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5566 公司简称:福莱蒽特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不进行半年度利润分配和公积金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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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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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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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5566 证券简称:福莱蒽特 公告编号:2022-039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2年8月2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8月16日以通讯方式向全体董事送达。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8名董事以现场方式参加会议,1名董事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公司董事长李百春先生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以投票方式逐项通过了下列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41)。
特此公告。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5566 证券简称:福莱蒽特 公告编号:2022-040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2年8月26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8月16日以专人送达的方式向全体监事送达。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监事会主席姬自平女士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逐项通过了下列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在半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各涉密部门和机构履行了保密义务,不存在违反半年报编制的保密规定的情形。公司定期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重大编制错误或遗漏。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41)。
特此公告。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5566 证券简称:福莱蒽特 公告编号:2022-041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063号),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莱蒽特股份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334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32.21元,共计募集资金107,388.14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5,5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01,888.14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于2021年10月15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审计验资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4,483.07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97,405.0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569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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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包含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1,399.27万元
[注2] 经公司第一届第十二次董事会审议并经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同意,公司在确保募投项目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募集资金最高额人民币不超过88,000.00 万元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福莱蒽特股份公司于2021年12月1日购买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发行的保本浮动收益的结构性存款产品5,800.00万元,该产品已于2022年6月3日到期赎回;子公司杭州福莱蒽特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莱蒽特科技公司”)于2021年12月3日购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萧山支行发行的保本浮动收益的结构性存款产品46,000.00 万元,该产品已分别于2022年2月7日及2022年3月3日到期赎回;福莱蒽特科技公司于2022年2月8日购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萧山支行发行的保本浮动收益的结构性存款产品20,000.00万元,该产品已于2022年5月5日到期赎回;福莱蒽特科技公司于2022年3月4日购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萧山支行发行的保本浮动收益的结构性存款产品26,000.00万元,该产品已于2022年6月7日到期赎回。
福莱蒽特股份公司于2022年6月10日购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萧山支行发行的单位大额存单2,000.00万元;福莱蒽特股份公司于2022年6月16日购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萧山支行发行的单位大额存单1,000.00 万元;福莱蒽特股份公司于2022年6月17日购买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发行的保本浮动收益的结构性存款产品6,000.00万元。截至2022年6月 30日,上述产品均未到期。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上证发〔2022〕1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于2021年10月15日分别与浙江萧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江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钱塘新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本公司、福莱蒽特科技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于2021年10月15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萧山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本公司、杭州福莱蒽特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莱蒽特新材料公司”)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于2021年10月15日与浙江萧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江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本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于2022年5月6日与浙江萧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本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于2022年5月6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本公司有7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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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于2021年11月1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以及2021年11月29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募投项目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88,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及其他低风险投资产品。上述额度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最终审定并签署相关实施协议或合同等文件。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报告期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结构性存款及保本型理财产品均为保本产品,已到期的产品均已如期收回本金及收益,累计623.65万元。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人民币9,000万元。现金管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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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结合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均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应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进行延期,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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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达成预订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分别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半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30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年6月
编制单位: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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