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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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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体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08-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王卫东

中体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0158 股票简称:中体产业 编号:临2022-15

中体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体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2年8月26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北京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8月1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出席会议董事应到9名,实到9名。会议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由王卫东董事长主持。会议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情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对外捐赠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2022年度对外捐赠额度为300万元,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具体实施。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修订〈采购管理办法〉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授权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详情请见本公告日同时披露的《关于授权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编号:临 2022-17)。

特此公告。

中体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八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158 股票简称:中体产业 编号:临2022-16

中体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体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2年8月26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北京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8月1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出席会议监事应到4名,实到4名。会议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原监事会主席已辞职,经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本次会议由李潇潇监事主持。会议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4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详情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中体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二年八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158 股票简称:中体产业 编号:临2022-17

中体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授权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授权金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

● 资金来源:闲置自有资金

● 理财产品类型:投资品种以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为主

● 授权期限: 2022年9月24日起至2023年9月23日

● 履行的审议程序: 中体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授权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购买理财产品概况

(一)购买理财产品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在确保公司(含下属控股子公司,下同)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

(二)资金来源

闲置自有资金。

(三)授权额度

董事会授权公司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范围内,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且任意时点进行投资理财的总金额不超过8亿元。

(四)授权期限

授权期限为1年,自董事会批准后自2022年9月24日起至2023年9月23日止。

(五)理财产品类型

投资品种以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为主。

(六)交易对方

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交易对方为信誉好、规模大、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商业银行等。

(七)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2年8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购买理财产品。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对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是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运转和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本次授权购买理财产品可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风险控制措施

(一)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短期低风险理财产品进行投资。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投资额度内决定具体购买理财产品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公司将充分预估及规划未来主业经营的现金需求和正常投资发展,在授权额度内审慎投资,严格筛选投资对象,在购买理财产品时谨慎决策,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为股东谋取更多回报。

(二)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并将实时关注和分析理财产品投向及其进展,如发现或判断存在影响理财产品收益的不利因素发生,将及时通报公司,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保护资金安全。财务部门相关人员负责做好资金计划,充分预留资金,谨慎确定投资期限,保障公司正常运营。

(三)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公司将依据相关规定,定期披露理财进展情况。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授权购买理财产品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低风险的理财产品,风险较低,收益稳定,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与主营业务的发展。本次授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董事会就授权购买理财产品事项的相关安排。

特此公告。

中体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八月二十六日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158 公司简称:中体产业

浙江嘉益保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是 √否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2022年7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浙江嘉益保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嘉益保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为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415.0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10,000万股的4.15%。其中首次授予332.0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10,000万股的3.32%;预留83.0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10,000万股的0.83%,预留部分占本次拟授予权益总额20%。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为68人,包括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2年7月21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关于<浙江嘉益保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嘉益保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证券代码:301004 证券简称:嘉益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1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债券基本信息

(2) 截至报告期末的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三、重要事项

股票代码:000882 股票简称:华联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9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8月16日以电邮方式向全体董事和监事发出关于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的通知,并将有关本次会议的材料通过电邮的方式送到所有董事和监事。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2 年8月26日在公司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7人。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人数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表决有效。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锐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与会董事对以下事项进行了认真讨论并表决,一致同意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告编号:2022-046)。

表决情况:同意7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截至本意见出具之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违规的情形。

详见公司同时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47)。

表决情况:同意7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在华联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存贷款风险的评估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涉及华联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的存贷款业务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2022年上半年度公司涉及华联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情况,严格按照原审议批准内容执行,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该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未发现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详见公司同时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关于在华联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存贷款风险的评估报告》。(公告编号:2022-048)

表决情况:同意7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

特此公告。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30日

股票代码:000882 股票简称:华联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1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22年8月16日以电邮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的通知,并将有关会议材料通过电邮的方式送达全体监事。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8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参会监事3名,实际参会监事3名,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同意 3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

二、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及运作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2年)》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合法、合规,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表决情况:同意 3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

特此公告。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8月30日

股票代码:000882 股票简称:华联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0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议案及

有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人作为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相关材料后,基于本人独立判断,现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的有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对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券会”)《关于核准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向上海镕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200号)核准,本公司非公开发行255,192,878股募集配套资金已于2017年5月15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本公司共募集资金859,999,998.86元,发行价格为3.37元/股。

上述募集资金总额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致同验字(2017)第110ZC0081号《验资报告》验证。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独立财务顾问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募集资金的保管与使用。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截至本意见出具之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违规的情形。

二、对公司在华联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存贷款业务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就涉及华联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的存贷款业务,发表如下独立意见:2022年上半年度公司涉及华联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情况,严格按照原审议批准内容执行,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该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未发现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2022年上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对相关情况做出专项说明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对外担保方面

根据2021年度股东大会及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相互融资担保协议》及对外担保事项,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为华联集团担保的借款余额总计不超过16亿元人民币。截止2022年6月30日,公司为华联集团提供担保的余额为10亿元人民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对外担保的风险控制意识较强,对外担保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求,未发现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

2、关联方资金占用方面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关联方非经营资金占用。

公司独立董事:史泽友、吴剑、施青军

2022年8月30日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股票代码:000882 股票简称:华联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6

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标的资产过户完成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53 证券简称:华软科技 公告编号:2022-085

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标的资产过户完成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华软科技”)于2022年6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2022年8月19日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向控股股东舞福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舞福科技”)出售所持有的倍升互联(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倍升互联”或“标的公司”)53.33%股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已完成标的资产的股权过户及相关工商登记手续。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交易的资产交割和过户情况

(一)标的资产过户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标的公司因本次交易涉及的股权过户事宜已履行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具体如下:2022年8月25日,倍升互联53.33%的股权过户至舞福科技名下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法定代表人由张杰先生变更为刁鹏先生,相关董监高完成变更,并取得了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0628365167)。本次工商变更登记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倍升互联股权。

(二)交易价款支付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舞福科技已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向公司累计支付人民币10,500.00万元,累计占本次交易总对价的 51.17%。本次交易剩余48.83%的交易价款将按约定于交割日后6个月内支付完毕。

(三)标的公司往来款支付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倍升互联及其子公司已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向上市公司清偿全部的资金拆借本金及利息余额合计18,652.76万元(含债务抵消本金113.71万元以及《股权转让协议》签署日至借款支付日的利息合计194.73万元)。其中,存续债务利息为年化7%,利息具体计算方式为存续债务*(7%/360)*资金使用天数。债务抵消113.71万元为天禾软件应付一笔土地租金,此租金基于天禾软件原有化工业务产生,发生时间较早(当时天禾软件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因此该笔费用应由上市公司承担,故上市公司将此笔租金从天禾软件所欠上市公司的往来欠款中扣减。

(四)债权债务的处理情况

本次交易为公司向舞福科技出售倍升互联53.33%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原由倍升互联享有和承担的债权债务继续由倍升互联享有和承担,债权债务关系保持不变。本次交易不涉及债权、债务的转移。

二、本次交易后续事项

本次交易尚有如下后续事项:

(一)舞福科技需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继续履行剩余股权转让价款的支付;

(二)协议各方需继续履行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协议和承诺;

(三)公司尚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交易的后续事项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中介机构意见

(一)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交易结论性意见如下:

1、本次交易已获得了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具备实施本次交易的法定条件。本次交易的实施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上市公司已完成标的资产的交付及过户,过户手续合法有效,上市公司已合法转让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所有权。

3、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不涉及债权债务处理相关事宜。

4、本次交易不涉及上市公司的证券发行登记等事宜。

5、上市公司已就本次交易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上市规则》的要求,本次交易实施过程中,不存在与已披露信息存在重大差异的情形。

6、本次重组期间上市公司及标的公司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部分调整,均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7、在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实施过程中,交易对方按照约定履行价款支付义务,本次重大资产出售不存在上市公司资金、资产被其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占用的情形;未发生上市公司为其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违规提供担保的情形。

8、上市公司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涉及的相关协议及承诺已切实履行或正在履行中,未出现违反协议约定或承诺的行为。

9、本次交易风险已在《重组报告书》(修订稿)中予以披露。在交易各方按照签署的相关协议和作出的相关承诺履行各自义务的情况下,本次交易后续事项的实施不存在实质性障碍。

(二)法律顾问意见

本次交易的法律顾问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对本次交易结论性意见如下:

1、本次交易已取得了必要的授权和批准,该等批准和授权合法有效,本次交易已具备实施条件。

2、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过户变更登记手续已完成,本次交易的实施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次交易实施过程中,不存在相关实际情况与已此前披露信息存在重大差异的情形。

4、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协议均已生效并正常履行,未出现违反协议约定或已披露承诺的情形。

5、在本次交易各方切实履行相关协议及承诺的基础上,本次交易相关后续事项的完成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四、备查文件

1、《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2、《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关于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之法律意见书》;

3、标的资产过户的相关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