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629 公司简称:华建集团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
■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 □不适用
■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629 证券简称:华建集团 编号:临2022-069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8月22日以电子邮件发出,会议于2022年8月29日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四名,实到监事四名。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表决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通过本议案。
表决情况: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审议通过本议案。
表决情况: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0629 证券简称:华建集团 编号:临2022-068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8月19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8月29日在公司23楼2319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九人,现场实到董事八人,通讯方式参会董事一人。两名监事列席会议,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情况:9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2、《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 9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3、《关于对下属上海申元岩土工程有限公司100%股权无偿划转的议案》
同意以下属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东院”)2021年年度审计报告为依据,将华东院下属全资子公司上海申元岩土工程有限公司100%股权,以2021年12月31日为股权划转基准日,按华东院入账投资成本无偿划转至上海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表决情况: 9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0629 证券简称:华建集团 编号:临2022-071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下属公司股权内部无偿划转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优化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源配置和管理架构,进一步促进和提升公司业务发展、协同和融合,公司拟对下属企业实施内部股权无偿划转(以下简称“本次无偿划转”)。
一、 本次无偿划转概述
1、2022年8月29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下属上海申元岩土工程有限公司100%股权无偿划转的决议》,同意下属全资子公司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东院”或“划出方”)将其所持有的全资子公司上海申元岩土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元岩土”或“标的”)100%股权,以2021年12月31日为股权划转基准日,按华东院入账投资成本无偿划转至上海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院”)。
2、本次划转为无偿划转,不涉及对价支付。本次划转完成后,上海院将直接持有标的股权,标的公司将成为上海院的全资子公司。
3、本次无偿划转不需要提请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本次无偿划转双方的基本情况
1、划出方
本次无偿划转的划出方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华东院,其基本情况如下: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1132238264H;
(2)注册地址:上海市汉口路151号;
(3)法定代表人:顾伟华;
(4)注册资本:人民币15,000万元;
(5)经营范围:建筑专业建设工程设计、市政专业建筑工程设计、水利专业建设工程设计、公路专业建设工程设计、风景园林建设工程专项设计、建设装饰建设工程专项设计、幕墙建设工程专项设计、钢结构建设工程专项设计、智能化建设工程专项设计、照明建设工程专项设计、消防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城乡规划编制、工程勘察和测量、特种设备(压力管道)设计、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建设工程领域内的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技术咨询、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房屋建设工程施工、公路建设工程施工、水利水电建设工程施工、市政公用建设工程施工、机电安装建设工程施工、环保建设工程专业施工、环境工程建设工程专项设计、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营业期限:自1993年7月22日至无固定期限。
2、划入方
本次无偿划转的划入方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上海院,其基本情况如下: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66315603621;
(2)注册地址:石门二路258号;
(3)法定代表人:姚军;
(4)注册资本:人民币12,000万元;
(5)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文物保护工程设计;人防工程设计;特种设备设计;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消防设施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工程管理服务;专业设计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规划设计管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合同能源管理;节能管理服务;环境保护监测。(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营业期限:1999年7月16日至无固定期限。
三、本次无偿划转标的公司的基本情况
本次无偿划转标的,在本次无偿划转前为华东院的全资子公司,其基本情况如下: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6132257692M;
(2)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海防路421号7幢7楼南侧;
(3)法定代表人:朱建锋;
(4)注册资本:人民币4,200万元;
(5)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勘察;建设工程设计;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建筑劳务分包;施工专业作业;室内环境检测;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测绘服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文物保护工程勘察;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计算机软件开发、销售,建筑材料、防水材料的销售,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环境保护监测;生态资源监测;基础地质勘查;水利相关咨询服务;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土壤及场地修复装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工程管理服务;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建设工程领域内的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营业期限:1996年2月6日至2036年2月5日。
四、本次无偿划转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无偿划转完成后,公司下属华东院与上海院(通过全资子公司申元岩土间接)都将拥有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甲级等岩土工程设计类资质,在降低资质维护成本、避免资质浪费的同时,有助于公司进一步打造建筑、地下空间等产业一体化综合集成服务能力,增强市场竞争力。
本次划转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无偿划转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公司实施的本次无偿划转是为了优化资源配置和管理架构,进一步促进和提升公司业务发展、协同和融合,有利于提高管理效率;本次无偿划转不涉及合并报表范围变化,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审议的《关于对下属上海申元岩土工程有限公司100%股权无偿划转的议案》的内容合法,审议、表决的程序均符合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0629 证券简称:华建集团 编号:临2022-070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等规定,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编制的截至2022年6月30日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到账时间
1、2017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到账时间
根据本公司2016年8月25日召开的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3号文核准,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不超过10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3,813,517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0.27元,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79,999,989.59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8,163,207.35元及对应的增值税进项税人民币489,792.44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71,346,989.80元,其中,承销费用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直接从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验资费用由本公司另行支付。
最终,本次非公开发行应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79,999,989.59元,扣除承销费8,599,999.79元后计人民币271,399,989.80元,由海通证券于2017年3月8日汇入本公司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一营业部开立的人民币募集资金专项账户97990158000006806账号内。上述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业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3月9日出具众会字(2017)第2054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
2、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份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到账时间
根据本公司2021年1月15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502号文核准,本公司由联席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53,238,333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6.18元,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947,012,897.94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5,934,513.06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41,078,384.88元,其中,承销费用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直接从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验资费用由本公司另行支付。
最终,本次非公开发行应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947,012,897.94元,扣除承销费6,130,583.84元后计人民币940,882,314.10元,由海通证券于2022年4月7日分别汇入如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
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业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4月8日出具众会字(2022)第03313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
(二)本期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和结余情况
1、2017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截至2022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9,677,405.17元,其中期末本公司主动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为9,357,245.52元。
2、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本次非公开发行应募集资金人民币947,012,897.94元,扣除承销费6,130,583.84元后实际收到的金额计人民币940,882,314.10元。截至2022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686,910,161.11元,其中期末本公司主动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为447,572,720.51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本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的规定,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严格的审批制度,便于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专款专用。
1、2017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本公司于2017年3月17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第一营业部、独立财务顾问海通证券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约定:本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第一营业部开设的账号为97990158000006806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公司将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的、用于现代建筑设计大厦信息化改造项目的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根据2017年8月29日本公司九届二十次董事会及2017年9月28日本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暨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新增华建数创(上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建数创”)为现代建筑设计大厦信息化改造项目的实施主体,同意本公司以现代建筑设计大厦信息化改造项目项下募集资金中的人民币8,940万元对华建数创进行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华建数创仍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据此,本公司、华建数创于2017年10月27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第一营业部、独立财务顾问海通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约定华建数创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第一营业部开设的账号为97990078801500000123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现代建筑设计大厦信息化改造项目的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根据2019年9月24日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及2019年10月11日本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置换部分募集资金以及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由于子公司华建数创于2019年引入外部战略投资者进行了混合所有制改革,已实现由主要服务于集团内部的全资子公司向独立面向市场的经营实体的转型,不再适宜作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鉴此,本公司以自有资金置换原以增资款形式拨付给华建数创的募集资金89,400,000.00元其相应的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3,800,157.59元,并于2019年10月18日完成该项置换工作将华建数创原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上海第一营业部开设的账号为97990078801500000123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了注销。
上述三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倶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报告期内各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2年6月30日,本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第一营业部开设了1个募集资金专户,并因对募集资金主动进行现金管理而银行系统自动生成1个子账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2、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0年12月2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21年1月15日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同意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进行集中管理和使用,2022年4月28日,公司十届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2 年4月28日,公司及本次发行联合保荐机构海通证券、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一营业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合称“各开户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已在各开户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该专户仅用于公司募集资金投向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022年5月26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东院”)和上海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院”)分别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一营业部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5月27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编号:临2022-051)。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还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下属华东院和上海院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华东院增资人民币2,500万元用于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全国重点区域属地化分支机构建设项目”,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上海院增资人民币1,800万元用于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全国重点区域属地化分支机构建设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5月27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向下属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编号:临2022-054)。
2022 年5月30日,公司、华东院及本次发行联合保荐机构海通证券、申万宏源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公司、上海院及本次发行联合保荐机构海通证券、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一营业部签署了《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三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倶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报告期内各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22年6月1日,公司完成了以募集资金对华东院增资2,500万元。6月2日,公司完成了以募集资金对上海院增资1,800万元。
截至2022年6月30日,本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华东院和上海院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2017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2017年募集配套资金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1”。
2、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2022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
(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的现金管理情况
1、2017年募集配套资金项目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根据2021年4月26日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着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在确保募投项目的资金正常使用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本次对累计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且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在12个月内滚动使用。
截至2022年6月30日,本公司2017年度募集配套资金项目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9,357,245.52元,2022年1-6月累计收到现金管理收益95,287.36元。
2、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份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根据2022年4月28日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着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根据2022年募集资金专项支出预算安排,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内,每月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额度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
截至2022年6月30日,本公司2022年度募投项目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447,572,720.51元,2022年4-6月累计收到现金管理收益2,339,820.51元。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2017年募集配套资金项目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根据2021年4月26日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含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2021年4月28日本公司使用7,000万元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2022年4月25日,公司已将实际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7,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
2022年4月28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整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公司于2022年4月30日使用人民币7,000万元整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2017年募集配套资金项目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2019年9月24日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及2019年10月11日本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置换部分募集资金以及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本公司认为“现代建筑设计大厦信息化改造项目”旨在提高公司整体管理和设计能力,不对外产生收益,对公司整体业绩的提升作用在短期内较难显现。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中的21,063万元变更为用于收购上海景域园林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景域园林”)51%股权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置换部分募集资金以及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48)。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后,本公司募集资金总额27,134.70万元,其中6,071.70万元用于项目1现代建筑设计大厦信息化改造项目,21,063万元用于项目2收购景域园林51%股权项目。详见附表3“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表”。
截至2022年6月30日,项目1现代建筑设计大厦信息化改造项目已按计划使用并将部分现金管理收益超额投入,项目2收购景域园林51%股权项目根据股权收购协议之约定分4年逐笔支付股权转让款而尚未使用完毕,股权转让款支付进度如下:
■
注:第一笔股权转让款含代扣代缴景域园林原自然人股东的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因此实际款项支付分为两次,2019年11月29日股权转让款直接支付给自然人股东,2020年1月8日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缴纳至上海市静安区税务局。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规范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存放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违规情形。
六、专项报告之批准
本专项报告业经本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8月29日批准报出。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8月30日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1
附表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
附表3: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6月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现代设计大厦信息化改造项目截至期末募集资金项目投入进度超过100%,原因系部分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形成的收益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使用。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期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附表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
编制单位: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6月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募集资金总额系根据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计算得出,未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及其他发行费用。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期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4:公司4月底募集资金到账,由于疫情影响,截至报告期末,除补充流动资金外,公司尚未对募投项目进行投入。
注5: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中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为人民币94,701.29万元,扣除承销费(含税)后金额为人民币94,088.23万元,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数额。根据发行预案,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轻重缓急的顺序投入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本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附表3: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6月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