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8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2年

8月30日

查看其他日期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08-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728 公司简称:佳都科技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一、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4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728 证券简称:佳都科技 公告编号:2022-097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8月16日以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通知到各位董事。会议于2022年8月26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刘伟先生主持,董事何华强、刘锋、刘佳出席现场会议,董事GU QINGYANG(顾清扬)、独立董事卢馨、赖剑煌、鲁晓明通过通讯表决方式参会。参加本次会议的董事超过全体董事的半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成员及其他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关于公司募集资金2022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关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为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稳步实施,公司根据目前募投项目实际研发情况和投资进度,将“城市视觉感知系统及智能终端项目”和“轨道交通大数据平台及智能装备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从2022年8月30日延期至2023年8月30日。除上述调整外,其他事项不做变更。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四、关于为广州佳都技术有限公司、重庆新科佳都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厂商信用额度担保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佳都技术有限公司、重庆新科佳都科技有限公司因业务开展需要向浙江宇视科技有限公司申请人民币共6,500万元固定循环信用额度,公司对此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自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止。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五、关于为广州新科佳都科技有限公司、重庆新科佳都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厂商信用额度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开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新科佳都科技有限公司向新华三集团有限公司申请人民币8,000万元固定循环信用额度,全资子公司重庆新科佳都科技有限公司向新华三集团有限公司申请人民币22,000万元固定循环信用额度,上述信用额度在新华三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直接或间接控股子公司通用,账期45天,公司对此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有效。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六、关于召开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0728 证券简称:佳都科技 公告编号:2022-100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2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结合目前2018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情况,经过审慎研究,公司拟将“城市视觉感知系统及智能终端项目”和“轨道交通大数据平台及智能装备项目”的预计完成日期延长至2023年8月30日。除前述变更外,其他事项均无任何变更。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2018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8年11月27日出具的《关于核准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970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74,723,000.00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含税合计人民币13,433,73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61,289,27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8年12月26日出具了“天职业字[2018]23496号”验资报告验证。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与募集资金专户各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2018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募集资金使用进度未达计划预期,主要是由于募投项目实施载体的建设工程投资进度晚于预期所致。因实施地点的地块建筑航空限高调整,导致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取得时间较晚,以及受疫情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工程投资进度略有延长,导致整个项目进度较计划延后。

为确保本次募投项目稳步实施,保证募集资金合理有效运用,公司结合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研发情况和投资进度,经过审慎研究论证,在项目实施主体、项目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均保持不变的前提下,拟将“城市视觉感知系统及智能终端项目”和“轨道交通大数据平台及智能装备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从2022年8月30日延期至2023年8月30日。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做出的谨慎决定,仅涉及募投项目投资进度的变化,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总额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

本次延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能够更有效合理的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投项目建设质量,不会对已实施的项目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会对公司当前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与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将加强对项目建设进度的监督,促使项目尽快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

五、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审议程序和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8月2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将 “城市视觉感知系统及智能终端项目”和“轨道交通大数据平台及智能装备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长至2023年8月30日。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对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而做出的谨慎决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和长远发展规划,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8月26日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延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符合项目实际建设情况,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当前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同意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延期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的独立意见;

4、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0728 证券简称:佳都科技 公告编号:2022-101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厂商信用额度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佳都科技”)全资子公司广州佳都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都技术”)、重庆新科佳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新科”)、广州新科佳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科佳都”)

● 本次担保金额:36,5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8.03亿元。

●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 无逾期对外担保。

●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被担保人重庆新科截至2022年6月30日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公司为广州佳都技术有限公司、重庆新科佳都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厂商信用额度担保

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佳都技术有限公司、重庆新科佳都科技有限公司因业务开展需要向浙江宇视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宇视科技”)申请人民币共6,500万元固定循环信用额度,公司对此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自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止。

(二)公司为广州新科佳都科技有限公司、重庆新科佳都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厂商信用额度担保

因业务开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新科佳都科技有限公司向新华三集团有限公司申请人民币8,000万元固定循环信用额度,全资子公司重庆新科佳都科技有限公司向新华三集团有限公司申请人民币22,000万元固定循环信用额度,上述信用额度在新华三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直接或间接控股子公司通用,账期45天,公司对此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有效。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广州佳都技术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孙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7955065498,成立日期:2006年10月31日,法定代表人:肖钧,注册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凤湖四路穗科街1号广州知识城国际领军人才集聚区A01栋5楼511,注册资本:15,000万元人民币。佳都技术主要从事网络及云计算产品集成与服务等业务。截止2021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41,197.15万元、总负债25,810.81万元,其中流动负债25,810.81万元,无流动资金贷款,净资产15,386.34万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103,333.40万元、营业利润545.52万元、净利润180.11万元。截止2022年6月30日总资产为46,580.05万元、总负债31,545.87万元,其中流动负债31,545.87万元、无流动资金贷款,净资产15,034.18万元;2022年上半年度营业收入23,687.43万元、营业利润-400.67万元、净利润-352.16万元。

重庆新科佳都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00107MA5UATHL7B,成立日期:2017年1月13日,法定代表人:熊剑峰,注册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谢家湾正街49号(谢家湾正街55号万象城项目)华润大厦第33层第8号,注册资本:10,000万元。重庆新科主要业务为从事网络及云计算产品集成与服务业务。截止2021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106,975.43万元、总负债90,497.70万元,其中流动负债90,495.49万元,无流动资金贷款,净资产16,477.74万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211,421.73万元、营业利润2,688.29万元、净利润2,226.87万元。截止2022年6月30日总资产为119,463.42万元、总负债103,212.16万元,其中流动负债102,858.27万元、无流动资金贷款,净资产16,251.27万元;2022年上半年度营业收入68,628.89万元、营业利润-81.66万元、净利润-79.73万元。

广州新科佳都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755594580F,成立日期:2004年1月7日,法定代表人:赵辉,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新岑四路2号佳都智慧大厦709房,注册资本:40,000万元。新科佳都是国内领先的智能化产品和解决方案服务商,业务涉及轨道交通智能化、智能化产品集成。在轨道交通智能化领域拥有多项专利及一线城市的成功应用案例,主要产品包括轨道交通自动售检票系统、屏蔽门系统、中央监控系统。截止2021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242,835.37万元、总负债176,049.13万元,其中流动负债173,614.99万元,无流动资金贷款,归母净资产66,786.90万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145,488.52万元、营业利润4,280.16万元、归母净利润3,008.17万元。截止2022年6月30日总资产为229,669.61万元、总负债160,198.88万元,其中流动负债159,044.93万元、无流动资金贷款,归母净资产69,473.57万元;2022年上半年度营业收入53,783.81万元、营业利润1,829.77万元、归母净利润2,637.78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为广州佳都技术有限公司、重庆新科佳都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厂商信用额度担保

保证人: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浙江宇视科技有限公司

债务人1:广州佳都技术有限公司

债务人2:重庆新科佳都科技有限公司

担保额度:6,500万元

保证期间:保证期间自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止。

鉴于债务人与债权人达成合作意向,并就合作签订相关交易合同(下称“主合同”),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债权人给与债务人总计陆仟伍佰万元人民币固定循环信用额度,保证人自愿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向债权人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各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被担保的主债权

1、保证人对本协议执行日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之间(下称“债权确定期间”)就债权人与债务人签订的所有交易合同项下债权人的全部债权(下称“主债权”)作不可撤销连带保证担保。

2、本合同担保的债权本金最高限额为6,500万元人民币。

第二条 保证担保的范围

本合同保证担保的范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人应承担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货款、逾期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债权人保管担保财产、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等)。

第三条 保证方式

保证人提供的保证为连带责任保证。

第四条 保证期间

保证期间自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止。

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债权人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至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止。

保证担保合同尚未签署。

(二)公司为广州新科佳都科技有限公司、重庆新科佳都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厂商信用额度担保

受益人:新华三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新华三技术有限公司、新华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紫光华山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华三通信技术有限公司、紫光华山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新华三大数据技术有限公司、新华三云计算技术有限公司、新华三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新华三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新华三智能终端有限公司、新华三人工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新华三工业互联网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一:重庆新科佳都科技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二:广州新科佳都科技有限公司

担保人: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鉴于被担保人重庆新科佳都科技有限公司、广州新科佳都科技有限公司系担保人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

鉴于被担保人重庆新科佳都科技有限公司、广州新科佳都科技有限公司作为新华三集团及其子公司的合作渠道,在新华三集团有限公司申请30000万元(大写:人民币叁亿元整)固定循环信用额度,此固定循环信用额度在新华三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直接或间接控股子公司通用,账期45天;其中被担保人一向受益人申请贰亿贰仟万元整,被担保人二向受益人申请捌仟万元整。

鉴于被担保人重庆新科佳都科技有限公司、广州新科佳都科技有限公司因项目日常合作需要,被担保人会基于业务需求向新华三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申请临时授信(一次性使用,账期45天以内)、项目授信(账期180天以内);

综上,担保人自愿担保:当被担保人不论何种原因不能履行按期偿还新华三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欠款及支付有关费用等义务时,担保人自愿无条件承担连带担保责任,担保责任最高限额人民币30000万元整(大写:人民币叁亿元整)。

担保人在此声明和保证:

1. 担保人承诺担保协议签订后任何改变担保人本身性质、地位的事件、事项发生或有可能发生时,担保人保证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新华三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2. 担保人在收到新华三集团有限公司或其子公司(含间接控股)出具的要求担保人履行担保责任的付款通知书后,不论新华三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向被担保人追索,保证按付款通知书规定的付款日、付款金额主动、一次向新华三集团有限公司或其子公司(含间接控股)付清全部应付款项。

3. 新华三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含间接控股)与被担保人就双方签署的合同进行任何修改、补充、删除或被担保人与其它主体签订的任何合同不影响本担保函的有效性。

4. 如被担保人发生包括但不限于破产、重组或与其它公司合并,或更改名称等类似情况出现,并不解除担保人在此担保书下的责任。

5. 担保人的继承人(包括因改组合并而继承)将受本担保书的约束,并继续承担本担保项下的责任。未得到新华三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事先书面同意,担保人不得转让到期担保义务。

6. 新华三集团有限公司(包含其直接或间接控股子公司)之继承人(包括因收购改组合并而继承)相应继承本担保协议之权利。

7. 本担保书是无条件不可撤销担保,担保人与任何其它方面签订的任何合同(协议或契约)均不影响本担保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

8. 本担保书有效期自担保人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一年有效

9. 本担保书履行过程中如产生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担保书尚未签署。

四、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2年8月26日审议通过上述担保事项,上述担保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额及逾期担保数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经审批的担保总额为71.8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126.78%;公司及子公司已签署担保合同且尚在履行中的担保金额为60.85亿元,其中,已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为28.03亿元,担保余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49.46%。

上述担保均为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子公司之间的担保及子公司以质押产品为自己担保。除上述担保外,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主体提供担保,无逾期对外担保及涉及诉讼担保。

六、备查文件目录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0728 证券简称:佳都科技 公告编号:2022-102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9月1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9月15日 14点 30分

召开地点:广州市天河区新岑四路2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9月15日

至2022年9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佳都科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97)、《佳都科技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厂商信用额度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01)。

2、特别决议议案:1、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公司A股股东出席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如下:

(一)登记时间:2022年9月14日09:00-12:00,13:30-17:30。

(二)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帐户卡或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2年9月14日17:30时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二)联系人:王文捷、潘倩

(三)联系电话:020-85550260 传真:020-85577907

(四)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新岑四路2号

(五)邮政编码:510660

特此公告。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9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盖章,法定代表人签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728 证券简称:佳都科技 公告编号:2022-098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8月16日以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通知到各位监事。会议于2022年8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张利连女士主持,监事何月姣、刘光天出席会议。参加本次会议的监事超过全体监事的半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2年半年度报告进行审议,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内部各项管理制度的规定;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在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半年报编制人员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公司募集资金2022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为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稳步实施,公司根据目前募投项目实际研发情况和投资进度,将“城市视觉感知系统及智能终端项目”和“轨道交通大数据平台及智能装备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从2022年8月30日延期至2023年8月30日。除上述调整外,其他事项不做变更。

监事会认为:本次延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符合项目实际建设情况,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当前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同意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0728 证券简称:佳都科技 公告编号:2022-099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2022年半年度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相关公告格式规定,将本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18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2018年11月27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核准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970号),核准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874,723,100.00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根据发行结果,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每张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874.723万张,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74,723,000.00元。

截至2018年12月25日止,本公司已实际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874.723万张,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74,723,000.00元(大写:人民币捌亿柒仟肆佰柒拾贰万叁仟元整)。上述款项在扣除保荐承销费用人民币8,747,23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65,975,770.00元(大写:人民币捌亿陆仟伍佰玖拾柒万伍仟柒佰柒拾元整),已于2018年12月25日由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缴存至本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广州白云路支行开立的账号为3602004429200327444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此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874,723,000.00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含税合计人民币13,433,73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61,289,270.00元(大写:人民币捌亿陆仟壹佰贰拾捌万玖仟贰佰柒拾元整)。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8年12月26日出具了“天职业字[2018]23496号”验资报告验证。

截止2022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为:

单位:人民币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2019年1月2日,本公司及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2018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分别与工商银行广州白云路支行、招商银行广州富力中心支行、中国银行广州东山支行、广州银行吉祥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19年7月30日,本公司及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2018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与工商银行广州白云路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20年5月9日,本公司及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2018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与工商银行广州白云路支行、招商银行广州富力中心支行、广州银行吉祥支行、中国银行广州东山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22年7月1日,本公司及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2018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分别与工商银行广州白云路支行、招商银行广州富力中心支行、广州银行吉祥支行、中国银行广州东山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募集资金的使用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履行均未发生违规问题。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2018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公司董事会为本次募集资金批准开设了工商银行广州白云路支行、招商银行广州富力中心支行、中国银行广州东山支行、广州银行吉祥支行五个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

截止2022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2018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2《2018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本公司2022年半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和结项情况

本公司2022年半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和结项情况。

(四)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本公司2022年半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五)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9年1月22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9年第四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2019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置换金额为人民币41,484,297.43元,其中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实际投资额38,685,297.43元,预先支付发行费用2,799,000.00元。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天职业字[2019]70号《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

(六)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19年1月22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9年第四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2019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56,000.00万元暂时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2019年1月24日,公司使用56,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于2020年1月9日全部归还该笔用于临时补流的募集资金。

2019年1月22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9年第四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2019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25,0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自2019年1月28日至2020年1月21日,公司分别在工商银行广州白云路支行、广州银行吉祥支行、招商银行广州富力中心支行、中国银行广州东山支行购买了保本型短期理财产品。截至2020年1月21日,公司已全部归还用于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理财单日最高余额24,766.74万元,共获得理财收益6,141,916.08元。

2020年1月15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0年第一次临时会议、第九届监事会2020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51,300.00万元暂时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2020年1月17日及18日,公司合计使用51,3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21年1月6日,公司已全部归还该笔用于临时补流的募集资金。

2020年2月24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0年第二次临时会议、第九届监事会2020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20,0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自2020年3月31日至2021年2月5日,公司分别在工商银行广州白云路支行、广州银行吉祥支行、招商银行广州富力中心支行购买了保本型短期理财产品。截至2021年2月5日,公司已全部归还用于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理财单日最高余额8,500万元,共获得理财收益1,092,240.50元。

2021年1月11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临时会议、第九届监事会2021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50,000.00万元暂时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2021年1月12日及13日,公司合计使用5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于2021年4月20日、2021年10月18日、2022年1月4日分别归还6,000.00万元、3,300.00万元、40,700.00万元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2年1月17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2年第一次临时会议、第九届监事会2022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30,000.00万元暂时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2022年1月18日及19日,公司合计使用3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于2022年5月9日、2022年6月30日、2022年8月8日分别归还7,000.00万元、2,000.00万元、5,000.00万元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2年半年度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和去向

本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在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见“二、(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2022年半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已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相关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附表:2018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8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9日

附表1

2018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22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说明: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1:2018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启动时间为2018年9月1日,预计建设期三年。截至2022年6月30日,募投项目部分达产。

附表2

2018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22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城市视觉感知系统及智能终端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为深度学习软件平台、AI+人脸识别综合应用平台、AI+车辆结构化综合应用平台、智能交通大数据平台、商用一脸通平台及智能终端五个产品的软硬件设计研发、测试验证、服务支持、推广营销及环境构建。截至2022年6月30日,该项目部分达产,实现效益以项目研发产品面向行业用户销售及提供服务取得的毛利为计算依据。

注2:轨道交通大数据平台及智能装备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为地铁综合监控云平台、基于大数据分析的故障预测及健康管理系统、基于云计算的新型自动售检票机、地铁新型多媒体站台屏蔽门四个产品的软硬件设计研发、测试验证、服务支持、推广营销及环境构建。截至2022年6月30日,该项目部分达产,实现效益以项目研发产品面向行业用户销售及提供服务取得的毛利为计算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