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1127 证券简称:天源环保 公告编号:2022-085
证券代码:301040 证券简称:中环海陆 公告编号:2022-062
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张家港中环海陆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是 √否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
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2022年4月7日召开的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2021年12 月31日的总股本409,995,8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18,449,811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若在分配方案实 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分配比例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5月9日,除权除息日为:2022年5月10日。
目前,该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披露于巨潮网的《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2-047)。
(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712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02,500,000股,并于2021年12月3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公司总股本为307,495,800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409,995,800股,其中有流通限制或限售安排的股份数量为313,751,724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76.53%;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的股份数量96,244,076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23.47%。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股份数量为6,255,924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1.53%,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该部分限售股将于2022年6月30日锁定期届满并上市流通。2022年6月2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71),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户数共计为6,210户,共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为6,255,92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3%,上市流通日期为:2022年6月30日。
(三)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2022年5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议案,包括《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有关事项的议案》等。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与本次激励计划相关的议案,包括《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2年5月12日,公司披露了《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受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公司独立董事李先旺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公开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2年5月12日至2022年5月21日,公司在公司内部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共计10天。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年5月23日,公司披露了《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2年5月30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与本次激励计划相关的议案,包括《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有关事项的议案》。
5、2022年5月31日,公司披露了《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6、2022年6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与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是 √否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债券基本信息
■
(2) 截至报告期末的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三、重要事项
公司于2022年2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张家港中环海陆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及相关文件于2022年2月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2年2月24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事项,2022年4月15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受理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通知。2022 年 6 月 24 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召开 2022 年第 35 次上市委员会审议会议,对张家港中环海陆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请进行了审核。根据会议审核结果,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请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2022年 7月 14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张家港中环海陆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499号),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于2022年8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相关议案,相关文件于2022年8月1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董事会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批复文件的要求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2022年3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0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0,000,0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并于2022年4月12日经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025号公告。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
证券代码:301040 证券简称:中环海陆 公告编号:2022-065
债券代码:123155 债券简称:中陆转债
张家港中环海陆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张家港中环海陆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为使投资者全面了解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已于2022年8月30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
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张家港中环海陆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300763 证券简称:锦浪科技 公告编号:2022-094
转债代码:123137 转债简称:锦浪转债
证券代码:300147 证券简称:香雪制药 公告编号:2022-075
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是 √否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债券基本信息
■
(2) 截至报告期末的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三、重要事项
■
证券代码:300763 证券简称:锦浪科技 公告编号:2022-092
转债代码:123137 转债简称:锦浪转债
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之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锦浪科技”)于2022年5月17日召开了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工商变更的相关要求,现就此次减少公司注册资本补充披露如下: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中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由公司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30,345股进行回购注销。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2022年6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的公告》。
公司已于2022年8月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回购注销手续,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的注册资本将由371,370,369元变更为371,340,024元。
特此公告。
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30日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是 √否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债券基本信息
■
(2) 截至报告期末的财务指标
■
三、重要事项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子公司股权暨变更业绩承诺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分别与广州鹰金钱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和广州市南业营元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将子公司广州市香雪亚洲饮料有限公司63%股权在审计、评估结果的基础上,以合计8,190万元进行转让。截至报告期末,上述股权转让已办理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等全部交割手续。
2、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召开了2022年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提前终止的议案》,会议确认了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贵州分所出具的《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清算审计报告》(大华核字[2021]280241号)。同意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提前终止,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剩余资产用于支付清算审计费后全部偿还公司控股股东广州市昆仑投资有限公司为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支付的各项资金,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全体持有人不再享有任何剩余资产分配。资产分配完成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与广州市昆仑投资有限公司相互不承担赔偿责任。同时,授权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清算、终止、分配资产等相关事项。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同意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提前终止,并按照《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2020年修订版)》的规定进行资产分配等工作。详见2022年5月18日巨潮网披露的《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提前终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一037)。
3、公司于2022年6月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关于对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王永辉、徐力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2]70号)。详见2022年6月2日巨潮网披露的《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3)。
4、公司于2022年6月24日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相关议案。2022年6月30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分别通过了选举公司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聘任证券事务代表、选举第九届监事会主席等相关议案。详见2022年6月30日巨潮网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7)。
5、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与湖北青松逾越医药有限公司、武汉一体同观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股权转让协议》,通过股权转让的方式将湖北天济药业有限公司20%股权转让给湖北青松逾越医药有限公司,15%股权转让给武汉一体同观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股权转让款合计为38,500万元。详见2022年7月1日巨潮网披露的《关于转让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9)。截至报告披露日,已办理完成了湖北天济药业有限公司股权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6、公司孙公司香雪生命科学技术(广东)有限公司收到了《药物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编号:2022LP00657),其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提交的TAEST1901注射液新药(适应症:用于治疗组织基因型为HLA-A*02:01,肿瘤抗原AFP表达为阳性的晚期肝癌或其它晚期肿瘤。)临床注册申请已获得临床试验许可。详见2022年4月20日巨潮网披露的《关于TAEST1901注射液获得药物临床试验许可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
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王永辉
2022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