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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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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08-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及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王晖,行长王涛,财务部门负责人吴聪敏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2年8月29日审议通过《关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12人,实际出席董事12人。

1.3 公司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但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阅并出具审阅报告。

1.4 本公司半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千元

注:贷款损失准备=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发放贷款和垫款损失准备+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发放贷款和垫款损失准备。

(二)近三年主要财务指标

注:1.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0〕2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一一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计算。

2.非经常性损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43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的定义计算。

(三)近三年补充财务指标

注:1.资产利润率=净利润/[(期初总资产+期末总资产)/2]。

2.成本收入比=业务及管理费/营业收入。

3.不良贷款率=不良贷款余额/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不含应计利息)。

4.拨备覆盖率=贷款损失准备/不良贷款余额。

5.贷款拨备率=贷款损失准备/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不含应计利息)。

(四)近三年主要业务数据

单位:千元

(五)资本构成及变化情况

单位:千元

注:1.按照2012年银保监会发布的《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中的相关规定,信用风险采用权重法、市场风险采用标准法、操作风险采用基本指标法计量,资本构成详细信息请查阅公司网站(http://www.bocd.com.cn)投资者关系中的“监管资本”栏目。

2.按照《商业银行并表管理与监管指引》,资本并表范围包括四川名山锦程村镇银行、江苏宝应锦程村镇银行、四川锦程消费金融有限责任公司。

(六)杠杆率

单位:千元

注:杠杆率详细信息请查阅公司网站(http://www.bocd.com.cn)投资者关系中的“监管资本”栏目。

(七)流动性覆盖率

单位:千元

(八)净稳定资金比例

单位:千元

(九)近三年其他监管指标

注:1.以上指标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管机构颁布的公式及依照监管口径计算。

2.按照《商业银行并表管理与监管指引》,监管并表范围包括四川名山锦程村镇银行、江苏宝应锦程村镇银行、四川锦程消费金融有限责任公司。

3.正常、关注、次级、可疑贷款迁徙率为母公司口径数据,根据银保监发〔2022〕2号《中国银保监会关于修订银行业非现场监管基础指标定义及计算公式的通知》的规定计算得出,计算公式较以往年度有所调整,并追溯调整2021年末、2020年末数据。

2.3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千元

2.4 普通股股东情况

2.4.1 股东总数

2.4.2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4.3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单位:股

注:1.表中“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为该股东所持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在报告期内锁定期届满上市流通的股份数;

2.表中“可上市交易时间”若该日期为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第一个交易日。

2.5 优先股股东情况

□ 适用 √不适用

2.6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成都市国资委,控股股东为成都交子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变化。

2.7 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2.7.1 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经中国银保监会四川监管局和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于2022年3月3日启动、3月9日完成80亿元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工作,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79.92亿元。2022年4月6日,公司发行的80亿元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可转债简称为“成银转债”,债券代码为“113055”。相关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2.7.2 可转债持有人及担保人情况

三、重要事项

因经营发展需要,2021年1月29日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本行总部新办公大楼意向购置方案暨与关联方成都交子金融公园商务区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拟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与关联方成都交子公园金融商务区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项目合作框架协议,购买由其新建的位于成都交子公园金融商务区地块房产,用途为本公司总部办公自用。具体详见本公司于2021年2月1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置房产意向方案的公告》。本公司将按照监管要求及时披露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

经本公司于2022年3月9日和2022年4月11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公司拟发行不超过人民币70亿元(含70亿元)的二级资本债券,具体发行方案以监管机构审批为准。具体详见本公司于2022年3月10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将按照监管要求及时披露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

本公司于2022年8月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资格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611号)。根据该批复,本公司的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资格已获核准。本公司将根据该批复在换领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后,对外开展基金托管业务。具体详见本公司于2022年8月8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获批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资格的公告》。

四、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本公司立足新发展台阶,保持战略发展定力,推动各项业务稳步发展,多项经营指标再创佳绩。

(一)规模快速增长,业务结构稳健。报告期末,总资产达到8,939.18亿元,较上年末增长1,255.71亿元,增幅16.34%;存款总额6,423.39亿元,较上年末增长981.97亿元,增幅18.05%;贷款总额4,570.01亿元,较上年末增长673.75亿元,增幅17.29%。存款占总负债的比例为76.53%,业务结构保持稳健。

(二)盈利水平提升,经营效率向好。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99.95亿元,同比增长14.54亿元,增幅17.02%;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4.57亿元,同比增长10.68亿元,增幅31.52%;基本每股收益1.23元,同比增长0.29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9.29%,同比上升1.11个百分点。

(三)资产质量优化,流动性充裕。报告期末,全行不良贷款率0.83%,较上年末下降0.15个百分点,拨备覆盖率474.44%,较上年末增长71.56个百分点,流动性比例64.19%,流动性持续充裕。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董事长:王晖

2022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1838 证券简称:成都银行 公告编号:2022-037

可转债代码:113055 可转债简称:成银转债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2年8月19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关于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的通知和材料,会议于2022年8月29日在本公司总部5楼1号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12名,王晖、王涛等2名董事现场出席,何维忠、郭令海、乔丽媛、董晖、游祖刚、甘犁、邵赤平、宋朝学、樊斌、陈存泰等10名董事通过电话连线方式参加会议。7名监事以及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王晖董事长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对如下议案进行了审议并表决: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一)《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本及杠杆率信息披露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本行与关联方成都市普惠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董晖先生回避表决。

上述关联交易属于本公司与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规定所定义的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在提交本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获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本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认为:上述议案所涉及关联交易系本公司正常经营发展需要开展的交易,本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符合相关监管要求和本公司内部制度规定;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不存在损害本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原则;不影响本公司独立性,不会对本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状况构成不利影响。上述议案已在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经本公司非关联董事审议通过。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本行与关联方成都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董晖先生回避表决。

上述关联交易属于本公司与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规定所定义的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在提交本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获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本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认为:上述议案所涉及关联交易系本公司正常经营发展需要开展的交易,本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符合相关监管要求和本公司内部制度规定;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不存在损害本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原则;不影响本公司独立性,不会对本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状况构成不利影响。上述议案已在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经本公司非关联董事审议通过。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本行与关联方成都金控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王晖先生、乔丽媛女士回避表决。

上述关联交易属于本公司与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所定义的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已纳入本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在提交本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获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本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认为:上述议案所涉及关联交易系本公司正常经营发展需要开展的交易,本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符合相关监管要求和本公司内部制度规定;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不存在损害本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原则;不影响本公司独立性,不会对本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状况构成不利影响。上述议案已在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经本公司非关联董事审议通过。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本行与关联方成都交子公园金融商务区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王晖先生、乔丽媛女士回避表决。

上述关联交易属于本公司与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所定义的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已纳入本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在提交本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获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本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认为:上述议案所涉及关联交易系本公司正常经营发展需要开展的交易,本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符合相关监管要求和本公司内部制度规定;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不存在损害本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原则;不影响本公司独立性,不会对本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状况构成不利影响。上述议案已在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经本公司非关联董事审议通过。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本行与关联方成都金控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王晖先生、乔丽媛女士回避表决。

上述关联交易属于本公司与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所定义的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已纳入本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在提交本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获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本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认为:上述议案所涉及关联交易系本公司正常经营发展需要开展的交易,本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符合相关监管要求和本公司内部制度规定;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不存在损害本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原则;不影响本公司独立性,不会对本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状况构成不利影响。上述议案已在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经本公司非关联董事审议通过。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七届董事会授信审批特别授权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第七届董事会授信审批特别授权委员会成员调整为王晖、何维忠、王涛、游祖刚、陈存泰。

此外,会议还通报了中国银保监会四川监管局2021年监管意见及我行相关落实情况。

特此公告。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1838 证券简称:成都银行 公告编号:2022-038

可转债代码:113055 可转债简称:成银转债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19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关于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通知和材料,会议于2022年8月29日在公司总部5楼1号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应出席监事7名,孙波、张蓬、赵颖等3名监事现场出席,韩雪松、刘守民、韩子荣、龙文彬等4名监事通过电话连线方式参加会议。会议由孙波监事长主持,相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对如下议案进行了审议并表决:

审议通过了《关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半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会议还听取了《关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上半年财务分析的报告》《关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上半年全面风险管理的报告》《关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上半年内部审计工作的报告》《关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上半年合规风险管理的报告》《关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上半年洗钱风险管理的报告》,通报了《关于中国银保监会四川监管局监管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

特此公告。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8月30日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关联方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动力”)的全资子公司中船柴油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船柴油机”)拟以自身股权作为对价收购本公司持有的中船动力集团63.77%股权、中船工业集团持有的中船动力集团36.23%股权、中国动力持有的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柴油机有限公司100%股权、陕西柴油机重工有限公司100%股权、河南柴油机重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河柴重工”)98.26%股权,并以现金购买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河柴重工1.74%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持有中船柴油机31.63%股权,不再持有中船动力集团股权。

本事宜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详见《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转让子公司控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临2022-046)。

证券代码:600150 证券简称:中国船舶 编号:临2022-048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2年8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董事会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2年8月22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公司应参加表决董事15名,实参加表决的董事15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经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报告及议案:

1.《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制定〈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科学规范的决策机制,提高决策效率,公司制定了《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关于〈公司关于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上半年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关联董事盛纪纲、施卫东、赵宗波、王永良、柯王俊、林鸥、王琦、陆子友、陈忠前、向辉明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经5位非关联董事表决,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上半年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4.《关于〈公司2022年1-6月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1-6月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0150 证券简称:中国船舶 编号:临2022-049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2年8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监事会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2年8月22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公司应参加表决监事7名,实参加表决的监事7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经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报告及议案:

1.《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公司2022年1-6月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1-6月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8月30日

公司代码:600150 公司简称:中国船舶

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证券代码:000799 证券简称:酒鬼酒 公告编号:2022-18

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8月19日以电子邮件或短信息等书面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8月29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会董事9人,实际参会董事9人。

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8月30日刊载在巨潮资讯网上的《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8月30日刊载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与中粮财务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8月30日刊载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与中粮财务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关联董事王浩、徐菲、郑轶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000799 证券简称:酒鬼酒 公告编号:2022-20

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十四五”整体规划,为满足公司基酒产能整体需求,保障馥郁香型白酒口感特色及品质要求,实现机械化、自动化、柔性化制曲,公司拟通过设立子公司形式投资新建大曲项目。

(二)项目必要性

1.新增大曲项目是提升公司基酒产量的必要配套项目。为满足公司“十四五”规划的基酒产能需求,需要配备大曲产能2万吨/年,目前公司基酒扩产工程正在建设中,需要大曲项目同步推进。

2.保障馥郁香型白酒特色。2021年4月“馥郁香型白酒”正式纳入国家标准,公司必须提高馥郁香型白酒大曲产能和品质来保障公司馥郁香型白酒口感特色及品质要求。

3.实现机械化、自动化的制曲工艺。目前公司采用传统人工操作制曲方式,由于传统人工制曲效率较低,不能满足公司规划的大曲产能需求,为此需要新建大曲项目实现机械化、自动化、柔性化制曲,有效提高公司大曲产能。

二、子公司基本情况介绍

为了最大限度争取政策支持,享受减税降费优惠政策,降低大曲项目投资成本,公司拟通过设立子公司形式投资大曲项目。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一)子公司名称:湖南酒鬼酒馥郁香科技有限公司(拟定名称,以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为准)

(二)出资人: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

(三)资金来源: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四)注册资本:5亿元

(五)子公司经营范围:酒制品生产、酒类经营、发酵过程优化技术研发(暂定,以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为准)

三、董事会审议投资议案的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8月29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本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该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四、对公司的影响和存在的风险

公司通过设立子公司形式投资大曲生产项目,实现机械化、自动化、柔性化制曲,有效提高公司大曲产能,满足公司基酒产能整体需求,保障馥郁香型白酒口感特色及品质要求,同时能够最大限度争取政策支持,享受减税降费优惠政策,有效降低投资成本。

本次设立湖南酒鬼酒馥郁香科技有限公司事项尚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存在不确定性;湖南酒鬼酒馥郁香科技有限公司在未来实际运营管理过程中,可能受到政策、市场、经营、管理等各方面不确定因素影响。

五、其他

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投资进展情况,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000799 证券简称:酒鬼酒 公告编号:202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