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725,2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A,京东方B 公告编号:2022-064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本集团按照财政部发布《固定资产准则实施问答》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内容要求,执行相关规定,对年初及上年同期财务报表相关项目进行追溯调整,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债券基本信息
■
(2) 截至报告期末的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三、重要事项
1、本公司于2019年10月18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2),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证监许可[2019]1801号文,核准了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300亿元的可续期公司债券。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第一期)(疫情防控债)(简称“20BOEY1”,代码“149046”)于2020年2月27日至2020年2月28日发行;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第二期)(疫情防控债)(简称“20BOEY2”,代码“149065”)于2020年3月18日至2020年3月19日发行;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第三期)(疫情防控债)(简称“20BOEY3”,代码“149108”)于2020年4月24日至2020年4月27日发行。公司于2022年2月24日披露《“20BOEY1”2022年付息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本次付息方案为每10张债券付息36.40元(含税)。公司于2022年3月17日披露《“20BOEY2”2022年付息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本次付息方案为每10张债券付息35.40元(含税)。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数字经济)(第一期)(简称“22BOEY1”,代码“149861”)发行时间为2022年3月24日至2022年3月25日,本期发行规模为20亿元,债券最终票面利率为3.50%。公司于2022年4月23日披露《“20BOEY3”2022年付息公告》(公告编号:2022-037),本次付息方案为每10张债券付息35.00元(含税)。
2、本公司于2021年1月16日披露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01)及《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等相关公告,公司拟向包括京国瑞基金在内的不超过35名的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净额预计不超过2,000,000.00万元。公司于2021年8月19日披露了《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之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摘要》(公告编号2021-058)等相关公告,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3,650,377,019股,于2021年8月2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于2022年2月18日披露了《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解除限售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中的2,932,244,165股于2022年2月21日解除限售上市流通,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占解除限售前公司无限售条件股份的比例为8.5058%,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7.6270%。
3、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议案》,于2021年8月31日披露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7)。2021年9月2日,公司首次实施股份回购,并于2021年9月3日披露了《关于首次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7)。2022年3月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暨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截至2022年2月28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实施回购公司股份,累计回购A股数量为499,999,919股,占公司A股的比例约为1.3330%,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1.3005%,本次回购最高成交价为5.96元/股,最低成交价为4.68元/股,支付总金额为2,620,105,418.52元(含佣金等其它固定费用)。公司上述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且回购股份数量已达到回购方案中的数量上限,至此本次回购股份事项已按既定方案实施完成。
4、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境内上市外资股份(B股)的议案》,并于2022年3月31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境内上市外资股份(B股)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0)、2022年5月10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境内上市外资股份(B股)的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46)。2022年6月27日,公司首次实施股份回购,并于2022年6月28日披露了《关于首次回购公司境内上市外资股份(B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0)。2022年7月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境内上市外资股份(B股)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51),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实施回购公司股份,累计回购B股数量为24,630,889股,占公司B股的比例约为2.6312%,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0.0641%,本次回购最高成交价为4.10港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65港元/股,支付总金额为97,262,535.91港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上述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5、本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披露了《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41)、《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43)、《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44),会议审议通过了换届选举的相关议案,完成了换届选举,具体信息详见相关公告。
6、本公司于2022年5月24日披露了《2021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2-048),公司2021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2年4月28日召开的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以每10股派2.10元人民币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其中,B股利润分配以本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日后第一个工作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兑换港币的中间价折算成港币支付),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董事长(签字):陈炎顺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2年08月26日
证券代码:0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A 公告编号:2022-057
证券代码:2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B 公告编号:2022-057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2年8月1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 2022年8月26日(星期五)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公司董事会共有董事11人,全部出席本次会议。监事会共有监事7人,全部列席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也列席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通知、出席及表决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陈炎顺先生主持。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审议《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审议《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2022年半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审议《2022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关于调整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以及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公告》。
本议案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意见。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议案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议案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意见。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关于修订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基础性法人治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公司根据相关规则的修订,结合战略发展需要,拟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及《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进行修订,修订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相关制度及制度修订对照表。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关于调整股东大会届次暨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关于拟受让合肥京东方显示技术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此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尚未确定,公司董事会将另行通知。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拟于2022年9月15日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故提请调整股东大会届次,将拟于2022年9月15日召开的股东大会确定为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具体安排,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0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A 公告编号:2022-058
证券代码:2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B 公告编号:2022-058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2年8月1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2022年8月26日(星期五)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公司监事会共有监事7人,全部出席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通知、出席及表决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谨女士主持。
一、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审议《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调整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以及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备查文件
1、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监事会关于第二次会议审议事项的意见。
特此公告。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2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0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A 公告编号:2022-059
证券代码:2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B 公告编号:2022-059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26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以及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0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审议〈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授予方案〉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对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事项分别发表了意见。
2、2020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核实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并在巨潮资讯网公告了《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司通过公司网站于2020年8月31日至2020年9月9日期间对上述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期满,公司未收到对名单中激励对象是否符合授予资格的异议。公司于2020年11月12日披露了《公司监事会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0年10月30日,公司收到实际控制人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转发的北京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批复》(京国资[2020]77号),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原则同意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
4、2020年11月17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股权激励相关议案,本次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
5、2020年11月18日,公司在对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于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的基础上,出具了《公司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在自查期间,未发现核查对象利用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或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
6、2020年12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授权日为2020年12月21日,向1,988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596,229,700股股票期权,向793名激励对象授予321,813,800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监事会对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及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报告。
7、2020年12月29日,公司完成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并于2020年12月30日披露了《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6)。
8、2021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以及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对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相关事项分别发表了意见。
9、2021年9月16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获得股东大会批准。
10、2021年10月22日,公司完成了预留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工作,并于2021年10月23日披露了《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4)。
11、2021年11月4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了本次激励计划的15,978,700股股票期权的注销工作;2021年11月8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了本次激励计划的3,029,300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工作。
二、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说明
(一)调整事由
2022年4月28日,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21年度以扣除公司通过回购专户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总股本37,917,560,43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每10股派2.10元人民币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权益分派已于2022年5月30日实施完毕。
(二)调整方法及调整结果
1、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方法及调整结果
根据《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若在行权前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派息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为正数。
依据上述规定及股东大会授权,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如下:
(1)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调整为:P=P0-V=5.33-0.21=5.12元/份;
(2)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调整为:P=P0-V=5.83-0.21=5.62元/份。
根据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对于行权价格的调整属于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范围内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方法及调整结果
根据《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调整如下: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若激励对象因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现金股利由公司代收的,应作为应付股利在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时向激励对象支付,则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不作调整。
依据上述规定及股东大会授权,公司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调整为:P=P0-V=2.62-0.21=2.41元/股。
根据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对于回购价格的调整属于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范围内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以及对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相关意见及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由于2022年4月28日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21年度以扣除公司通过回购专户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总股本37,917,560,43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每10股派2.10元人民币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该次权益分派已于2022年5月30日实施完毕。故公司2020年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调整为5.12元/份,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调整为5.62元/份,公司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调整为2.41元/股。公司本次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以及对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由于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的实施,公司对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了调整。经调整后的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5.12元/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调整为5.62元/股,调整后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2.41元/股。此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3、法律意见
综上,调整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以及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五、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4、第十届监事会关于第二次会议审议事项的意见;
5、关于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调整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以及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以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0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A 公告编号:2022-060
证券代码:2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B 公告编号:2022-060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2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以及《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董事会决定回购注销17名激励对象共计6,153,700股限制性股票。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情况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0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审议〈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授予方案〉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对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事项分别发表了意见。
2、2020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核实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并在巨潮资讯网公告了《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司通过公司网站于2020年8月31日至2020年9月9日期间对上述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期满,公司未收到对名单中激励对象是否符合授予资格的异议。公司于2020年11月12日披露了《公司监事会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0年10月30日,公司收到实际控制人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转发的北京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批复》(京国资[2020]77号),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原则同意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
4、2020年11月17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股权激励相关议案,本次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
5、2020年11月18日,公司在对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于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的基础上,出具了《公司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在自查期间,未发现核查对象利用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或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
6、2020年12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授权日为2020年12月21日,向1,988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596,229,700股股票期权,向793名激励对象授予321,813,800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监事会对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及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报告。
7、2020年12月29日,公司完成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并于2020年12月30日披露了《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6)。
8、2021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以及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对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相关事项分别发表了意见。
9、2021年9月16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获得股东大会批准。
10、2021年10月22日,公司完成了预留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工作,并于2021年10月23日披露了《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4)。
11、2021年11月4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了本次激励计划的15,978,700股股票期权的注销工作;2021年11月8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了本次激励计划的3,029,300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工作。
(二)本次激励计划方案授予情况
2020年12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20年12月21日,向793名激励对象授予321,813,800股限制性股票。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
1、回购注销的原因及数量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因辞职而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中沈自平、侯彦、李岳等17名原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董事会同意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6,153,700股,占本次激励计划已授予未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比例为1.93%,占总股本比例为0.016%。
2、限制性股票回购的资金来源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所需资金均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金额总计14,830,417元。
3、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
根据《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调整如下: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若激励对象因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现金股利由公司代收的,应作为应付股利在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时向激励对象支付,则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不作调整。
依据上述规定及股东大会授权,公司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调整为:P=P0-V=2.62-0.21=2.41元/股。因此,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2.41元/股。
三、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6,153,700股,按照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股本结构进行测算,公司股本变动情况如下:
■
以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以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且不影响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努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部分授予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公司董事会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6,153,700股。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且不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六、监事会核查意见
经核查,部分授予对象因个人原因主动辞职,公司董事会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6,153,700股。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合法有效,同意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
七、律师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以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八、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已经履行了必要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等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尚需履行股东大会审议程序,根据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相关法规规定办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相关手续。
九、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4、第十届监事会关于第二次会议审议事项的意见;
5、关于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调整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以及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以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书;
6、关于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注销及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0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A 公告编号:2022-061
证券代码:2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B 公告编号:2022-061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2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部分激励对象因主动离职、自愿放弃等个人原因,根据《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以及《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董事会决定注销79名激励对象共计24,073,200股股票期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情况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0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审议〈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授予方案〉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对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事项分别发表了意见。
2、2020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核实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并在巨潮资讯网公告了《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司通过公司网站于2020年8月31日至2020年9月9日期间对上述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期满,公司未收到对名单中激励对象是否符合授予资格的异议。公司于2020年11月12日披露了《公司监事会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0年10月30日,公司收到实际控制人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转发的北京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批复》(京国资[2020]77号),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原则同意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
4、2020年11月17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股权激励相关议案,本次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
5、2020年11月18日,公司在对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于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的基础上,出具了《公司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在自查期间,未发现核查对象利用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或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
6、2020年12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授权日为2020年12月21日,向1,988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596,229,700股股票期权,向793名激励对象授予321,813,800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监事会对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及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报告。
7、2020年12月29日,公司完成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并于2020年12月30日披露了《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6)。
8、2021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以及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对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相关事项分别发表了意见。
9、2021年9月16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获得股东大会批准。
10、2021年10月22日,公司完成了预留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工作,并于2021年10月23日披露了《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4)。
11、2021年11月4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了本次激励计划的15,978,700股股票期权的注销工作;2021年11月8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了本次激励计划的3,029,300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工作。
(二)本次激励计划方案授予情况
1、2020年12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股票期权的授权日为2020年12月21日,向1,988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596,229,700股股票期权。
2、2021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预留股票期权的授权日为2021年8月27日,向110名激励对象授予33,000,000股股票期权。
二、本次注销股票期权的原因和数量
根据《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因辞职而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包远福、黄朝雁、王余晖等79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自愿放弃等个人原因,已不具备激励对象条件,其已获授尚未行权的24,073,200股股票期权不符合行权条件,公司董事会决定注销其已获授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共24,073,200股,占目前已授予未注销股票期权总量的3.93%。
三、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且不影响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部分授予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自愿放弃,公司董事会回购注销其已获授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共24,073,200股。本次注销股票期权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且不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五、监事会核查意见
经核查,部分授予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自愿放弃,公司董事会注销其已获授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共24,073,200股。公司本次注销股票期权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注销股票期权的原因、数量、价格合法有效,同意本次注销股票期权事项。
六、律师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公司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以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七、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已经履行了必要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等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4、第十届监事会关于第二次会议审议事项的意见;
5、关于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调整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以及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以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书;
6、关于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注销及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0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A 公告编号:2022-062
证券代码:2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B 公告编号:2022-062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相关规定,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截至2022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2022年半年度相关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一)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资产减值》及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对截至2022年6月30日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经测试,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尾差系数据四舍五入取整所致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1、坏账准备
(1)对于应收账款,本集团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应收账款的减值准备,并根据逾期天数确定预计违约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并根据历史经验,对不同细分客户群体采用不同的损失模型。
依据客户信用风险特征,具体分组情况如下:
a.信用风险较高的客户
b.信用风险中等的客户
c.信用风险较低的客户
(2)对于其他应收款,若满足在资产负债表日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或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则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否则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下转23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