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899 证券简称:英派斯 公告编号:2022-043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无
证券代码:英派斯 证券简称:002899 公告编号:2022-041
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及补选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丁利荣先生及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刘洪涛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丁利荣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总经理、董事、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辞职后丁利荣先生将不再是公司法定代表人,也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刘洪涛先生因公司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辞职后将继续担任公司董事、战略委员会委员。丁利荣先生、刘洪涛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
丁利荣先生在任职董事长和总经理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丁利荣先生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丁利荣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持有公司控股股东海南江恒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江恒”)90%股权,海南江恒持有公司40,662,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33.89%)。
公司于2022年8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22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及《关于变更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董事刘洪涛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及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同时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将办理相关工商登记变更手续;同意提名文珂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为董事后,董事会同意补选文珂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同意聘任文珂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补选文珂先生为公司董事,不会导致董事会中董事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人数超过公司董事总人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29日
附件:
刘洪涛,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2年6月出生,本科学历。2015年8月至2018年12月先后担任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主任、行政管理中心总经理,2019年4月至今担任公司副总经理,2021年7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刘洪涛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文珂,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4年7月出生,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管理学博士(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2014年8月至2022年6月先后担任中国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兼香港投资控股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新兴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金融事业部总经理、新兴鑫华(深圳)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新兴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产业发展部部长等职务。
截至目前,文珂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2899 证券简称:英派斯 公告编号:2022-044
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539号)核准,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派斯”或“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000,000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16.05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481,5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48,294,558.28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33,205,441.72元。截止2017年9月11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433,205,441.72元已全部到位,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和信验字(2017)第000098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开设专户存储上述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和当前余额
2022年1-6月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情况及2021年6月30日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制订了《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方面均做了具体明确规定。
按照相关规定,公司将募集资金人民币433,205,441.72元分别存放于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专项账户(账号853110010122610114)人民币204,979,041.72元、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专项账户(账号853110010122610105)人民币90,848,600.00元、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专项账户(账号853110010122610123)人民币61,847,400.00元、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专项账户(账号12050000001193975)人民币26,825,300.00元、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即墨支行专项账户(账号372005583018000037743)人民币48,705,100.00元。
2017年9月,本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即墨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17年12月,本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崂山支行、青岛英派斯体育器材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派斯销售”)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款专用,协议各方均按照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相关职责。
2017年11月20日,公司使用存放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即墨支行专项账户(账号372005583018000037743)的募集资金,向子公司青岛英派斯健康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派斯发展”)增资48,819,520.92元,同时英派斯发展向子公司英派斯销售增资48,819,520.92元,存入英派斯销售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崂山支行开立的专项账户(372005570018000042894)。公司已于2018年3月办理完毕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即墨支行专项账户(账号372005583018000037743)的注销手续,上述专户注销后,公司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即墨支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2018年6月29日,由于公司募投项目变更,公司将存放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专项账户(账号12050000001193975)的募集资金及其利息27,032,859.73元,存入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专项账户(账号853110010122610114)。公司已于2018年10月办理完毕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专项账户(账号12050000001193975)的注销手续,上述专户注销后,公司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由于公司对国内营销网络升级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转入研发中心建设项目,2019年9月24日,公司将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专项账户(账号853110010122610123)的结余募集资金及利息24,713,013.74元转入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专项账户(账号853110010122610105)。公司已于2020年7月17日办理完毕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专项账户(账号853110010122610123)的注销手续,上述专户注销后,公司和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由于公司终止健身器材连锁零售项目,2020年6月28日,将该项目存放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崂山支行开立的专项账户(372005570018000042894)的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24,416,721.48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已于2020年8月11日办理完毕上述专户的注销手续,上述专户注销后,公司、英派斯销售、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崂山支行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有2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
(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及收益已全部赎回。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详见附表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及信息披露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的违规情形。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本报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29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注1:公司于2022年8月2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2022年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2022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变更用途用于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对公司“健身器材生产基地升级建设项目”予以终止,并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本金及利息12,653.19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本金10,943.40万元,利息1,709.79万元,具体金额以实施时专户实际剩余金额为准)投入建设新产业园项目,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注2:公司于2022年8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22年第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2022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建设完成期延期至2023年3月31日。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
注:公司于2022年8月2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2022年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2022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变更用途用于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对公司“健身器材生产基地升级建设项目”予以终止,并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本金及利息12,653.19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本金10,943.40万元,利息1,709.79万元,具体金额以实施时专户实际剩余金额为准)投入建设新产业园项目,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证券代码:002899 证券简称:英派斯 公告编号:2022-045
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变更用途用于建设
新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22年第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2022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变更用途用于建设新项目的议案》,拟对公司募投项目之“健身器材生产基地升级建设项目”予以终止,并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12,653.19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本金10,943.83万元,利息1,709.36万元,具体金额以实施时专户实际剩余金额为准)变更用途,用于投资建设青岛英派斯体育产业园项目。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及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 1539号)核准,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000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6.0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81,5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48,294,558.28元后,公司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33,205,441.72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和信验字(2017)第000098号)。公司已根据相关规定将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四方监管协议。
经公司2016年3月14日召开的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2017年8月10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2017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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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公司于2017年10月20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2017年第六次会议及2017年11月8日召开的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健身器材连锁零售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健身器材连锁零售项目”实施主体,由公司全资子公司青岛英派斯健康发展有限公司变更为二级子公司青岛英派斯体育器材销售有限公司。
公司于2017年10月20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2017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国内营销网络升级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国内营销网络升级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由公司全资子公司青岛英派斯健康发展有限公司变更为公司。
注2:公司于2017年11月14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2017年第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2017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3,232,786.08元置换先期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注3:公司于2018年3月2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2018年第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2018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议案》,并经2018年5月17日召开的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同意公司重新制定国际营销网络建设项目计划,重新选择建设地点,并以自有资金通过独立投资、合作投资等多种投资方式相结合的形式实施建设。原计划投入该项目的2,682.53万元募集资金及其利息(利息金额以银行结算为准)全部转为投入“健身器材生产基地升级建设募投项目”。
注4:公司于2019年8月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2019年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2019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延期完成并追加投资的议案》,经2019年9月3日召开的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同意将公司募投项目之“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地点变更至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市服装工业园马山路297号,并将项目建设完成期延期至2021年9月14日,同时对该项目追加投资2,600万元。
注5:公司于2019年8月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2019年第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2019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经2019年9月3日召开的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同意对公司募投项目之“国内营销网络升级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2,234.71万元及利息(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用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注6: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2020年第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2020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之“健身器材生产基地升级建设项目”建设完成期延期至2022年9月14日。
注7: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2020年第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2020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经2020年6月11日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同意对公司募投项目之“健身器材连锁零售项目”予以终止,并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2,202.36万元及利息(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注8:公司于2021年8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21年第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2021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募投项目之“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建设完成期延期至2022年9月14日。
二、本次拟终止的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公司募投项目之“健身器材生产基地升级建设项目”原计划投资23,235.53万元(其中以募集资金投入23,180.43万元),项目建设周期3年,将在公司现有生产体系基础上,通过优化产线布局,引进先进的生产设备,打造智能化的健身器材生产制造体系,以适应市场竞争需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健身器材生产基地升级建设项目”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12,236.60万元,其中设备购置及维护等投资额10,568.76万元(本部分投资可迁转到新产业园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本金及利息12,653.19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本金10,943.83万元,利息1,709.36万元)。
三、本次拟终止募投项目的原因
公司现有健身器材生产基地已投建投产十多年,随着多年来生产规模的增大,生产布局愈发密集,同时生产基地内主要建筑和各类设备也逐渐老化,对实施募投项目限制较多。为顺应体育制造业走向科技创新发展新趋势,抓住体育健康产业快速发展带来的市场机遇,优化公司产品结构,巩固和提升行业地位,满足长远发展需要,公司于2019年10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2019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青岛英派斯体育产业园项目的议案》,经2019年11月13日召开的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同意投资约101,798.96万元建设青岛英派斯体育产业园项目(以下简称“新产业园项目”),通过新建智能化、现代化工厂车间,实现工业化、信息化、智能化的有机结合及技术的深度革新,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近期公司拟对该项目投资金额追加至124,580.98万元,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因此,为优化整合资源,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实现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经审慎研究,公司拟终止“健身器材生产基地升级建设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投入建设新产业园项目。
四、剩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公司拟将终止“健身器材生产基地升级建设项目”后的剩余募集资金本金及利息12,653.19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本金10,943.83万元,利息1,709.36万元,具体金额以实施时专户实际剩余金额为准)用于投资建设新产业园项目。
五、新募投项目情况说明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青岛英派斯体育产业园建设项目
项目实施主体: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青岛市即墨区服装工业园马山路297号
建设周期:33个月
投资总额:本项目建设共需资金约为124,580.98万元
资金来源:自有资金、自有资金及募集资金
主要建设内容:主要建设内容为生产车间、物流车间以及其他配套设施建设和安装等
(二)项目可行性分析
1.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1)扩大公司产能规模,丰富公司产品系列
2019年9月17日,国务院印发《关于促进全民健身和体育消费推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实施全民健身行动,努力打造百姓身边的健身组织和“15分钟健身圈。同时受新冠肺炎事件的影响,以及我国居民收入的增长,居民对消费观念发生改变,逐渐关注身体的健康管理,在健身运动方面的消费比例将逐渐增加。因此,我国家用健身器材市场将迎来快速增长期。另外随着2022年冬季奥运会在北京的举办,带动了我国冰雪运动的兴起和普及,同时也推动相关冰雪器材的需求增长。
公司目前产品主要为G系列、IT95系列、IF93系列等系列的商用有氧及力量产品,而在家用健身器材、户外器材及冰雪器材方面,公司由于受场地、产能的限制,无法满足市场的需求。近年来受到疫情等外部环境影响以及健身观念的改变,家用健身器材、户外器材及冰雪器材方面需求量快速增长,因此公司有必要进一步丰富相关产品类型并扩大其产能规模。
本项目建成以后,通过新建智能化、现代化工厂车间,升级软硬件设施,建设全新的自动化立体仓库系统,实现工业化、信息化、智能化的有机结合,加大开拓国内外市场,根据市场需求不断丰富现有产品结构,有助公司开拓家用、户外、冰雪等健身器材的市场,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2)提高公司智能制造水平,实现公司产品技术升级
随着消费水平及消费意识的不断提升,消费者在追求健身器材产品功能性、安全性的同时,也将更加强调产品的智能化、网络化以及自身个性化需求。未来健身器械将包含健康管理、指导科学健身的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技术融合,进一步实现健身的互动娱乐性、智能科学性、自我管理性、功能多样性的升级。
本项目建设将通过对自立起重机、激光切割机、自动喷粉设备、褪漆热洁炉等多个生产及供应链环节的智能化升级,建成匹配公司产品智能化要求的生产线,满足新类型健身产品生产精度等指标的多方面要求,最终实现公司生产过程及产品功能的双重智能化技术升级。
(3)加强在行业整合过程中的领先优势
经过多年发展,欧美发达国家健身市场已相对成熟,行业规模保持稳定增长态势,行业市场区域集中。但国内健身器材市场较欧美还处于市场的发展初期,行业集中度较低,行业中目前还充斥着较多低端的、质量无法有效保障的健身器材产品。随着健身器材市场趋于成熟,各门类领先品牌发展规模和核心竞争优势不断优化,市场竞争激烈程度进一步增大。伴随市场细分程度深化,经营模式转变以及品牌竞争力的优化,必将引发一轮新的行业洗牌,竞争力缺失的企业将面临被淘汰或者兼并的风险。与此同时,在行业整合资源、创新发展过程中,将会进一步提高行业集中度,形成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行业领先品牌,引领健身器材制造行业进入新的发展阶段。
公司将通过本项目建设,持续丰富并升级产品系列,扩大高质量及先进产品产能规模,扩大在行业整合过程中的领先优势,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2.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1)项目建设对应政策环境分析
2019年,国务院印发《体育强国建设纲要》中指出:“到2020年,建立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的体育发展新机制;到2035年,形成政府主导有力、社会规范有序、市场充满活力、人民积极参与、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公共服务完善、与基本实现现代化相适应的体育发展新格局,体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实现现代化;到2050年,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体育强国,体育成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一个标志性事业”。
2022年3月,我国中办、国办印发《关于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的意见》,指出要构建统筹城乡、公平可及、服务便利、运行高效、保障有力的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十四五”期间,我国将推动建设2,000个体育公园等健身设施,完成5,000个乡镇街道体育健身设施补短板项目。到2025年,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建立,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6平方米,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38.5%。
2021年12月,青岛市体育局印发《青岛市“十四五”体育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提出:到2025年,体育产业发展规模和质量明显提升,体育产业结构更为合理,体育消费试点成效显著,争创体育消费示范城市,体育产业同其他产业融合发展更为紧密,体育产业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14581”体育产业发展格局基本形成,推动体育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体育产业总规模达到1,000亿元以上,体育产业从业人数超过18万人,体育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2.50%,实施品牌发展战略,推动体育制造业转型升级。重点打造5-6个国内知名体育产业品牌、10个以上体育明星企业,人均体育消费超过3,300元。上述一系列产业政策的出台为本项目奠定了良好的外部环境,有利于本项目的顺利实施。
(2)项目新增产能消化可行性分析
继续加强国际市场开拓:当前公司在国际市场上有两大业务板块,OEM/ODM产品业务和自主品牌产品业务。在OEM/ODM产品方面:公司根据市场变化积极应对,以产品创新、客户服务为基础,在加强与原有核心客户的合作的同时不断挖掘新市场、新客户,努力保持在国际市场的优势。此外,公司将充分挖掘海关“AEO高级认证”的优势,以此为契机,公司充分利用该认证在互认国家开辟的通关便利化绿色通道,不断加大国际市场开发力度。在全球自有品牌推广方面:公司将加强品牌和营销渠道建设,大力加强海外市场的开拓力度,积极参加各类知名专业展会及新产品新技术推介会、赞助各类大型赛事活动、加强各大区域市场品牌宣传力度等多种方式提升公司产品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在对原有老客户进行积极维护、维持双方良好的合作关系的同时,加强推广力度,对新的国家和新的客户开发,吸引更多的潜在客户。另外随着“一带一路”战略的深入,公司充分利用“一带一路”战略走出去的号召,积极开拓“一带一路”沿线65个国家,总人口超过44亿的区域市场。
公司根据对各区域市场做出的战略部署并结合市场本身的实际发展情况,将在直接销售产品的基础上,进一步以客户需求为核心,与重要的自主品牌客户开展定制化合作业务,为其提供针对性的产品研发、设计、生产、销售一体化服务,以增强客户粘性,更好地维护合作关系。
此外,公司将进一步增强产品售后服务支持,一方面针对主要客户聚集国家进行集中性售后巡检和培训,另一方面不断优化销售队伍,对其进行市场行为及客户管理方面的全方位培训,提高销售人员综合技能,以快速抓住市场机会,为客户提供更为优质的服务,争取更大的市场占有率。
国内市场做到全面布局:目前公司国内市场分为商用产品市场、家用产品市场、户外产品市场三大板块。商用产品市场推广方面:公司针对商用健身产品的市场实际需求,完善公司商用健身器材产品体系,在持续稳步开拓原有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军警系统等优势需求领域的基础上,加快开拓健身房、酒店写字楼等其他商用市场。进一步升级入门级商用力量产品及主力有氧产品,充分发挥其高性价比的优势,努力打造有竞争力的产品,实现商用健身器材的全层次、全领域覆盖,提高市场占有率。在商用产品市场,从“跟随市场”逐渐过渡到“领先市场”。在军警训练领域,随着国家强军战略,军队训练作为强军战略的重要部分,训练器材又是军队训练的基础。作为行业领先企业,公司充分利用技术优势,针对军警训练的特殊要求,针对性的加强产品的研发,强化军警训练市场的开发力度。公司以用户需求为导向,立足产品本身,致力于为客户提供集互动娱乐性、智能科学性、自我管理性、功能多样性于一身的优质产品,提高客户产品体验。加强企事业单位、军警训练、高档小区及高等院校的推广力度。
家用市场推广方面:当前“家居化、互联网+”的理念正在逐步渗透消费者心理,健身器材与科技的深度融合也是大势所趋,针对家用健身器材的市场实际需求,公司结合目前市场和用户实际需求现状和未来发展趋势,积极研发智能型家用健身器材,覆盖家用电跑、健身车、椭圆机、动感单车、划船器、综合力量训练器、创意型冰雪运动产品等多种系列,满足不同层次人群对健身器材的个性化需求。依托公司遍布全国的零售终端及电商销售渠道,利用网络购物平台与线下实体门店的融合与协同,打造全渠道零售模式,提升消费者购物体验,不断挖掘家用产品市场的利润增长点,提升家用产品销量。
户外市场推广方面:公司积极响应国家体育总局及各省市体育局关于推广二代智慧型健身路径的战略要求,深入调研、规划智慧型健身路径设计方案并着力投入各项资源进行研发,确保在同类产品中属领先水平。凭借大健康智慧健身平台的强大功能及其与路径产品的完美融合,加之路径产品本身新颖时尚的外观以及过硬的性能、品质,公司成功在国家体育总局二代室外健身器材采购项目中中标,对下一步公司在全国范围内的业务推广起到了极为重要的示范作用。
冰雪产品市场推广方面:公司充分利用“2022年北京冬奥会”的举办及“推进冰雪运动进校园”被正式列入教育部最新的工作要点的契机,推出冰雪系列主打产品仿真冰场和滑雪模拟机,通过向冰雪爱好者普及冰雪运动知识并传播奥运文化,加强公司冰雪系列产品的市场推广力度。
(3)项目建设实施新增产品系列研发创新能力及项目管理能力分析
本项目建成以后,在产品系列、产能规模、质量控制、供应链管理等方面都较公司目前规模具有较大的扩展,要求公司必须具备相匹配的产品技术研发实力、生产管理水平、质量控制体系等。
技术研发创新能力分析:项目建成以后,公司在丰富产品系列及产品智能化、互动体验优化等等方面进行扩展,公司必须具备相应的技术研发创新能力。目前公司产品开发核心团队由近60名设计师、生产工艺人员组成,其中超过30名人员在健身器材领域拥有10年以上的工作经验,均对国内外健身器材产品的发展趋势具有深入的认识和把握。
公司技术研发力量雄厚,产品设计研发水平一直与国际接轨。在2014年被认定为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同年还被认定为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公司多次参与固定式健身器材、室外健身器材、体育用品售后服务等行业标准的制定,是健身器材国家标准的主要起草单位之一。截止2021年底,公司共主持和参与制定国家和行业标准51项,尚在参与制定的各类标准共计20项。
同时,公司积极与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科学研究所、北京大学、北京林业大学等科研院所开展产学研合作,同时积极与海外研发机构保持合作。
在新产品研发方面,公司始终以市场需求为导向,致力于推出引领市场发展潮流、代表行业高端水平的明星产品。公司已自主研发众多具有重大技术突破的新产品,创新能力和创新效率在不断的实现突破。
在产品升级优化方面,公司不断精益求精,围绕提升产品质量、提高生产及采购效率、降低产品成本、满足客户需求为出发点,完成各类产品优化升级改善。
在产品研发测试方面,为解决现有外购检测设备在部分性能测试方面的欠缺,公司根据研发阶段实际检测工作的需要,自主设计制作整机稳定性测试平台、钢索寿命测试机等多台检测设备,进一步为公司产品质量控制和品质提升提供了支持。
公司生产管理能力分析:依托多年专业制造与自主品牌业务运营经验,公司积累了丰富的人才储备,包括核心高级管理团队、生产管理团队及产业技术工人等。公司核心团队成员从事本行业经营管理工作多年,对于国内外健身器材行业发展趋势具有深入的认识和把握,对于公司发展历史、企业文化亦有高度的认同感,也积累了丰富的客户及产业链资源。
在生产管理方面,公司先后通过了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ISO10015培训管理体系及ISO50001能源管理体系等五大体系认证。凭借过硬的内控管理实力,在原有五大体系的基础上,又进一步通过了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内控管理体系、商品售后服务评价体系、海关AEO高级认证、5A标准化良好行为、全民健身器材服务能力资质认证4A、信用管理体系、服务保障和专业技术能力认证等多个体系的认证。
公司亦通过OEM/ODM模式为国际知名健身器材品牌代工生产健身器材。全球知名品牌对产品的生产有着严格的管理流程和管理标准,公司正是通过严格的生产管理流程和管理标准获得全球知名品牌健身器材企业的高度认可和长期合作。
在上述核心管理团队保持稳定的同时,公司亦致力于管理团队的持续优化,不断引进先进人才,为公司持续发展注入活力;同时公司致力于学习型团队的建设,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培训活动,不断提高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支撑公司业务的持续发展。
公司项目管理能力分析:在项目建设及运营过程中,公司在原有内部管理制度体系的基础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上市公司的要求,进一步加强规范化运作方面内部执行文件的制定和修订工作,并定期组织公司相关人员进行合规培训,不断加强重大信息传递机制建设,强化公司内部管控,提升规范化运作水平。同时,公司进一步推进内部审计工作,通过设计高效通畅的审计流程、设置重点业务流程关键监控/审计点、搭建规范化内部审计监控体系、拓展内部审计工作范畴等措施,进一步实现审计工作全覆盖,对公司内部经营管理运作流程进行全面监督、风险防控和持续优化。
3.项目投资效益分析
经测算,本项目运营期内预计内部收益率为13.43%(所得税后),预计投资回收期(所得税后)为9.21年(含建设期2.5年),各项主要财务指标合理可行,经营安全性较高,本项目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
六、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变更用途用于建设新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终止原“健身器材生产基地升级建设项目”系公司本着谨慎使用募集资金的原则,根据市场行业现状、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未来发展战略所做出的决策。终止该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变更用途用于建设新产业园项目将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新产业园项目对资金的需求,为公司当前发展和未来布局提供助力,更好地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
七、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变更用途用于建设新项目,是根据当前市场及行业状况、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及发展战略、该项目及新产业园项目实际建设情况所作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顺利推进公司发展战略实施。本次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变更用途用于建设新项目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变更用途用于建设新项目,是结合当前市场情况、公司发展战略、该项目及新产业园项目建设实际情况所作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符合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本次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变更用途用于建设新项目的事项。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变更用途用于建设新项目事项,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且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该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本次变更事项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客观需要做出的,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本次募投项目变更无异议。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英派斯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22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2022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22年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变更用途用于建设新项目的核查意见;
5.青岛英派斯体育产业园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6.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002899 证券简称:英派斯 公告编号:2022-046
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22年第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2022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募投项目之“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建设完成期延期至2023年3月31日。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及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 1539号)核准,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00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6.0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81,5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48,294,558.28元后,公司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33,205,441.72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和信验字(2017)第000098号)。公司已根据相关规定将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四方监管协议。
经公司2016年3月14日召开的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2017年8月10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2017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注1:公司于2017年10月20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2017年第六次会议及2017年11月8日召开的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健身器材连锁零售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健身器材连锁零售项目”实施主体,由公司全资子公司青岛英派斯健康发展有限公司变更为二级子公司青岛英派斯体育器材销售有限公司。
公司于2017年10月20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2017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国内营销网络升级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国内营销网络升级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由公司全资子公司青岛英派斯健康发展有限公司变更为公司。
注2:公司于2017年11月14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2017年第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2017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3,232,786.08元置换先期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注3:公司于2018年3月2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2018年第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2018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议案》,并经2018年5月17日召开的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同意公司重新制定国际营销网络建设项目计划,重新选择建设地点,并以自有资金通过独立投资、合作投资等多种投资方式相结合的形式实施建设。原计划投入该项目的2,682.53万元募集资金及其利息(利息金额以银行结算为准)全部转为投入“健身器材生产基地升级建设募投项目”。
注4:公司于2019年8月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2019年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2019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延期完成并追加投资的议案》,经2019年9月3日召开的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同意将公司募投项目之“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地点变更至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市服装工业园马山路297号,并将项目建设完成期延期至2021年9月14日,同时对该项目追加投资2,600万元。
注5:公司于2019年8月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2019年第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2019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经2019年9月3日召开的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同意对公司募投项目之“国内营销网络升级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2,234.71万元及利息(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用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注6: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2020年第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2020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之“健身器材生产基地升级建设项目”建设完成期延期至2022年9月14日。
注7: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2020年第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2020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经2020年6月11日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同意对公司募投项目之“健身器材连锁零售项目”予以终止,并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2202.36万元及利息(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注8:公司于2021年8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21年第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2021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募投项目之“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建设完成期延期至2022年9月14日。
二、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基本情况
公司募投项目之“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原定于2022年9月14日到期。为确保募投项目建设的稳健性和募集资金使用效果,更好地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着审慎和效益最大化的原则,公司根据该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在项目实施主体和募集资金投资用途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对该项目建设完成期进行延期,具体如下:
■
三、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2022年上半年,新冠疫情在全国多个城市爆发,各地实施严格的疫情防控措施,物流及人员流动受到严格限制,这也对研发中心工程建设的建材采购与场地施工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
同时,受副高边缘暖湿气流和冷空气共同影响,青岛市今年的降雨量较历年明显增多,雨季同样延长,使得施工进度落后于原计划。截至目前,该项目整体并未完全达到公司预期的可使用状态。
基于以上原因,为了更加合理有效的使用募集资金,保证项目平稳、顺利推进,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不发生改变的前提下,结合项目当前的实施进度,公司经过审慎研究,拟将该项目建设完成期延期至2023年3月31日。
四、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建设完成期延期是根据当前项目的实际施工情况,基于保障项目建设质量以及实际建设的需求而审慎作出的决定,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本次变更仅涉及募投项目建设完成期的调整,未改变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亦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本次调整有利于公司更好地使用募集资金,保证项目更高效、更高质量地实施,有助于公司业务整体规划及长远健康发展。后续公司将加强对项目建设进度的监督,使项目按新的计划进行建设。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建设完成期进行延期,是结合募投项目建设实际情况所作出的调整,符合募投项目建设的客观需要。本次延期事项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内容和实施主体,不影响募投项目的实施,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建设完成期进行延期,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做出的谨慎决定,仅涉及项目进度的变化,未调整项目的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等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延期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本次延期事项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客观需要做出的,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无异议。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英派斯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22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2022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22年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002899 证券简称:英派斯 公告编号:2022-047
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青岛英派斯体育产业园项目追加投资并延长建设期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追加投资并延长建设期事项概述
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0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2019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青岛英派斯体育产业园项目的议案》,并于2019年11月13日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同意投资约101,798.96万元建设青岛英派斯体育产业园项目(以下简称“新产业园项目”或“本项目”),项目建设期为24个月。现公司拟对本项目追加投资不超过22,782.02万元(即总投资不超过124,580.98万元),同时将本项目建设期从24个月延长至33个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本次追加投资并延长建设期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青岛英派斯体育产业园项目
2、项目实施主体: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项目实施地点:山东省青岛市即墨服装工业园马山路297号(项目实施地块已办理不动产权证书)
4、项目建设的主要内容:主要建设内容为生产车间、物流车间以及其他配套设施建设和安装等。
5、项目计划投资金额:项目原总投资金额约101,798.96万元,根据公司目前对本项目的建设规划及工程造价概算,本次追加投资22,782.02万元,追加投资后项目总投资金额不超过124,580.98万元。
本次对本项目追加的22,782.02万元投资,资金来源为两部分:
(1)拟终止的“健身器材生产基地升级建设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12,653.19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本金10,943.83万元,利息1,709.36万元,具体金额以实施时专户实际剩余金额为准);
(2)差额部分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6、项目建设周期:本项目原建设期预计24个月,现延长至33个月。
7、项目资金来源:自有资金、自筹资金及募集资金
8、经济效益分析:经测算,本项目运营期内预计内部收益率为13.43%(所得税后),预计投资回收期(所得税后)为9.21年(含建设期2.5年)。上述项目的效益测算是基于目前的市场状况,并不代表公司对本项目的业绩承诺,能否实现受宏观经济环境、市场变化、技术趋势发展以及生产成本水平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追加投资并延长建设期的原因和必要性
(一)追加投资的原因和必要性
当前,国内外宏观经济环境压力较大,行业竞争不断加剧,客户需求呈现多样化,制造业转型升级的速度加快,对制造型企业集柔性制造、智能制造、精密制造等先进技术于一体的生产制造体系提出了更高要求。公司根据市场、技术及客户需求等方面的变化,对本项目具体设计规划方案、生产布局、生产工艺、设备配置等方面进行了审慎研究、论证选择和优化调整,需增加相关预算。经综合考虑,公司拟对本项目追加投资22,782.02万元,追加投资后项目总投资金额不超过124,580.98万元。
(二)延长建设期的原因和必要性
1.为保证工程施工质量,公司对本项目建设图纸进行了多次修改完善,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项目实施进度。2.在实际建设过程中遇到各类不可预见影响因素,如:基础开挖时出现坚石只能采用破碎机处理;一段时间内环保部门禁止工程车辆通行;自2020年初新冠疫情爆发以来,直至目前仍偶有局部反复,各地实施严格的疫情防控措施,物流及人员流动受到严格限制;2021年1月青岛气温创历史最低,2022年夏季受副高边缘暖湿气流和冷空气共同影响,青岛市降雨量较历年明显增多。前述情况都对本项目实施进度造成一定影响。基于以上原因,经审慎研究,公司拟将本项目建设期延期至33个月。
四、本次追加投资并延长建设期对公司的影响
此次对本项目追加投资并延长建设期是根据项目建设的实际需要作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投资方向,追加投资并延长建设期后,能进一步提高新产业园项目的工程质量及建设水平,保证产业园的顺利落成,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盈利能力,增强公司的整体实力,优化公司产能及战略布局,巩固公司在行业内的地位。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对青岛英派斯体育产业园项目追加投资并延长建设期是根据项目建设的实际需要作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长远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对青岛英派斯体育产业园项目追加投资并延长建设期的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对该项目追加投资并延长建设期是根据项目建设的实际需要作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投资方向,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整体实力。本次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变更用途用于建设新项目的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22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2022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22年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002899 证券简称:英派斯 公告编号:2022-048
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2022年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22年第三次会议于2022年8月29日上午9: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8月18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议,与会董事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的《关于变更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及补选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1)。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的相关内容。(下转227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