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908 证券简称:景峰医药 公告编号:2022-055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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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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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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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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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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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债券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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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截至报告期末的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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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重要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报告期内详细事项参见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董事长:叶湘武
2022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000908 证券简称:景峰医药 公告编号:2022-056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一一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就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湖南天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叶湘武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配套募集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1228号)核准,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2月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61,285,093股,发行价格14.5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89,246,699.43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73,140,258.84元。上述资金于2015年2月12日到位,且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5]第110431号《验资报告》。
(二)本期(2022年1-6月)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22年6月30日,本公司的募集资金结余金额为213,944.18元,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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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余额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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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中,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山支行账户(98460154800000349)于2021年2月22日被冻结,目前该账户仍为冻结状态。
(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本公司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经营需要,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与专项使用管理,并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三)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2015年3月10日公司与独立财务顾问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广发证券”)、浦发银行上海分行宝山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公司上海景峰制药有限公司(下称“景峰制药”)与广发证券、浦发银行上海分行宝山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公司贵州景峰注射剂有限公司(下称“景峰注射剂”)与广发证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贵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公司贵州景诚制药有限公司(下称“景诚制药”)与广发证券、招商银行贵阳分行南明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以前,为保障募投项目顺利进行,公司以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建设。经2015年3月3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景峰制药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前期投入的自筹资金203,462,374.68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湖南天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信会师报字[2015]第110488号】,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表示同意;独立财务顾问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除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手续尚未完成外,募集资金已经使用完毕。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本报告期募集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如下:
(一)部分募集资金账户被冻结的情况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山支行账户(98460154800000349)于2021年2月22日被冻结,目前该账户仍为冻结状态。
(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完成
公司于2021年6月1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终止景峰制药新建研发中心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根据《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7)的内容:“截至2021年5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212,619.09元,目前公司已补充临时流动资金1.35亿元,上述金额包含了募集资金历史上的累计利息收入等金额。本次专户余额直接转为永久性流动资金,临时流动资金1.35亿元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后,再转为永久性流动资金。”公司于2021年7月7日召开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截至本公告出具日,上述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手续尚未完成。公司将尽快完成上述手续。
六、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于2022年8月26日经董事会批准报出。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30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至 2022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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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08 证券简称:景峰医药 公告编号:2022-054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2年8月16日以电话、即时通讯等方式发出了关于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的通知。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2年8月26日上午9:00-11:00在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高新路158号贵州景峰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会议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出席董事6人(其中谢树青先生、刘润辉先生、彭龙先生、钟少先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公司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
4、会议由董事长叶湘武先生主持。
5、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审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议,参会董事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2-055)。
2、《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2022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本议案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2022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56)。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