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0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2年

8月30日

查看其他日期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08-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375 公司简称:汉马科技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 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本报告期不进行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375 证券简称:汉马科技 编号:临2022-063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2022年半年度资产减值损失、

信用减值损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2年8月29日,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2022年半年度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情况概述

2022年半年度,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基于审慎性原则,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资产和财务状况,公司对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根据减值测试结果相应计提资产减值损失228,031,357.45元和信用减值损失150,529,955.89元。具体计提减值情况如下:

单位:元

2022年半年度,公司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计提情况说明:

(一)资产减值损失计提情况说明

1、存货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一存货》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2、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开发支出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一资产减值》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开发支出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本公司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当资产或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二)信用减值损失计提情况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对各类金融资产进行分类,对不同类别的金融资产,分别进行会计计量,及减值处理。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及长期应收款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及长期应收款或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及长期应收款等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二、计提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将导致公司2022年半年度利润总额减少378,561,313.34元。

三、董事会、监事会和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亦对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本次计提减值损失后,公司2022年半年度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可以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符合公司资产、财务的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本次计提减值损失的审批程序合法合规,依据充分。本次计提减值损失后能够更加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减值损失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符合公司资产、财务的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公司本次计提减值损失的审批程序合法合规,依据充分。本次计提减值损失后,公司2022年半年度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2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有利于为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计提减值损失事项,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0375 证券简称:汉马科技 编号:临2022-064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核销部分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和

其他应收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2年8月29日,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核销部分应收账款、长期应收款和其他应收款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的资产管理,防范财务风险,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使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公司及分子公司拟对部分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长期应收款和其他应收款予以核销,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核销部分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和其他应收款的概况

单位:元

二、本次核销部分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和其他应收款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核销的应收账款、长期应收款和其他应收款均已全额计提信用减值损失,不会对公司当期损益和财务状况产生影响。本次核销部分应收账款、长期应收款和其他应收款事项,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三、公司对此事项的后续相关工作

公司相关部门已对所有核销明细建立备查账目,做到账销案存,保存以后可能用以追索的资料,继续落实责任人随时跟踪,一旦发现对方有偿债能力将立即追索。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付于武先生、晏成先生和汪家常先生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核销部分应收账款、长期应收款和其他应收款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符合公司财务的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公司本次核销部分应收账款、长期应收款和其他应收款的审批程序合法合规,依据充分。本次核销部分应收账款、长期应收款和其他应收款后,公司2022年半年度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2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本次核销部分应收账款、长期应收款和其他应收款事项,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核销部分应收账款、长期应收款和其他应收款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符合公司财务的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本次核销审批程序合法合规,依据充分。本次核销部分应收账款、长期应收款和其他应收款后,能够更加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我们同意公司本次核销部分应收账款、长期应收款和其他应收款事项,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0375 证券简称:汉马科技 编号:临2022-065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和

融资租赁机构申请增加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2年8月29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和融资租赁机构申请增加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华菱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菱汽车”)生产经营需要,华菱汽车2022年度向银行和融资租赁机构申请增加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详见附件),期限为一年,实际授信额度以各家银行和融资租赁机构最终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华菱汽车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决定。授信期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华菱汽车法定代表人代表华菱汽车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30日

附件:公司全资子公司华菱汽车2022年度向银行和融资租赁机构申请增加的综合授信额度明细表

注:上表中增加的综合授信额度仅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华菱汽车结合自身情况作出的预计,实际授信额度以各授信银行和融资租赁机构最终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证券代码:600375 证券简称:汉马科技 编号:临2022-067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公司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2年8月29日,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了《关于为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须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次为公司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事宜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控制体系,促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责任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公司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责任人员购买责任保险(以下简称“董责险”)。具体情况如下:

一、董责险方案

1、投保人: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责任人员

3、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年(具体金额以保险合同为准)

4、保险费用:不超过人民币26.5万元/年(具体金额以保险合同为准)

5、保险期限:12个月(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为了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董责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被保险人、保险公司、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理赔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后续董责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付于武先生、晏成先生和汪家常先生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此次购买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控制体系,保障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该事项的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购买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为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控制体系,保障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符合相关规定。我们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0375 证券简称:汉马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2-068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9月1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9月15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公司办公楼四楼第一会议室(安徽省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梅山路1000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9月15日

至2022年9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2年8月29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第4项议案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第1、2、3、4、5项议案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应出示本人的身份证、持股凭证和证券账户卡;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的身份证、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持股凭证和证券账户卡。

(2)法人股东应出示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法人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凭证和证券账户卡;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的身份证、法人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证券账户卡。

(3)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名称或姓名、并附身份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持股凭证和证券账户卡的复印件,来信或传真上请注明“股东大会登记”字样。

(4)未登记不影响“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出席股东大会。

2、登记时间

2022年9月14日上午8:00一12:00和下午13:00一17:00。

3、登记地点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安徽省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梅山路1000号公司办公楼四楼)。

六、其他事项

联系人:周树祥、黄岗

联系电话:0555-8323038

传真:0555-8323531

电子邮件:600375@hmcamc.com

联系地址:安徽省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梅山路1000号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243061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9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375 证券简称:汉马科技 编号:临2022-069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电子邮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为加强品牌宣贯,同时为进一步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启用新的公司电子邮箱,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公司原电子邮箱地址为:xm600375@163.com

变更后电子邮箱地址为:600375@hmcamc.com

除上述公司电子邮箱变更外,公司联系地址、电话及传真等其他联系方式均保持不变,敬请广大投资者留意。

特此公告。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0375 证券简称:汉马科技 编号:临2022-060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2年8月19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了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的通知。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2年8月29日上午9时整以通讯方式召开。出席会议的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范现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169号)核准,公司向浙江吉利新能源商用车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9,857.42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9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58,947.40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税人民币426.76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8,520.6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4月28日划转至公司指定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21年4月29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1]230Z0086号),对公司截至2021年4月28日的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确认。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39,640.00万元,本年度使用8,000.00万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余额为19,007.40万元,加上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等的净额163.52元,募集资金专户2022年6月30日余额合计为19,170.92万元。

截至2022年7月26日,公司募集资金已按规定披露用途全部使用完毕,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0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公司关于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53)。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付于武先生、晏成先生和汪家常先生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8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临2022-062)。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计提2022年半年度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的议案》。

2022年半年度,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基于审慎性原则,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资产和财务状况,公司对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根据减值测试结果相应计提资产减值损失228,031,357.45元和信用减值损失150,529,955.89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将导致公司2022年半年度利润总额减少378,561,313.34元。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本次计提减值损失后,公司2022年半年度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可以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8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公司关于计提2022年半年度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63)。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核销部分应收账款、长期应收款和其他应收款的议案》。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的资产管理,防范财务风险,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使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公司及分子公司拟对部分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长期应收款和其他应收款予以核销,核销金额为154,124,387.74元。

本次核销的应收账款、长期应收款和其他应收款均已全额计提信用减值损失,不会对公司当期损益和财务状况产生影响。本次核销部分应收账款、长期应收款和其他应收款事项,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公司关于核销部分应收账款、长期应收款和其他应收款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64)。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和融资租赁机构申请增加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华菱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菱汽车”)生产经营需要,华菱汽车2022年度向银行和融资租赁机构申请增加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为一年,实际授信额度以各家银行和融资租赁机构最终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华菱汽车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决定。授信期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华菱汽车法定代表人代表华菱汽车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8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公司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和融资租赁机构申请增加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65)。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和融资租赁机构申请增加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华菱汽车生产经营需要,保证华菱汽车生产经营业务正常开展,进一步降低财务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更好地运用银行和融资租赁机构业务平台,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华菱汽车2022年度向银行和融资租赁机构申请增加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期限为一年。上述华菱汽车的实际授信额度以各家银行和融资租赁机构最终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8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公司关于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和融资租赁机构申请增加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66)。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周树祥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根据董事长范现军先生的提名,聘任周树祥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周树祥先生董事会秘书任职生效后,公司董事长范现军先生不再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周树祥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本次会议召开前,公司已按相关规定将周树祥先生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提交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结果无异议。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付于武先生、晏成先生和汪家常先生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董事会聘任董事会秘书的提名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周树祥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所规定的条件,未发现有《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及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认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董事会聘任周树祥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了《关于为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控制体系,促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责任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公司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责任人员购买责任保险。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8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公司关于公司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67)。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全体董事须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次为公司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事宜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2年9月15日(星期四)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9月9日(星期五)。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8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2-068)。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30日

附件:公司董事会秘书简历

周树祥,男,汉族,1967年9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中共党员,高级经济师。1990年毕业于杭州大学数学系数理统计专业。1991年3月至2014年5月在万向钱潮股份有限公司工作,历任质量部副经理、企管中心主任、万向钱潮营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2014年6月至2020年7月在万向集团公司工作,历任董事局监察室副总经理、财务部总经理助理、河北承德露露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2020年8月至2022年3月在浙江吉利新能源商用车集团有限公司工作,担任投资发展部高级经理。2022年4月至今在本公司工作。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证券代码:600375 证券简称:汉马科技 编号:临2022-061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2年8月19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了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的通知。本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2年8月29日上午11时整以通讯方式召开。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到5人,实到5人。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叶维列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根据《证券法》第82条的规定和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一一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我们作为公司的监事,在全面了解和审核了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后认为:

1、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有关信息披露编报准则的要求编制,并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其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2、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2年上半年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

3、在本次监事会进行审议前,我们未发现参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和《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相关规定的行为。

4、我们保证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169号)核准,公司向浙江吉利新能源商用车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9,857.42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9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58,947.40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税人民币426.76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8,520.6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4月28日划转至公司指定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21年4月29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1]230Z0086号),对公司截至2021年4月28日的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确认。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39,640.00万元,本年度使用8,000.00万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余额为19,007.40万元,加上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等的净额163.52元,募集资金专户2022年6月30日余额合计为19,170.92万元。

截至2022年7月26日,公司募集资金已按规定披露用途全部使用完毕,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0元。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计提2022年半年度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的议案》。

2022年半年度,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基于审慎性原则,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资产和财务状况,公司对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根据减值测试结果相应计提资产减值损失228,031,357.45元和信用减值损失150,529,955.89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将导致公司2022年半年度利润总额减少378,561,313.34元。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符合公司资产、财务的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本次计提减值损失的审批程序合法合规,依据充分。本次计提减值损失后能够更加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核销部分应收账款、长期应收款和其他应收款的议案》。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的资产管理,防范财务风险,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使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公司及分子公司拟对部分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长期应收款和其他应收款予以核销,核销金额为154,124,387.74元。

本次核销的应收账款、长期应收款和其他应收款均已全额计提信用减值损失,不会对公司当期损益和财务状况产生影响。本次核销部分应收账款、长期应收款和其他应收款事项,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核销部分应收账款、长期应收款和其他应收款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符合公司财务的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本次核销审批程序合法合规,依据充分。本次核销部分应收账款、长期应收款和其他应收款后,能够更加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我们同意公司本次核销部分应收账款、长期应收款和其他应收款事项,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和融资租赁机构申请增加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华菱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菱汽车”)生产经营需要,华菱汽车2022年度向银行和融资租赁机构申请增加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为一年,实际授信额度以各家银行和融资租赁机构最终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华菱汽车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决定。授信期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华菱汽车法定代表人代表华菱汽车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和融资租赁机构申请增加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华菱汽车生产经营需要,保证华菱汽车生产经营业务正常开展,进一步降低财务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更好地运用银行和融资租赁机构业务平台,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华菱汽车2022年度向银行和融资租赁机构申请增加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期限为一年。上述华菱汽车的实际授信额度以各家银行和融资租赁机构最终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了《关于为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控制体系,促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责任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公司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责任人员购买责任保险。

监事会认为:公司为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控制体系,保障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符合相关规定。我们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全体监事须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次为公司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事宜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0375 证券简称:汉马科技 编号:临2022-062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现将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169号)核准,公司向浙江吉利新能源商用车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9,857.42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9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58,947.40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税人民币426.76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8,520.6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4月28日划转至公司指定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21年4月29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1]230Z0086号),对公司截至2021年4月28日的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确认。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39,640.00万元,本年度使用8,000.00万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余额为19,007.40万元,加上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等的净额163.52元,募集资金专户2022年6月30日余额合计为19,170.92万元。

截至2022年7月26日,公司募集资金已按规定披露用途全部使用完毕,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0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公司关于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53)。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2021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设立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公司在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银泰支行设立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储与使用。2021年5月6日,公司与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银泰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设立及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置换、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现金管理等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2年半年度,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30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证券代码:600375 证券简称:汉马科技 编号:临2022-066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和融资租赁机构申请增加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安徽华菱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菱汽车”),为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0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反担保。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特别风险提示: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外担保预计总额度为人民币1,030,000.00万元,其中为购买本公司产品而与银行、融资租赁公司开展按揭贷款、保兑仓及融资租赁等信用销售业务的客户提供回购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30,000.00万元,对子公司向银行和融资租赁机构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10,000.00万元,为控股子公司上海徽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相关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0万元。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2021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净资产100%,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公司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2年8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和融资租赁机构申请增加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华菱汽车生产经营需要,保证华菱汽车生产经营业务正常开展,进一步降低财务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更好地运用银行和融资租赁机构业务平台,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华菱汽车2022年度向银行和融资租赁机构申请增加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详见附件)提供担保,期限为一年。上述华菱汽车的实际授信额度以各家银行和融资租赁机构最终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安徽华菱汽车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0.00万元

3、法定代表人:夏宏

4、住所:安徽省马鞍山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5、经营范围:重型汽车、汽车底盘的研发生产、销售。重型汽车发动机的研发、生产、销售(此项目限分支机构经营)。汽车零部件的研发、生产、销售。客车的研发、生产、销售。

6、财务状况: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华菱汽车的资产总额577,933.15万元,负债总额374,498.34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41,598.78万元,流动负债总额358,934.07万元,资产净额203,434.81万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73,378.07万元,净利润-40,430.95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止2022年6月30日,华菱汽车的资产总额519,596.38万元,负债总额332,495.90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50,557.47万元,流动负债总额317,028.15万元,资产净额187,100.48万元;2022年1-6月份营业收入162,683.84万元,净利润-16,334.32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7、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华菱汽车2022年度向银行和融资租赁机构申请增加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期限为一年。上述华菱汽车的实际授信额度以各家银行和融资租赁机构最终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被担保人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资产信用状况良好,本次担保事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担保风险可控。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和融资租赁机构申请增加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同意将该担保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和融资租赁机构申请增加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事项符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更好地运用银行和融资租赁机构业务平台,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议该担保事项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和融资租赁机构申请增加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提拱担保,同意将该担保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1、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无逾期担保的情况。

2、公司其他对外担保情况:

(1)公司为购买本公司产品而与银行、融资租赁公司开展按揭贷款、保兑仓及融资租赁等信用销售业务的客户提供回购担保。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按揭贷款业务回购担保未结清余额为183,124.18 万元,保兑仓业务回购担保未结清余额为9,629.90 万元。

(2)为满足公司子公司生产经营需要,保证公司子公司生产经营业务正常开展,进一步降低公司子公司财务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更好地运用银行和融资租赁机构业务平台,公司为公司子公司安徽华菱汽车有限公司、上海徽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安徽星马专用汽车有限公司、芜湖福马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和融资租赁机构申请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10,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期限为一年。上述公司子公司的实际授信额度以各家银行和融资租赁机构最终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3)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上海徽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海通恒信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信达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厦门海翼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苏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建信金融租赁有限公司5家机构开展相关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0万元。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被担保全资子公司华菱汽车营业执照复印件。

特此公告。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30日

附件:公司全资子公司华菱汽车2022年度向银行和融资租赁机构申请增加的综合授信额度明细表

注:上表中增加的综合授信额度仅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华菱汽车结合自身情况作出的预计,实际授信额度以各授信银行和融资租赁机构最终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