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2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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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1、发行人不存在控股股东
根据《公司法》第二百一十六条的规定,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持有公司股份比例超过50%的单一股东;亦不存在持有公司股份比例虽然不足50%,但依其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足以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单一股东。
因此,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发行人无控股股东。
2、发行人不存在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发行人无实际控制人。主要认定原因如下:
(1)股东大会层面
2018年12月16日,微创投资与上海生晖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上海生晖承诺在对依据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大会决议事项进行表决时,将在根据《转让协议》受让的全部公司股份范围内与微创投资保持一致行动,做出一致决定;上海生晖在根据《转让协议》将50%的公司股份转让款向微创投资支付完毕时,前述微创投资与上海生晖的一致行动关系自动解除。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上海生晖尚未向微创投资支付股份转让款。
2020年11月20日,嘉兴华杰与爱德博瑞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约定双方应始终保持一致行动。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发行人的前两大股东系嘉兴华杰和微创投资,各自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持股比例较高且较为接近,其余股东持股比例较为分散,无单一股东持股比例超过10%;嘉兴华杰及其一致行动人、微创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各自合计持股比例均未超过半数,且持股比例差异较小,嘉兴华杰、微创投资均无法单独依其所享有的表决权对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决定性影响。
(2)董事会层面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发行人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顾哲毅、金哲杰由嘉兴华杰提名,QIYI LUO(罗七一)、张国旺由微创投资提名,YIYONG SUN(孙毅勇)由毓衡投资提名,独立董事杨健、栾依峥、宋成利由董事会提名。
公司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嘉兴华杰、微创投资提名的董事人数相同,且均低于发行人董事总人数的半数。因此,在董事会层面,嘉兴华杰、微创投资均无法控制半数以上董事会席位,亦无法对电生理董事会的审议事项构成决定性影响,不存在单一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委派董事在董事会中占据多数的情形,也不存在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通过章程、协议或其他安排控制董事会的情形。
(3)生产经营层面
嘉兴华杰、微创投资作为公司的股东,仅通过股东大会、董事会对发行人进行影响,未参与发行人的日常生产经营,发行人在业务、资产、人员、机构和财务等方面均与嘉兴华杰、微创投资完全分离、相互独立,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及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不存在单一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对生产经营形成控制的情形。
综上所述,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发行人在其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生产经营层面均不存在控制方,故不存在实际控制人,且该状态于最近两年内未发生变化。
(二)本次发行后的股权结构控制关系
公司无控股股东,且无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相关的股权结构控制关系。
三、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一)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公司共有董事8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监事3名(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名)、高级管理人员5名、核心技术人员6名。
1、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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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22年6月14日,发行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延期换届的议案》,同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的换届工作将适当延期,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也将相应顺延。
在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完成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全体成员、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上海微创电生理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继续履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和义务。
2、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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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22年6月14日,发行人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延期换届的议案》,同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的换届工作将适当延期,公司监事会主席的选举也将相应顺延。
在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完成前,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全体成员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上海微创电生理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继续履行监事的职责和义务。
3、高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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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22年6月14日,发行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延期换届的议案》,同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的换届工作将适当延期,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也将相应顺延。
在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完成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全体成员、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上海微创电生理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继续履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和义务。
4、核心技术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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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1、直接持股情况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存在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形。
2、间接持股情况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持有发行人股份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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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已披露的持股情况外,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其他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所持发行人股份的相关限售安排详见本上市公告书之“第八节重要承诺事项”之“一、股份锁定与减持的承诺”。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本公司尚未发行过债券,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持有本公司债券的情况。
四、本次公开发行前已制定或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情况
(一)股权激励安排
为增强骨干员工对公司的归属感,实现骨干人员与公司未来利益的一致性,公司设立毓衡投资(及上层持股平台上海展辉骏、上海伽彦、上海昭熹)、上海生晖(及上层持股平台上海生迪)、爱德博瑞(及上层持股平台爱德博瑞一号)为持股平台,发行人骨干员工通过员工持股平台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公司不存在申报前已经制定或实施,并在上市后准备实施或行权的股权激励及相关安排。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公司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具体情况如下:
1、持股平台毓衡投资(及上层持股平台上海展辉骏、上海伽彦、上海昭熹)的股权激励安排
2016年至2019年,发行人以毓衡投资(及上层持股平台上海展辉骏、上海伽彦、上海昭熹)作为持股平台向激励对象(主要为公司员工,其余为微创医疗员工)授予了权益工具,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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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持股平台上海生晖(及上层持股平台上海生迪)的股权激励安排
2017年至2021年,发行人以上海生晖(及上层持股平台上海生迪)作为持股平台,分五批向激励对象(全部为公司员工)授予了权益工具,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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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持股平台爱德博瑞(及上层持股平台爱德博瑞一号)的股权激励安排
2020年至2022年,发行人以爱德博瑞(及上层持股平台爱德博瑞一号)作为持股平台,按照9.60元/股(资本公积转增前41.61元/股)的授予价格分四批向激励对象(全部为公司员工)授予了权益工具,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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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持股平台情况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公司设立了毓衡投资(及上层持股平台上海展辉骏、上海伽彦、上海昭熹)、上海生晖(及上层持股平台上海生迪)、爱德博瑞(及上层持股平台爱德博瑞一号)为持股平台。
1、毓衡投资(及上层持股平台上海展辉骏、上海伽彦、上海昭熹)
(1)毓衡投资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毓衡投资的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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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毓衡投资的出资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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毓衡投资不属于《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不需要按照上述规定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的备案登记程序。
(2)上海展辉骏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上海展辉骏的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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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上海展辉骏的出资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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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海展辉骏的合伙人中,FW JVL LIMITED系普通合伙人,其余合伙人均为有限合伙人。FW JVL Limited系QIYI LUO(罗七一)持股比例为100%的BVI公司,Sun Hero Developments Limited系YIYONG SUN(孙毅勇)持股比例为100%的BVI公司。
上海展辉骏不属于《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不需要按照上述规定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的备案登记程序。
(3)上海伽彦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上海伽彦的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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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上海伽彦的出资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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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海伽彦的合伙人中,朱郁系普通合伙人,其余合伙人均为有限合伙人。
上海伽彦不属于《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不需要按照上述规定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的备案登记程序。
(4)上海昭熹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上海昭熹的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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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上海昭熹的出资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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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海昭熹的合伙人中,沈刘娉系普通合伙人,其余合伙人均为有限合伙人。
上海昭熹不属于《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不需要按照上述规定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的备案登记程序。
2、上海生晖(及上层持股平台上海生迪)
(1)上海生晖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上海生晖的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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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上海生晖的出资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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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海生晖的合伙人中,沈刘娉系普通合伙人,其余合伙人均为有限合伙人。
上海生晖不属于《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不需要按照上述规定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的备案登记程序。
(2)上海生迪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上海生迪的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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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上海生迪的出资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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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海生迪的合伙人中,梁波系普通合伙人,其余合伙人均为有限合伙人。
上海生迪不属于《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不需要按照上述规定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的备案登记程序。
3、爱德博瑞(及上层持股平台爱德博瑞一号)
(1)爱德博瑞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爱德博瑞的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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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爱德博瑞的出资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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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德博瑞不属于《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不需要按照上述规定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的备案登记程序。
(2)爱德博瑞一号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爱德博瑞一号的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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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爱德博瑞一号的出资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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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爱德博瑞一号的合伙人中,天津德利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系普通合伙人,其余合伙人均为有限合伙人。
爱德博瑞一号不属于《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不需要按照上述规定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的备案登记程序。
(三)股权激励对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状况、控制权变化等的影响
公司上述股权激励安排涵盖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研发、采购、销售、财务、人力等多个部门的核心骨干人员,对调动人员积极性、增强团队凝聚力、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股权激励的价格系根据公司实际经营状况、同期可比交易价格,经各方协商一致确定。股权授予价格与公允价值的差额已做相应股份支付处理。
五、本次发行前后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公司发行前总股本为400,000,000股,本次发行70,600,000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15.0021%,本次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470,600,000股。本次发行前后的股本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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