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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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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2-08-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29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具体情况详见附表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份)》。

2、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

2022年半年度公司不存在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

3、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和效果

2022年半年度公司不存在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4、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2年半年度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或募投项目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及《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进展及置换均履行了相关的法定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六日

附表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份)

编制单位: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附表二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份)

编制单位: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00765 证券简称:中航重机 公告编号:2022-030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办公地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战略发展需要,近日,公司总部已搬迁至新址办公,现将公司新的办公地址和联系方式公告如下:

办公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双龙航空港经济区多彩航空总部1号楼5层

邮政编码:550008

投资者咨询电话:0851-88600765

传真号:0851-8860765

邮箱:zhzjgk@163.com

特此公告。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0765 证券简称:中航重机公告编号:2022-032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2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事项说明如下:

一、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的审计机构,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该所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能够认真负责、勤勉尽职、依法依规对公司进行审计,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和义务,公允合理地发表了审计意见,表现出较高的专业水平。

鉴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执业经验丰富、职业素养良好的审计团队,双方合作关系良好,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二、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264人

截至 2021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481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929人

2020年度业务总收入: 252,055.32万元

2020年度审计业务收入:225,357.80万元

2020年度证券业务收入:109,535.19万元

2020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76

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

2020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41,725.72万元

是否有涉及上市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2020年度年末数:405.91万元

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0,000万元

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无

3、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28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2次;8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39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3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李琪友,2003年4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12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16年10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50家次。

签字注册会计师:潘红卫,2007年11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1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11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1年8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个。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邢志丽,2017年4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12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5家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李琪友、签字注册会计师潘红卫、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邢志丽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公司后续会根据2022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大华协商确定相关审计费用。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2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拟续聘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业务的资质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中,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独立、客观、公正地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很好地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任务。独立董事同意将《关于聘请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和专项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具备充足的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与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本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和审计要求,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审核,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独立董事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2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此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2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2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本次续聘审计机构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案文件

1、中航重机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中航重机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中航重机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4、中航重机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0765 证券简称:中航重机 公告编号:2022-033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9月1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9月15日 09 点30 分

召开地点:贵州省贵阳市双龙航空港经济区机场路多彩航空总部1号楼5层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9月15日

至2022年9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1、议案2、议案3已经过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议案4、5、6、7已经过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8已经过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28日和2022年8月3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上海证券报等上的公告。

2、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4、5、6、7、8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应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帐户、持股凭证以及出席者身份证进行登记。

2、个人股东应持有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进行登记。

3、委托代理人的还需持有授权委托书(见附件)、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人股票帐户卡及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以在登记截止日前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

4、会议登记地点:贵州省贵阳市双龙航空港经济区机场路多彩航空总部1号楼5层证券法务部。

5、会议登记时间:2022年9月9日一2022年9月15日每个工作日的上午9:00~下午5:00(未登记不影响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出席股东大会)

特此公告。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9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9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765 证券简称:中航重机 公告编号:2022-034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16日书面发出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的通知,并于8月26日在中航重机会议室(贵州省贵阳市双龙航空经济港区机场路多彩航空总部1号楼5层)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中航重机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议,监事会发表如下审核意见:(1)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2)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公允、客观地反映出公司2022年半年度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2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一致同意《中航重机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2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2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该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中航重机关于2022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推荐张嵩同志等2人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推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名单如下:张嵩同志、白传军同志。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该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选举。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8月29日

附件: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张嵩,女,1968年6月生,1990年7月本科毕业于中山大学哲学系哲学专业。1990年7月参加工作,曾任贵州红阳机械厂宣传干事、厂办文书,红阳公司团委副书记、团委书记、宣传部副部长,红阳公司办公室主任、党群工作部部长、纪委副书记,红阳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贵州航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纪委办公室主任、监察部部长、企业文化部(党群工作部)部长,中航通用飞机有限责任公司纪检监察与审计部部长、纪检组副组长,现任中航通用飞机有限责任公司纪委副书记、纪检与审计法律部部长、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白传军,男,1965年10月生,1987年本科毕业于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管理工程专业。1987年9月参加工作,曾任贵航总公司人事劳资处干事、秘书科科长、党委办副主任,贵航集团公司党委办公室副主任,贵州盖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会董事、总经理,贵航集团公司三产部部长,贵航集团公司副总师、经理部部长兼人力资源部部长、贵航集团公司、贵州资产公司董事、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现任贵航集团公司专务、工会主席、总法律顾问。

(上接230版)

项目总投资为90,129.00万元人民币,其中:建设投资89,419.2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709.80万元。具体投资如下表:

本项目建设期为24个月,本项目建成后内部收益率(税后)为10.58%,静态投资回收期为8.19年(包含24个月建设期)。

四、新项目的市场前景和风险提示

(一)市场前景

2022年6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等部门联合印发《“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指出,推动深远海海上风电技术创新和示范应用,积极推进深远海海上风电降本增效,开展深远海海上风电平价示范。《规划》指出,加快推动海上风电基地集群化开发,重点建设山东半岛、长三角、闽南、粤东和北部湾等千万千瓦级海上风电基地开发建设,推进一批百万千瓦级的重点项目集中连片开发,结合基地开发建设推进深远海海上风电平价示范和海上能源岛示范工程。

远海化之下,风速和利用小时数提高提升发电效率。我国潮间带和近海风电开发技术较为成熟,“十四五”早期我国海风开发以近海为主,后续有望朝深远海领域开发。远海风电场的风速更快,利用小时数更高,发电效率更高,使用更大的风机有助于捕捉更好的风能,有效摊薄初始投资以及后期运维成本。

公司现有“华电稳强”号、“亨通一航”号海上风电安装作业平台,均属于中小型海上风电安装作业平台,主要适用于作业水深30米以内、风机单机7MW以下的海上风电机组施工。大型深远海风电安装平台项目建成后,公司将具备在70m以内水深进行海上风电机组的吊装及风机基础施工作业。这将大大提高公司在海上风电领域的核心竞争力,也为海上风电深远海、机组大型化的发展打好基础。

(二)风险提示

大型深远海风电安装平台项目是公司基于长远发展规划和海上风电行业向深、远海的发展前景经多次研究论证后审慎提出的,有较高的可行性,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若发生产业政策重大变更、市场环境不利变化、公司人才储备不足、运营管理经验不足等情形,则海工船项目存在可能无法实现预期收益的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产业政策,积极开拓海上风电市场,加强人才储备,提升运营管理能力,从而增强本项目的抗风险能力。

五、专项意见说明

1. 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认为: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是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客观需要所做出,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股东的行为。亨通光电上述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亦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保荐机构同意亨通光电实施上述事项。

2.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是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以及原募集资金投资用途的实际情况而做出的审慎决定,新项目用途符合公司发展规划与业务增长需要,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严格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并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因此,我们同意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相关事项,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事项及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的规定。本次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及经营需要,符合募集资金使用相关要求,未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相关事项,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上网附件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八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487 股票简称:亨通光电 公告编号:2022-062号

转债代码:110056 转债简称:亨通转债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2年8月26日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8月15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或电话通知等方式发出,会议的通知及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2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12名。会议由董事长崔巍先生主持,会议审议了关于《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等五项议案,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12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12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亨通光电:2022-059号)。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上半年度亨通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12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四、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12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亨通光电:2022-060号)。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12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亨通光电:2022-061号)。

特此公告。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487 股票简称:亨通光电 公告编号:2022-063号

转债代码:110056 转债简称:亨通转债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8月26日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8月15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或电话通知等方式发出,会议的通知及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虞卫兴先生主持,会议审议了关于《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等四项议案,相关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亨通光电:2022-059号)。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上半年度亨通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四、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事项及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的规定。本次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及经营需要,符合募集资金使用相关要求,未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相关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亨通光电:2022-060号)。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487 证券简称:亨通光电 公告编号:2022-060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9月1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9月16日 14点 3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中山北路2288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9月15日

至2022年9月16日

投票时间为:自2022年9月15日15:00至2022年9月16日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公司已于2022年8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30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同时公司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登载《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三)本所认可的其他网络投票系统的投票流程、方法和注意事项。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2年9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三)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登记手续: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的复印件,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的复印件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将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12一63430985

传真:0512一63092355

邮箱:htgd@htgd.com.cn

通讯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中山北路2288 号亨通光电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215200

(二)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影响,则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9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