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2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2年

8月30日

查看其他日期

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08-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 600848 股票简称 上海临港 编号:临2022-048号

900928 临港B股

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临港”、“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2年8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11人,其中,独立董事4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审议并通过《关于〈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此项议案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 审议并通过《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此项议案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 审议并通过《关于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此项议案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此项议案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此项议案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 600848 股票简称 上海临港 编号:临2022-051号

900928 临港B股

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了满足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生产经营需要,进一步优化债务结构,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超短期融资券业务规程(试行)》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具体事宜如下:

一、本次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方案

1、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

2、发行期限:单笔发行期限不超过270天(含270天);

3、发行利率:根据发行时市场供求情况和公司资信评级情况由公司与承销机构协商确定;

4、募集资金用途:募集资金按照相关法规及监管部门要求使用(包括但不限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债务等);

5、发行方式:在注册额度及有效期内可一次或分期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具体发行方式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6、发行对象: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合格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购买者除外);

7、发行日期: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发行。

二、本次超短期融资券的授权事宜

为顺利推进本次超短期融资券的注册、发行等相关工作,由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适用法律法规、市场环境以及监管部门的意见,决定、办理以下事项:

1、确定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的具体条款、条件和其他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注册规模、发行规模、期限、发行价格、利率或其他确定方式、发行时机、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是否设置回售条款或赎回条款、评级安排、担保事项、还本付息的期限、在股东大会批准的用途范畴内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安排等与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

2、与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相关的其他事项,包括但不限于聘请中介机构,办理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的审批事项,办理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债务登记及交易流通等有关事项,修改并签署所有必要的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请示、注册报告、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各种公告及其他需披露文件),办理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存续期内相关的付息兑付手续,根据适用的监管规则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3、如公司资金债务情况、监管部门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公司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可对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或终止本次超短期融资券的注册发行事宜;

4、与本次超短期融资券注册及发行有关的、且上述未提及的其他一切必要事宜。

上述授权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审议决策程序

本次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事项已经公司于2022年8月29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 600848 股票简称 上海临港 编号:临2022-052号

900928 临港B股

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了满足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生产经营需要,进一步优化债务结构,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中期票据业务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具体事宜如下:

一、本次中期票据的发行方案

1、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

2、发行期限:本次发行的中期票据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具体发行的期限将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及市场情况确定;

3、发行利率:根据发行时市场供求情况和公司资信评级情况由公司与承销机构协商确定;

4、募集资金用途:募集资金按照相关法规及监管部门要求使用(包括但不限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债务和项目建设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用途);

5、发行方式:在注册额度及有效期内可一次或分期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具体发行方式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6、发行对象: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合格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购买者除外);

7、发行日期: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发行。

二、本次中期票据的授权事宜

为顺利推进本次中期票据的注册、发行等相关工作,由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适用法律法规、市场环境以及监管部门的意见,决定、办理以下事项:

1、确定本次中期票据发行的具体条款、条件和其他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注册规模、发行规模、期限、发行价格、利率或其他确定方式、发行时机、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是否设置回售条款或赎回条款、评级安排、担保事项、还本付息的期限、在股东大会批准的用途范畴内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安排等与本次中期票据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

2、与本次中期票据发行相关的其他事项,包括但不限于聘请中介机构,办理本次中期票据发行的审批事项,办理发行中期票据、债务登记及交易流通等有关事项,修改并签署所有必要的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发行中期票据的请示、注册报告、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各种公告及其他需披露文件),办理本次中期票据存续期内相关的付息兑付手续,根据适用的监管规则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3、如公司资金债务情况、监管部门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公司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可对本次中期票据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或终止本次中期票据的注册发行事宜;

4、与本次中期票据注册及发行有关的、且上述未提及的其他一切必要事宜。

上述授权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审议决策程序

本次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事项已经公司于2022年8月29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 600848 股票简称 上海临港 编号:临2022-053号

900928 临港B股

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二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行业信息披露:第一号一一房地产》要求,现将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第二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一、新增土地储备面积

2022年4-6月,公司园区房地产业务新增土地储备4.0万平方米。

二、新开工面积

2022年4-6月,公司园区房地产业务新开工面积约0.2万平方米。

三、竣工面积

2022年4-6月,公司园区房地产业务竣工面积约4.4万平方米。

四、园区房地产签约销售面积及合同金额

2022年4-6月,公司园区房地产业务签约销售面积约为3.3万平方米,签约销售合同金额约为57,072.2万元。

五、在租园区房地产总面积及租金总收入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在租园区房地产总面积约280.8万平方米。

2022年4-6月,公司园区房地产的租金总收入约为62,202.0万元。

六、其他收入

2022年4-6月,公司园区运营服务相关收入约为4,407.2万元。

以上数据为阶段统计数据,未经审计,请投资者审慎使用。

特此公告。

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 600848 股票简称 上海临港 编号:临2022-049号

900928 临港B股

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2年8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6人,实到监事6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提出如下的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严格按照股份制公司财务制度规范运作,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公司报告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2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核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保证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此项议案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此项议案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2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特此公告。

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0848 股票简称:上海临港 编号:临2022-050号

900928 临港B股

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2年6月30日的《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6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情况

1.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向上海漕河泾开发区经济技术发展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188号),本公司向七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106,609,808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募集配套资金,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

本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采用锁价发行的方式,发行价格为14.07元/股,非公开发行的股数106,609,808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50,000.00万元,扣除证券承销费用1,100.00万元后,余额148,900.00万元,于2017年1月19日汇入本公司在交通银行上海临港新城支行开立的310069121018800005235账号内。扣除本公司支付与本次股份发行相关的中介机构费和其他发行费用1,112.47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47,787.5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瑞华验字〔2017〕31170002号)。

2.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2019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情况

1.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向上海漕河泾新兴技术开发区发展总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831号),本公司向九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198,775,880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募集配套资金,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

本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发行价格为23.98元/股,非公开发行的股数198,775,880股,募集资金总额为476,664.56万元,扣除证券承销费用300.00万元后,余额476,364.56万元,于2019年11月25日汇入本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开立的8110201013101106131账号内。扣除本公司支付与本次股份发行相关的中介机构费和其他发行费用4,306.98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72,057.5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9]6-65号)。

2.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上证发〔2022〕1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1. 2016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情况

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储存,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独立财务顾问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2月17日与交通银行临港新城支行签订了《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于2017年3月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漕河泾开发区支行(以下简称“工行漕河泾开发区支行”)(浦江高科技园A1地块工业厂房三期项目)、上海农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汇支行(以下简称“农商行徐汇支行”)(浦江高科技园F地块工业厂房三期2标B项目)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南分行(以下简称“上海银行市南分行”)(浦江高科技园移动互联网产业(一期)项目)及项目实施主体公司上海临港浦江国际科技城发展有限公司(原上海漕河泾开发区浦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和上海漕河泾开发区浦月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该等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 2019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情况

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储存,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独立财务顾问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12月5日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上海分行”)签订了《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于2020年4月9日与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汇支行(以下简称“上海农商银行南汇支行”)(南桥欣创园二三期项目)及项目实施主体上海临港欣创经济发展有限公司签订了《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于2020年5月25日分别与上海农商银行南汇支行(科技绿洲四期项目)、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上海分行”)(科技绿洲五期项目、科技绿洲六期项目)及项目实施主体上海漕河泾开发区高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科技园公司”)签订了《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该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及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情况

1. 2016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募投项目已全部完成。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加上银行利息收入,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节余资金为161,806,971.34元。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以及本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中161,325,643.92元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481,327.42元,专户余额将在本年内转出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为方便账户的管理,公司于2022年6月23日完成了对账户交行临港新城支行310069121018800005235的销户处理,剩余募集资金账户将于本年内完成销户。

截至2022年6月30日,本公司尚有3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2. 2019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本公司有5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农商银行临港新片区支行曾用名为农商银行南汇新城支行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2016年度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以下简称“2016年重组募投项目”)

1. 2016年重组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6年重组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本报告附件1:2016年重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为12,070.45万元,与本说明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所述中的募集资金尚可使用余额48.13万元,差异主要是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产生的投资收益、存款利息收入以及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所致。

2. 2016年重组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经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本次募投项目,截至2017年1月31日,实际投资累计金额为28,122.95万元,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本公司募投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的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瑞华核字〔2017〕31170002号)。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拟将募集资金28,122.95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独立董事对上述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的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本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号)等相关法规的要求。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本公司已将浦江高科技园A1地块工业厂房三期项目、浦江高科技园移动互联网产业一期项目和浦江高科技园F地块工业厂房三期2标B项目预先投入金额中的27,122.94万元进行置换。根据公司总体资金安排及募投项目情况,公司对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中27,122.94万元进行了置换,剩余自筹资金不再进行置换。

3.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7年5月8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下属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8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2017年5月17日,本公司与子公司上海临港经济发展集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委托贷款合同,合同约定贷款期限为2017年5月18日至2018年5月8日。本公司划转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5,500万元至上海临港经济发展集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2017年6月28日,本公司与子公司上海漕河泾开发区松江高新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委托贷款合同,合同约定贷款期限为2017年6月28日至2018年5月8日。本公司划转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3,000万元至上海漕河泾开发区松江高新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2017年11月16日,本公司与子公司上海临港经济发展集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委托贷款合同,合同约定贷款期限为2017年11月16日至2018年11月16日。本公司划转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5,000万元至上海临港经济发展集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2017年11月28日,本公司与子公司上海漕河泾奉贤科技绿洲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委托贷款合同,合同约定贷款期限为2017年11月28日至2018年4月30日。本公司划转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5,000万元至上海漕河泾奉贤科技绿洲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2017年11月22日,本公司与子公司上海漕河泾康桥科技绿洲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委托贷款合同,合同约定贷款期限为2017年11月22日至2018年4月30日。本公司划转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0,000万元至上海漕河泾康桥科技绿洲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2018年3月29日,公司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1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18年3月30日,公司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13,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18年4月8日,公司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10,5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将上述归还事项及时通知了公司独立财务顾问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项目主办人。

截至2018年4月8日,上述补充流动资金合计人民币38,500万元的募集资金已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8年4月11日,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子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本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8,000万元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2018年4月26日,本公司与子公司上海漕河泾开发区松江高新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委托贷款合同,合同约定贷款期限为2018年4月27日至2019年4月10日。本公司划转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3,000万元至上海漕河泾开发区松江高新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2018年10月24日,公司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13,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将上述归还事项及时通知了公司独立财务顾问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项目主办人。

截至2018年10月24日,上述补充流动资金合计人民币13,000万元的募集资金已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4.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17年1月23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短期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拟使用总额共计人民币14.7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向交通银行临港新城支行一次性购买《蕴通财富·日增利》S款产品,期限自产品购买之日起至公司将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用于募投项目前,赎回日在公司将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前,且不得迟于2017年2月28日。2017年1月24日,公司与交通银行临港新城支行签署了《交通银行“蕴通财富·日增利”系列人民币理财产品》认购协议书,使用人民币14.7亿元认购该行发行的理财产品,并于2017年2月27日全部赎回,收回本金及收益合计147,417.64万元。

5.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18年4月11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将已结项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结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使用情况,公司使用结项募投项目浦江高科技园A1地块工业厂房三期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10,700万元和结项募投项目浦江高科技园F地块工业厂房三期2标B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3,500万元,用于浦江高科技园移动互联网产业(一期)项目。浦江高科技园移动互联网产业(一期)项目的承诺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为56,566万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号)的有关规定,截至2022年6月30日,募投项目已全部完成。本公司于2022年6月23日完成对交行临港新城支行310069121018800005235的销户处理,并将其余额24,965,643.92元转入工商银行上海自贸试验区新片区分行1001727329300011281账户;于6月1日将工行漕河泾开发区支行1001119829000001215余额126,048,000.00转入中国银行上海市临港支行433875135170账户;于6月6日将农商行徐汇支行50131000586002428余额中10,300,000.00转入中国银行上海市临港支行433875135170账户;于6月1日将上海银行市南分行03003123037余额中12,000.00元转入中国银行上海市临港支行445575133796账户。

6.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2016年重组募投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7.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浦江高科技园A1地块工业厂房三期项目、浦江高科技园移动互联网产业(一期)和F地块工业厂房三期2标B项目系本公司的部分开发项目,本公司各开发项目共同使用人员和除募集资金以外的资金,共同承担管理支出,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工后实现的租售收入为本公司营业收入的组成部分。

(二)2019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情况(以下简称“2019年重组募投项目”)

1. 2019年重组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9年重组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本报告附件2:2019年重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为13,526.45万元,与本说明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所述中的募集资金尚可使用余额17,446.65万元,差异主要是募集资金产生的存款利息收入所致。

2. 2019年重组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经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本次募投项目,截至2019年11月30日,实际投资累计金额为74,376.28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本公司募投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的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关于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0〕6-17号)。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并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拟将募集资金74,376.28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独立董事对上述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的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本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号)等相关法规的要求。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本公司已将科技绿洲四期项目、科技绿洲五期项目、科技绿洲六期项目和南桥欣创园二三期项目预先投入金额74,376.28万元进行置换。

3.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9年12月30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2019年12月30日,本公司与子公司上海临港经济发展集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内部资金专项调度协议,协议约定专项资金调度期限为2019年12月30日至2020年12月27日。本公司划转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2.40亿元至上海临港经济发展集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2020年1月3日,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划转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3.35亿元至自有资金账户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2020年1月15日,本公司与子公司上海漕河泾开发区高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内部资金专项调度协议,协议约定专项资金调度期限为2019年12月31日至2020年12月28日。本公司划转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4.20亿元至上海漕河泾开发区高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2020年9月21日,公司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4.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20年9月22日,公司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1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20年12月23日,公司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2.4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20年12月28日,公司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2.3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将上述归还事项及时通知了公司独立财务顾问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项目主办人。

截至2022年6月30日,上述补充流动资金合计人民币9.95亿元的募集资金已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4.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截止2022年6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5.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2019年重组募投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6.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科技绿洲四期项目、科技绿洲五期项目、科技绿洲六期项目和南桥欣创园二三期系本公司的部分开发项目,本公司各开发项目共同使用人员和除募集资金以外的资金,共同承担管理支出,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工后实现的租售收入为本公司营业收入的组成部分。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报告期,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1. 2016年重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 2019年重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30日

附件1

2016年重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件2

2019年重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600848 证券简称:上海临港 公告编号:2022-054

900928 临港B股

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9月2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9月28日 13点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松江区莘砖公路668号双子楼2楼松江厅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9月28日

至2022年9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分别披露于2022年8月30日的上海证券报、香港《文汇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同时持有本公司A股和B股的股东,应当分别投票。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单位营业执照、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股票账户卡;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3、股东可用信函、传真、现场等方式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使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

4、登记时间及地点

(1)登记时间:2022年9月27日 上午9:00至下午4:00

(2)登记地点:上海立信维一软件有限公司(长宁区东诸安浜路165弄29号四楼(纺发大楼))

(3)咨询电话:021-52383315

(4)传真:021-52383305

(5)附近交通:

① 轨道交通:地铁2号线、地铁11号线江苏路站 4 号口出;

② 公共交通:临近公交车有01路、62路、562路、923路、44路、20路、825路、138路、71路、925路。

六、其他事项

1、 本次股东大会不发放礼品和有价证券。与会代表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2、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海港大道1515号创晶科技中心T2楼8-9层。

邮编:201306

传真:021-64852187

联系电话:021-64855827

特此公告。

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9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848 900928 公司简称:上海临港 临港B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