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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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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2022-08-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135 证券简称:东南网架 公告编号:2022-063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

公司于2020年7月20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等议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31,0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20,000万元(含发行费用)。

2021年3月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受理序号:210534)。2021年3月12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10534号),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按照上述反馈意见通知书的要求,对反馈问题逐项落实并组织相关材料,并以临时公告的形式披露反馈意见回复。

2021年11月1日,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进行了审核。根据会议审核结果,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获得审核通过。

2021年11月12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557号)。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21年11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1)。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557号)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向18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31,147,540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9.1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99,999,991.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1,463,346.61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78,536,644.39元。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12月30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813号)

公司已于2022年1月1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股份登记托管手续,新增股份于2022年1月2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限售期6个月。具体内容参见公司于2022年1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

(二)公司经营情况

1.建筑业务经营情况

2022年1月至6月,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共新签合同84项,累计合同金额为人民币713,344.03万元。此外,截至2022年6月末,公司已中标尚未签订合同的订单共计35项,合计金额为人民币724,188.85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新签合同以及中标项目总计金额为人民币1,437,532.8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20.35%。

2、化纤业务经营情况

2022年1月至6月,POY、FDY、切片的生产量分别为15.74万吨、4.44万吨、1.44万吨,销售量为13.18万吨、4.09万吨、1.89万吨,营业收入为91,268.09万元 、33,320.88万元、12,163.67万元。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春祥

2022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002135 证券简称:东南网架 公告编号:2022-061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8月19日以邮件或专人送出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8月29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名,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名,其中董事黄曼行女士、王会娟女士、翁晓斌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会议由董事长郭明明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在议案表决票上表决签字,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2-063)同时刊登在2022年8月30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64)详见刊登在2022年8月30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002135 证券简称:东南网架 公告编号:2022-062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22年8月19日以邮件或专人送出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8月29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何挺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逐项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1、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2 年半年度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22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2-063)同时刊登在2022年8月30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形。该专项报告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情况。

《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64)详见刊登于2022年8月30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002135 证券简称:东南网架 公告编号:2022-064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557 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代销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3,114.75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9.15元,共计募集资金120,00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1,611.32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18,388.68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21年12月30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已预付承销费、律师费、审计费、股权登记费等其他发行费用535.01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17,853.6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813 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深证上〔2022〕12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2022〕1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22年1月12日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萧山分行、浙商银行萧山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萧山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30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