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情况说明:根据公司2022年2月25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向四川省先进材料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82号)核准,公司分别向四川省先进材料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发行99,687,082股、向四川省盐业总公司发行24,921,770股股份购买四川发展天瑞矿业有限公司100.00%股权。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已完成对四川发展天瑞矿业有限公司股权过户和董事会(执行董事)的改选等工作,四川发展天瑞矿业有限公司已成为本公司子公司,本次重组构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一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 20 号一企业合并》、《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一合并财务报表》及其相关指南、解释等相关规定,在合并当期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应对报表的期初数进行调整,同时应对比较报表的有关项目进行调整。因此,公司需按照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相关规定,对2021年1-6月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公司向四川省先进材料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四川省盐业总公司发行股份购买其分别持有的四川发展天瑞矿业有限公司80%股权和20%股权,发行股份支付的对价占本次交易对价的100%。公司于2022年6月23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向四川省先进材料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82 号)。2022年6月27日,天瑞矿业已过户至公司名下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天瑞矿业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天瑞矿业与公司主营业务具有良好的协同效应,本次收购完成有利于完善公司产业链、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强化公司“矿化一体”优势。
2、报告期内,公司推进多个新能源材料项目,累计规划投资建设年产45万吨磷酸铁、40万吨磷酸铁锂及配套产品,并积极布局上游优势矿产资源。其中,在德阳-阿坝生态经济产业园区投资建设德阳川发龙蟒锂电新能源材料项目,建设形成年产20万吨磷酸铁、20万吨磷酸铁锂生产能力,该项目为四川省重点推进项目,已取得全部审批手续,已于今年3月开工建设并完成部分基础设施建设;攀枝花锂电新能源材料项目建设形成年产20万吨磷酸铁、20万吨磷酸铁锂生产能力,项目已于2022年7月已正式开工,目前稳步推进中;在南漳县武安镇赵家营村襄阳循环经济产业园投资建设年产5万吨新能源材料磷酸铁项目,目前项目正有序推进;公司与中创新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甘孜州圣洁甘孜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眉山市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共同出资成立四川甘眉新航新能源资源有限责任公司,以合资公司为主体在甘孜州投资建设锂资源深加工项目,开展甘孜州锂矿资源勘探开发、矿产品贸易、精深加工等业务,合资公司已取得了营业执照;公司于2022年7月积极参与重庆钢铁集团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钢矿业”)49%股权竞拍,间接获取旗下太和铁矿钒钛磁铁矿资源权益。
3、报告期内,公司于2022年5月27日完成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向激励对象143人授予股份496.50万股。2022年7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同意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目前正在办理推进中。
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毛 飞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312 证券简称:川发龙蟒 公告编号:2022-132
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8月16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8月26日9:00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毛飞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表决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并记名投票表决,会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所载信息公允、全面、真实的反映了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均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要求,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亦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独立董事对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工作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厘清公司治理主体之间的权责边界,规范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的管理制度,促进经理层依法行权履职,提高经营决策效率,增强企业改革发展活力,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总裁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制定并实施《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工作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总裁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制度〉的议案》
为贯彻落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要求,确保总裁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落到实处,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制定并实施《总裁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总裁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促进公司日常业务的开展,发挥公司与关联方在业务上的互补协同效应,董事会同意公司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40,240.0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以及同意的独立意见,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关于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毛飞先生进行了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更能客观、公允、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议案》
鉴于报告期内公司已完成对四川发展天瑞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瑞矿业”)100%股权过户和董事会(执行董事)的改选等工作,天瑞矿业已成为本公司子公司,本次重组构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一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 20 号一企业合并》、《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一合并财务报表》及其相关指南、解释等相关规定,在合并当期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应对报表的期初数进行调整,同时应对比较报表的有关项目进行调整。本次公司对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前期有关财务报表数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追溯调整后的财务报表客观、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实际经营成果,同意对前期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追溯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312 证券简称:川发龙蟒 公告编号:2022-133
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8月16日以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8月26日10:00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曾远辉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表决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并记名投票表决,会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同意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均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要求,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亦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预计增加的关联交易额度是基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有利于各方业务发展,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监事会一致同意《关于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监事傅若雪女士对本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同意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对本次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前期有关财务报表数据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规定,追溯调整后的财务数据客观、真实反映了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有利于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对前期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追溯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312 证券简称:川发龙蟒 公告编号:2022-134
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于2022年1月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预计公司2022年度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39,581.00万元。
二、新增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一)新增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因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2022年度关联交易额度40,240.00万元。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关联董事毛飞先生进行了回避表决。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对本议案进行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新增预计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以上关联交易数据为截止2022年6月30日数据,未经审计。
三、本次新增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四川发展天瑞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瑞矿业”)
1、注册资本:人民币115,000万元
2、法定代表人:段峰
3、成立时间:2008年10月27日
4、注册地点:马边彝族自治县高卓营乡西泥沟村一组
5、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133680432447R
7、经营范围:磷矿开采、选矿、销售、贸易;伴随磷矿开采的附属物的开采、销售;矿业投资;建筑材料的开采、销售;机械租赁;普通货物道路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股权结构:本公司持有天瑞矿业100%股权。
9、财务状况:截至2022年6月30日,天瑞矿业总资产185,678万元,总负债73,686万元,净资产111,992万元,2022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21,725万元,净利润4,315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10、关联关系说明:天瑞矿业原为公司控股股东四川省先进材料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公司通过发行股份收购天瑞矿业100%股权,天瑞矿业已于2022年6月27日过户至公司名下,现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基于天瑞矿业存在业绩对赌,故将天瑞矿业作为公司关联方,公司与天瑞矿业之间的交易按关联交易履行审批程序。
11、关联方天瑞矿业是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的法人主体,经营正常,财务状况和资信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目前不存在导致公司形成坏账的可能性,也不存在影响公司发展的可能性。经查询,天瑞矿业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成都国泰弘盛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弘盛”)
1、注册资本:人民币147,752.935106万元
2、法定代表人:赵陈
3、注册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二街151号1栋2单元38层3801号
4、成立日期:2017年02月16日
5、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MA62QDB23D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花卉绿植租借与代管理;礼仪服务;停车场服务;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食品经营(仅销售预包装食品);机动车充电销售;票务代理服务;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餐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8、财务状况:截至2022年6月30日,国泰弘盛总资产122,077.04万元,总负债594.51万元,净资产121,482.53万元,2022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5,649.38万元,净利润1,036.96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9、股权结构: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间接持股100%股权。
10、关联关系说明: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通过直接和间接方式合计持有四川发展土地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四川发展土地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国泰弘盛100%股权。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公司控股股东四川省先进材料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的规定,国泰弘盛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11、关联方国泰弘盛是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的法人主体,经营正常,资信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目前不存在导致公司形成坏账的可能性,也不存在影响公司发展的可能性。经查询,国泰弘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关联方拟发生的交易是在不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的前提下订立的,遵循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关联交易价格在市场价格的基础上,通过公允、合理协商的方式确认,具体的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由合同协议约定。
本次涉及的新增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均未签署,公司将根据日常经营中实际发生情况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内与关联方签署具体协议。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系公司日常经营需要,有利于促进公司日常业务的开展。
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按市场价格执行,作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经营发展和财务状况形成重大影响。上述交易属于持续性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六、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事前审查,公司本次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遵循了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关联交易价格能够保证市场公允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关于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在董事会表决时关联董事应进行回避。
(二)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预计增加的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是基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属于与关联方开展的正常商业经营行为,对公司的持续经营、盈利能力及独立性等不会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交易定价合理、公允;董事会审议该事项时关联董事已依法回避表决,相关决策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与关联方预计增加的关联交易额度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有利于公司业务发展,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关于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经核查后认为:
上市公司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是基于公司开展日常业务需要,交易价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符合市场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目前增加日常关联额度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保荐机构对于上市公司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事项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5、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312 证券简称:川发龙蟒 公告编号:2022-135
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1、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21年12月31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规定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以下统称试运行销售)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一存货》等规定,对试运行销售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不应将试运行销售相关收入抵销相关成本后的净额冲减固定资产成本或者研发支出。对于在首次施行本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本解释施行日之间发生的试运行销售,企业应当按照本解释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
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对现行的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
2、变更时间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要求,公司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对原会计政策作相应变更,并按照上述文件规定的施行日开始执行会计准则,即“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是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5号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变更的,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更能客观、公允、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312 证券简称:川发龙蟒 公告编号:2022-136
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追溯调整背景情况
根据公司2022年2月25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向四川省先进材料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82号)核准,公司分别向四川省先进材料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发行99,687,082股、向四川省盐业总公司发行24,921,770股股份购买四川发展天瑞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天瑞矿业”)100.00%股权。2022年6月27日,交易各方根据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完成了上述股权交割,天瑞矿业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自2022年6月27日起,天瑞矿业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二、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追溯调整的原因
因公司与天瑞矿业在合并前后均由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因此上述合并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一一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一一企业合并》《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一一合并财务报表》等相关规定,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应视同合并后形成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实施控制时一直是一体化存续下来的,体现在合并财务报表上,即由合并后形成的母子公司构成的报告主体,无论是其资产规模还是其经营成果都应持续计算;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无论该项合并发生在报告期的任一时点,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均反映的是由母子公司构成的报告主体自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实现的损益及现金流量情况。合并资产负债表的留存收益项目,应当反映母子公司如果一直作为一个整体运行至合并日应实现的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的情况;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合并当期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应当对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进行调整,同时应当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实施控制时一直存在。
三、追溯调整后对前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需对2021年12月31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2021年1-12月的合并利润表及合并现金流量表相关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具体调整情况详见下表:
(一)对2021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追溯调整如下:
单位:元
■
(二)对2021年度合并利润表追溯调整如下:
单位:元
■
(三)对2021年度合并现金流量表追溯调整如下:
单位:元
■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追溯调整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对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前期有关财务报表数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追溯调整后的财务报表客观、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实际经营成果,同意对前期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追溯调整。
五、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追溯调整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所进行的财务报表数据追溯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指南、解释等相关规定,公司按照规定对相关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追溯调整,客观反映公司实际经营状况,财务核算符合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会计信息质量,使公司财务报表更加真实、准确、可靠,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本次追溯调整。
六、监事会关于本次追溯调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对本次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前期有关财务报表数据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规定,追溯调整后的财务数据客观、真实反映了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有利于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对前期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追溯调整。
特此公告。
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九日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312 证券简称:川发龙蟒 公告编号:2022-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