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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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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08-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981 公司简称:汇鸿集团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2年上半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控股子公司汇鸿中锦经营的电子通信设备业务存在部分合同执行异常的情况,公司积极应对,采取法律措施追究相关方法律责任。报告期内,公司收到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汇鸿中锦的起诉。汇鸿中锦认为一审法院作出的裁定存在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的错误,在法定期限内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后汇鸿中锦陆续收到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裁定中止诉讼。

鉴于汇鸿中锦提起上诉的案件被中止审理,为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并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2年6月30日电子通信设备业务涉及的相关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对上述应收债权59,836.9万元剔除已预收款项2,179.07万元予以全额计提信用减值损失57,657.82万元。其中:2021年已计提减值准备11,464.44万元,2022年半年度计提减值准备46,193.38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公开披露的《关于2022年半年度计提电子通信设备业务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7)、《关于公司子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60)、《关于公司子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61)。公司将继续通过诉讼等途径全力挽损,做好相关工作,尽最大努力维护公司及广大股东的权益。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陈述

二〇二二年八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981证券简称:汇鸿集团 公告编号:2022-068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16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通知,召开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于2022年8月26日上午在汇鸿大厦26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顾晓冲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有关规定;

2.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2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公司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中有关保密的规定,未发现参与2022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监事会保证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会议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编制完成了《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69)。

会议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981证券简称:汇鸿集团 公告编号:2022-070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种类:中信银行共赢智信汇率挂钩人民币结构性存款。

● 委托理财金额:结构性存款09423期7,500万元、09877期7,500万元、10513期7,500万元、11121期7,000万元。

● 履行的审议程序: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含控股、全资子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额度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该类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属于低风险理财产品。受金融市场宏观经济影响,购买理财产品可能存在政策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及其他风险,受各种风险影响,理财产品的收益率可能会产生波动,理财收益具有不确定性。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运作效率和收益,降低募集资金闲置成本,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开展低风险的资金理财业务,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二)委托理财金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滚动使用7,5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中信银行共赢智信汇率挂钩人民币结构性存款09423期、09877期、10513期,及继续使用7,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中信银行共赢智信汇率挂钩人民币结构性存款11121期。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对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额度。

(三)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的一般情况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2015年4月9日召开的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公司吸收合并江苏汇鸿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公司以锁价发行股份的形式向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国药圣礼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赛领博达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赛领并购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厦门京道天甘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募集配套资金,募集资金总金额不超过200,000万元人民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汇鸿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江苏汇鸿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723号),核准公司向特定战略投资者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国药圣礼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赛领博达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赛领并购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厦门京道天甘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总金额不超过200,000万元。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88,997,552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4.09元。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99,999,987.68元,扣除本次发行承销保荐费22,000,000.00元、证券登记费488,997.55元,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77,510,990.13元。上述资金于2015年11月23日全部到位,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XYZH/2015NJA10055号《验证报告》和XYZH/2015NJA10056号《验资报告》。

(四)投资方式

1、本次委托理财的基本信息

公司滚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如下:

2、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1)共赢智信汇率挂钩09423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主要条款:

(2)共赢智信汇率挂钩09877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主要条款:

(3)共赢智信汇率挂钩10513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主要条款:

(4)共赢智信汇率挂钩11121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主要条款:

3、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的说明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使用条件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公司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不断健全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

(五)委托理财期限

本次现金管理产品期限分别为31天、34天、34天、57天。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10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含控股、全资子公司)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本着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含控股、全资子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额度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以及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额度的闲置自有资金适时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该类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在额度范围内具体负责办理实施,授权期限12个月。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21年10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0)。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公司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属于低风险理财产品。受金融市场宏观经济影响,购买理财产品可能存在政策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及其他风险,受各种风险影响,理财产品的收益率可能会产生波动,理财收益具有不确定性。

(二)针对投资风险采取的措施

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开展相关理财业务,并将加强对相关理财产品的分析和研究。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保本型理财产品购买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保本理财产品购买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严控投资风险,确保理财资金安全,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公司选择的银行理财产品为保本或较低风险型。在理财期间,公司将与产品发行人保持紧密联系,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保证资金安全,并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告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使用和日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实施的。通过购买适度的较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不会损害公司股东利益。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及独立财务顾问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董事会审议的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和财务收益。公司在满足经营性资金需求的前提下进行保本投资理财,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造成影响,亦不会对公司治理及依法合规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一致认为:公司继续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正常使用和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认为:

“1、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议案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2、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3、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议案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

基于以上意见,本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计划无异议。”

特此公告。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981证券简称:汇鸿集团 公告编号:2022-071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担保的进展情况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江苏汇鸿亚森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江苏汇鸿供应链(连云港)有限公司、青海汇鸿供应链有限公司、开元股份(香港)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披露的担保金额共计3.33亿元,截至2022年8月29日,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担保总额为13.35亿元。

● 本次担保不存在被担保人对公司及子公司进行反担保。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汇鸿集团”)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2022年5月19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根据下属子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为适应整体经营发展需要,保证各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公司及子公司拟为下属控股、全资子公司提供19.7亿元担保。其中,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控股、全资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8.37亿元的担保,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控股、全资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11.33亿元的担保。上述额度具体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根据担保事项决定股东大会或董事会)通过同类议案时止。

公司及各全资、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明细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在股东大会批准上述担保事项的前提下,董事会授权经营层决定每一笔担保的具体事宜,并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在上述各级全资子公司之间、控股子公司之间按照资产负债率70%以上和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范围内调剂使用担保额度(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的各级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

公司2022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关于公司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9)。

在上述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内,公司近期发生如下对外担保,并签署相关借款及担保合同,担保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一)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江苏汇鸿亚森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在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中央门支行的综合授信2,000万元人民币提供担保。

(二)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江苏汇鸿亚森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在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水西门支行的综合授信1,000万元人民币提供担保。

(三)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青海汇鸿供应链有限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的综合授信8,000万元人民币提供担保。

(四)江苏汇鸿国际集团中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为江苏汇鸿供应链(连云港)有限公司在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分行的综合授信10,000万元人民币提供担保。

(五)江苏汇鸿国际集团中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为江苏汇鸿供应链(连云港)有限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港口支行的综合授信5,000万元人民币提供担保。

(六)江苏汇鸿国际集团中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为江苏汇鸿供应链(连云港)有限公司在中银保险有限公司泰州中心支公司的关税保证保险提供3,000万元反担保。

(七)汇鸿(香港)有限公司为开元股份(香港)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的综合授信5,000万元港币提供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江苏汇鸿亚森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2、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二)江苏汇鸿供应链(连云港)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2、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三)青海汇鸿供应链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2、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四)开元股份(香港)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2、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经核实,上述被担保人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被担保人:江苏汇鸿亚森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银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中央门支行

担保金额:2,000万元人民币

被担保主债权发生期间:2022.3.24-2023.3.24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范围:主债权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以及鉴定费、评估费、拍卖费、诉讼费、仲裁费、公证费、律师费等乙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合理费用以及其他所有主合同债务人的应付费用。

(二)被担保人:江苏汇鸿亚森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银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水西门支行

担保金额:1,000万元人民币

被担保主债权发生期间:2022.8.5-2023.7.26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执行费、保全费、评估费、拍卖或变卖费、过户费、广告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三)被担保人:青海汇鸿供应链有限公司

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担保金额:8,000万元人民币

被担保主债权发生期间:2022.7.20-2023.7.6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范围:债权人依据主合同约定为债务人提供各项借款、融资、担保及其他表内外金融业务而对债务人形成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四)被担保人:江苏汇鸿供应链(连云港)有限公司

银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分行

担保金额:10,000万元人民币

被担保主债权发生期间:2022.5.16-2023.3.9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范围:债权人与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本金及按主合同约定计收的全部利息(包括罚息和复利)、以及债务人应当支付的手续费、违约金、赔偿金、税金和债权人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律师费、差旅费、公证费、公告费、送达费、鉴定费等)。因汇率变化而实际超出最高债权额的部分,保证人自愿承担保证责任。

(五)被担保人:江苏汇鸿供应链(连云港)有限公司

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港口支行

担保金额:5,000万元人民币

被担保主债权发生期间:2022.5.26-2023.2.27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不超过人民币伍仟万元整的本金金额以及利息(含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判决书或调解书等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债务人应向乙方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垫付的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信用证项下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乙方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六)被担保人:江苏汇鸿供应链(连云港)有限公司

银行:中银保险有限公司秦淮中心支公司

担保金额:3,000万元人民币

被担保主债权发生期间:2022.1.25-2023.1.24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范围:投保人应向保险人偿还的追偿款项及利息。

(七)被担保人:开元股份(香港)有限公司

银行: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

担保金额:5,000万元港币

被担保主债权发生期间:2022.7.7至银行收到终止担保契约的书面通知之日起三个日历月届满时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范围:主债务人根据任何一般银行授信、买卖、交易、承诺、合约及/或任何性质的责任、债务、约定及/或根据任何账单、汇票、票据、担保及/或弥偿保证到期应付及/或欠下银行的任何及所有款项;已累计或将累计利息;主债务人应付予银行的佣金、费用及其他收费;银行向主债务人及/保证人追讨款项及/或为强制执行及变现任何保证或担保或其他与前述债务人及/或保证人或本担保契据就本契约担保的任何款项、责任或债务作出的任何其他担保、弥偿保证或保证有关而合理招致且金额合理的任何性质的任何律师或其他费用、开支、代垫付费用及/或付款,按完全弥偿基准计算。

四、董事会意见

2022年4月22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担保风险总体可控,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及长远发展,同意公司及各全资、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额度预计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9.7亿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控股、全资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8.37亿元的担保,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控股、全资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11.33亿元的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根据担保事项决定股东大会或董事会)通过同类议案时止。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其他股东虽未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且控股子公司未提供反担保,但其经营活动的各个环节均处于公司的有效监管之下,经营管理风险处于公司有效控制的范围之内。公司控股子公司未发生过逾期还款的情形,财务风险在可控范围内,公司对其担保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股东的利益。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根据日常生产经营等业务发展需要,为满足经营过程中的融资需求,预计发生的公司及各全资、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9.7亿元,具体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根据担保事项决定股东大会或董事会)通过同类议案时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重大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担保事项的审议及决策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信息披露充分。同意将该担保事项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额及逾期担保的数额

截至2022年8月29日,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担保总额为13.3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5.62亿元的24%。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981证券简称:汇鸿集团 公告编号:2022-067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16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通知,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会议于2022年8月26日上午在汇鸿大厦26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8名,实到董事8名。其中现场参会6名,独立董事丁宏先生和董事叶炳华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陈述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书面表决形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2年半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会议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会议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69)。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会议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制定〈集团资产损失财务核销管理办法〉的议案》

会议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借出资金与提供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会议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集团借出资金预算的议案》

会议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协议转让江苏省信用再担保集团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为进一步聚焦主业,提升公司经营质效,提高发展质量,董事会同意公司将所持江苏省信用再担保集团有限公司0.56%股权,通过协议方式转让给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转让价格不低于备案的评估结果。本次交易尚需有关部门批准。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会议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981证券简称:汇鸿集团 公告编号:2022-069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2015年4月9日召开的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公司吸收合并江苏汇鸿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公司以锁价发行股份的形式向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国药圣礼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赛领博达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赛领并购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厦门京道天甘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募集配套资金,募集资金总金额不超过200,000万元人民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汇鸿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江苏汇鸿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723号),核准公司向特定战略投资者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国药圣礼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赛领博达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赛领并购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厦门京道天甘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总金额不超过200,000万元。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88,997,552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4.09元。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99,999,987.68元,扣除本次发行承销保荐费22,000,000.00元、证券登记费488,997.55元,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77,510,990.13元。上述资金于2015年11月23日全部到位,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XYZH/2015NJA10055号《验证报告》和XYZH/2015NJA10056号《验资报告》。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单位:人民币元

以上募集资金汇鸿集团到位1,977,510,990.13元,2015年公司将其中的8,600万元增资给控股子公司汇鸿冷链。2016年11月将其中的30,000万元增资给汇鸿冷链,用于建设汇鸿冷链物流基地建设项目(含溯源管理系统),其中29,042万元计入汇鸿冷链的注册资本,余下958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增资后,汇鸿冷链的注册资本增至59,042万元;将其中的28,940万元增资给汇鸿中天,汇鸿中天将该增资款28,940万元新设全资子公司汇鸿浆纸,汇鸿浆纸的实收资本15,000万元,资本公积13,940万元,由汇鸿浆纸实施浆纸O2O供应链服务升级改造项目的建设和运营;2016年5月将其中的20,000万元投资给全资子公司汇鸿宝贝,孕婴童用品综合运营服务项目的实施主体由事业部变更为汇鸿宝贝。

2018年5月10日,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延长“供应链云平台建设项目”建设期及结构性调整的议案》,同意供应链云平台建设项目调整后名称不变。投资总金额仍为13,504万元,项目实施主体及地点不变。根据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战略,优化调整具体研发内容及实施期限,建设周期延长到2020年12月完成。

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浆纸O2O供应链服务升级改造项目实施方式和增加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变更浆纸O2O供应链服务升级改造项目募集资金的实施方式,并增加全资子公司江苏汇鸿国际集团中天控股有限公司为部分项目的实施主体,项目建设期延长至2020年6月完成,2018年5月汇鸿浆纸将其中6,019万元分配至汇鸿中天。

2018年9月13日,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投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用于收购无锡天鹏集团有限公司股权暨增资的议案》,同意变更汇鸿冷链物流基地建设项目(含溯源管理系统)项目、现代医药物流中心及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中部分金额用途,用于收购无锡天鹏集团有限公司的股权。

为加强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公司于2019年6月2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汇鸿浆纸撤销原工商银行上海长宁支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1001278629015570360),将剩余募集资金全部转至中国银行上海自贸区分行新开账户(452077930717)进行专项存储。本次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变更不涉及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汇鸿浆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行及申万宏源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19年7月5日,汇鸿浆纸将募集资金及利息合计68,649,223.82元划转至中国银行新开专户存储,原账户注销。

2020年4月23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规模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经2020年5月18日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调整了“孕婴童用品综合运营服务项目”中的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020年9月11日,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浆纸O2O供应链服务升级改造项目实施内容和延长建设期的议案》,同意变更浆纸O2O供应链服务升级改造项目部分实施内容并延长建设期至2022年6月30日。

2021年4月23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延长“供应链云平台项目”建设期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延长募投项目建设期的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董事会同意“供应链云平台项目”延长建设期至2022年12月31日,项目实施建设内容不变。

2022年4月22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九届董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规模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经2022年5月19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调整了“浆纸O2O供应链服务升级改造项目”募集资金投入规模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2年6月30日,汇鸿中天及汇鸿浆纸已将“浆纸O2O供应链服务升级改造项目”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剩余资金59,712,589.51元(含募集资金49,501,682.38元,利息10,210,907.13元)转出募集资金账户,并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

(二)募集资金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单位:人民币元

公司于2015年12月25日对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营业部账户31000188000245578予以注销,银行误将结余金额58,382.96元转入公司在中国银行南京中华路支行的基本户540467516816。公司于2016年2月2日已将58,382.96元转入公司在中国银行南京中华路支行的募集资金账户484567803911。

(三)募集资金2022年半年度使用金额及余额

单位:人民币元

注:汇鸿冷链物流基地建设项目(含溯源管理系统)账户2022年1-6月份年使用金额58,414.65元,为募集资金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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