已不具备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作废。因此,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由17人调整为16人,作废处理限制性股票数量6,648股(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后)。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授予数量及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9)。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88069 证券简称:德林海 公告编号:2022-052

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2年8月26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8月16日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到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燕芬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半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认为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50)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授予数量予以调整,本次调整授予价格、授予数量事项,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将本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33.00元/股调整为23.17元/股,同意将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数量由62,343股调整为87,280股。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授予数量及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9)。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此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授予数量及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9)。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88069 证券简称:德林海 公告编号:2022-048

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9月14日(星期三)上午11:00-12: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 投资者可于2022年9月2日(星期五)至9月7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wxdlh@wxdlh.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2年8月30日发布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2年半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2年9月14日上午11:00-12:00举行2022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2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时间、地点、方式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9月14日(星期三)上午11:00-12: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说明会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胡明明先生

董事会秘书:李晓磊先生

财务负责人:季乐华先生

独立董事:王岩先生

(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1、投资者可于2022年9月2(星期五)至9月7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wxdlh@wxdlh.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2、投资者可以在2022年9月14日(星期三)上午11:00-12: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五、说明会咨询方式

联系部门:证券投资部

联系电话:0510-85510697

电子邮箱:wxdlh@wxdlh.com

六、其他事项

本 次 投 资 者 说 明 会 召 开 后 , 投 资 者 可 以 通 过 上 证 路 演 中 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88069 证券简称:德林海 公告编号:2022-049

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授予数量

及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2年8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年3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1年3月25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8),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陈凯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1年3月25日至2021年4月6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年4月8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1-010)。

4、2021年4月16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21年4月17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012)。

5、2021年4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2021年4月17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4)。

6、2021年7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该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2021年7月15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3)。

7、2022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2022年4月27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1)。

8、2022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2022年8月30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授予数量及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9)。

二、本次调整的主要内容

1、调整事由

2022年5月20日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并于2022年6月14日披露了《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1年年度分配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2022年6月17日登记的总股本59,470,000股,扣除公司已回购股份136,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5.6128元(含税),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

鉴于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2、调整方法

(1)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第十章规定,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前,以及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后至归属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①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P=P0÷(1+n)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② 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根据以上公式,本次调整后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33.00-0.56128)÷(1+0.4)=23.17元/股。

(2)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的调整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第十章规定,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前,以及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后至归属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Q=Q0×(1+n)

其中:Q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

根据以上公式,本次调整后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62,343×(1+0.4)=87,280股。

三、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鉴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1名激励对象已获选公司监事,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其已不具备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作废。

综上,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由17人调整为16人,作废处理限制性股票数量6,648股(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后)。

四、本次调整授予价格、授予数量并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授予数量以及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授予数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事项在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且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由33.00元/股调整为23.17元/股;同意将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数量由62,343股调整为87,280股。

公司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的相关规定,所作的决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我们同意公司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授予数量予以调整,本次调整授予价格、授予数量事项,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将本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33.00元/股调整为23.17元/股,同意将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数量由62,343股调整为87,280股。

公司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此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出具日,本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价格、授予数量及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及授权;本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价格、授予数量及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尚需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一一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规定期限内进行信息披露、履行相关公告等义务。

特此公告。

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