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0370 公司简称:三房巷
公司代码:600226 公司简称:ST瀚叶
江苏三房巷聚材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
■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370 证券简称:三房巷 公告编号:2022-046
江苏三房巷聚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三房巷聚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行业信息披露》第十三号一一化工有关规定,现将公司2022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
二、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一)主要产品价格波动情况(不含税)
■
(二)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情况(不含税)
■
三、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报告期内无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以上经营数据来自公司内部统计,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未对公司未来经营情况作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预测或保证,敬请投资者审慎参考,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三房巷聚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0370 证券简称:三房巷 公告编号:2022-047
江苏三房巷聚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副总经理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三房巷聚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董事兼副总经理卞江峰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卞江峰先生因工作原因,向公司董事会申请辞去副总经理职务。辞去该职务后,卞江峰先生继续担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职务。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卞江峰先生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的申请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其辞职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卞江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
公司董事会对卞江峰先生在公司担任副总经理职务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江苏三房巷聚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8月29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
■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226 证券简称:ST瀚叶 公告编号:2022-072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行业信息披露(第十三号一一化工)》要求,现将2022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
二、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一)主要产品价格波动情况
■
(二)主要原料价格波动情况
■
特此公告。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300464 证券简称:星徽股份 公告编号:2022-133
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672 证券简称:国科微 公告编号:2022-059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是 √否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2021年3月,公司通过查询银行账户获悉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2021年4月24日,公司收到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邮寄的《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起诉状》等相关材料,获悉原告Sunvalley E-commerce(HK)Limited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公司,请求法院判令公司向原告支付股权转让现金对价款、逾期付款违约金,并由公司承担原告因本案支出的律师费和本案的诉讼费、保全费,以上费用暂合计为72,871,518.5元(股权转让现金对价款5311.90万元,律师费55万元,逾期付款违约金暂计至2020年11月20日,金额为19,202,518.5元)和。2021年5月18日,公司收到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邮寄的《传票》等相关材料。2022年6月17日,公司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2021)粤03民初字第98号),判决公司支付股权转让现金对价款项人民币5,311.90万元、逾期付款违约金及部分受理费、诉讼保全费,公司已提起上诉。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于2021年3月15日披露的《关于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9)、2021年4月7日披露的《关于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39)、 2021年4月27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涉及诉讼暨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81)、 2021年5月18日披露的《关于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94)、2021年8月13日披露的《关于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108)、2022年6月17日披露的《关于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80)。
2、2021年3月1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二级子公司收到法国公共财政总局税款缴款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1),法国税务部门认定,公司二级子公司Sunvalley (HK) Limited(以下简称:太阳谷香港)自2015年1月至2019年8月期间,存在未足额申报VAT税款的情形,并因此向太阳谷香港出具税款缴款通知书,合计金额495.0891万欧元。公司清查深圳市泽宝创新技术有限公司(太阳谷香港的母公司)相关境外税款和罚金后,因协商解决无果,公司就股权转让纠纷一案事宜向广东省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并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诉讼金额暂计49,195,568.54元。详见公司2022年1月2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提起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
3、2021年6月16日,泽宝技术因涉嫌违反亚马逊平台规则,部分店铺被亚马逊平台相继暂停销售,主要涉及RAVPower、Taotronics、VAVA、Anjou、Sable、Hootoo六个品牌。公司已成立应急小组并聘请律师协助与亚马逊平台进行沟通,积极协调与申诉,争取尽快恢复相关品牌店铺的销售。同时,公司加快推进线上多平台经营策略,加大线下渠道推广力度并不断优化人员和组织结构。截至本报告披露日,相关店铺仍未恢复正常,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详见公司2021年6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子公司重大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9)和2021年10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子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121)。
4、2022年4月,公司及子公司深圳市泽宝创新技术有限公司起诉孙才金、朱佳佳、Sunvalley E-commerce(HK)Limited、深圳市亿网众盈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广富云网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恒富致远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泽宝财富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新余市顺择同欣咨询服务中心(有限合伙)、新余市顺择齐欣咨询服务中心(有限合伙)合同纠纷一案立案,案号为(2022)粤0391民初3239号。2022年5月,公司向广东省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书面提出增加及变更诉讼请求,将原来的第一项诉讼请求“判令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约定的原告星徽公司应付全体被告的交易对价减少48,000,000元人民币并由全体被告向原告星徽公司连带返还”变更为“判令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项下的交易对价减少1,096,455,600元人民币(由1,530,000,000元人民币减至433,544,400元人民币),并由全体被告向原告星徽公司连带返还1,043,336,600元人民币”,原诉讼请求的第二项及第三项不变。6月,公司收到广东省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2022)粤0391民初3239号之一),裁定本案移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于2022年4月26日披露的《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9)、2022年6月22日披露的《关于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101)。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是 √否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
1、2022年4月27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议案,上述议案已由2022年5月20日召开的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2、2022年6月21日,公司收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2〕215号)。深交所对公司报送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及相关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申请文件齐备,决定予以受理。公司于2022年6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受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6)《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等相关公告。
3、2022年6月30日,公司收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2〕020139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对公司提交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形成了审核问询问题。公司于2022年7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关于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9)。公司按照审核问询函的要求,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所列问题进行逐项落实,并于2022年7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关于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公告》(公告编号:2022-050)等相关公告。
4、2022年8月24日,公司收到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以下简称“告知函”),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后续深交所将按规定报中国证监会履行相关注册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8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672 证券简称:国科微 公告编号:2022-056
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已于2022年8月30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www.cninfo.com.cn)上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9日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权解除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41 证券简称:鸿路钢构 公告编号:2022-065
债券代码:128134 债券简称:鸿路转债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权解除质押的公告
云南临沧鑫圆锗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解除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28 证券简称:云南锗业 公告编号:2022-045
云南临沧鑫圆锗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云南临沧鑫圆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控股股东临沧飞翔冶炼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临沧飞翔”)的通知,获悉临沧飞翔将 所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权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1、当时质押的情况
2021年8月31日,临沧飞翔将其持有的2,000万股本公司股票质押给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1年9月2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云南临沧鑫圆锗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质押的公告》。
2、本次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2022年8月26日,临沧飞翔与兴业证券进行了股票质押购回交易,办理了2,000万股公司股票的解除质押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
二、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累计质押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临沧飞翔及其一致行动人云南东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集团”,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东兴集团持有临沧飞翔100%股权)所持股份质押情况如下:
■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临沧飞翔及其一致行动人东兴集团股票质押不存在平仓风险,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内,不存在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不会产生影响。临沧飞翔、东兴集团股票质押主要是为了支持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及自身生产经营,若后续出现平仓风险,公司及子公司将提前归还借款,临沧飞翔、东兴集团将采取提前还款、补充质押等方式应对,并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对账单》。
特此公告。
云南临沧鑫圆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30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邓烨芳女士的通知,获悉邓烨芳女士将其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单位:股
■
注:上述公司股本按截止2022年06月30日公司股本为690,011,040股计算。上述比例均按照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计算,下同。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单位:股
■
质押股份不存在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限售类型为高管锁定股。
三、其他说明
截至本公司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商晓波先生、邓烨芳女士所质押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且本次股权解除质押行为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同时,商晓波先生、邓烨芳女士承诺质押的股份出现平仓风险时将及时通知上市公司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